近年来,城市养宠人群增多,不文明养宠行为引发的矛盾纠纷屡见不鲜。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被告因遛狗未拴绳致他人受伤,最终赔付1万元,有效化解了邻里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事发当晚,市民张某在公园散步时,被李某未佩戴牵引绳的金毛犬意外扑倒,导致身体摔伤。事故发生后,李某陪同张某就医检查,医嘱要求其居家休养、定期复诊。后续张某伤情恢复不佳,左膝肿痛持续加重,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遂诉至永吉法院,要求李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案件细节、厘清争议焦点,多次与双方沟通释法。调解过程中,法官向李某明确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相关法律规定,强调遛狗不拴绳属于违规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耐心倾听张某的诉求,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疏导下,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赔付张某赔偿金1万元。

法官提醒,饲养宠物既是个人爱好,更肩负社会责任。养宠人务必文明养宠,外出遛狗全程牵好牵引绳、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宠物伤人。若因宠物引发纠纷,双方应理性沟通、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行为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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