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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请人办事被骗,骗子被判刑,你以为,你的钱就能拿回来?

大错特错!

很可能你一分钱都拿不到,甚至还面临行贿罪的刑事风险!

这就是请托型诈骗的残酷真相:

事儿没办成,你被骗:即使骗子被判刑,你的钱也大概率血本无归,直接被充公。更严重的是,你自己也涉嫌行贿罪

事儿万一真办成了:你涉嫌行贿罪,有实实在在的坐牢风险。

我是济南刑事王玉琴律师。今天以一起真实判例为例,拆解请托型诈骗的陷阱,希望能帮您避坑。

一、一起请托型诈骗的真实判例

被告人王大胆(化名)冒充领导秘书,谎称能把被害人培养成红顶商人。他以给领导亲属送礼疏通为由,分多次骗走被害人5800万元,全部用于买房、理财和挥霍。

王大胆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但是!法院同时判决:查扣的赃款赃物,一律追缴上缴国库,不返还被害人

骗子伏法了,被害人却拿不回一分钱。

这到底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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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什么赃款不返还?

很多人不理解:我是被害人啊,我的钱凭什么充公?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得很清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关键就在“合法”二字上!只有“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才应当及时返还。

法律评判的不是“你被骗了”这个结果,而是“你当初为什么付钱”这个动机。

合法请托:你请正规中介办资质,事没办成被骗,钱应该退你。

不法请托:你花钱是为了行贿、走后门、捞人、办假学历。这个付钱行为本身就违法,这笔钱就不是合法财产。

本案中,被害人的5800万,明确用于“向领导亲属行贿”,以换取不正当的企业特权,是违法的,法律怎么可能保护它?

因此,法院判决追缴后上缴国库,是对其不法给付行为的否定和惩戒。

三、请托型诈骗的“双重风险”

风险1:钱款极难追回

只要是为了走后门、捞人、拿特权等不法目的付的钱,即便被骗,大概率也追不回来,千万别抱幻想。

风险2:可能引火上身,涉嫌行贿罪

这里要分清楚:

如果官员是骗子是冒充的,你不构成行贿罪(因为对象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你仍有被刑事调查的风险,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

而如果对方是真官员,你的钱就是“行贿既遂”,诈骗罪和行贿罪是两个案子,你该判刑还是得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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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骗后,千万别做傻事!——维权三步走

很多被害人自己也知道“花钱办事”不合法,报案时谎称“借款”、“投资款”。这是最愚蠢的做法!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1、千万别串供、别伪造证据

试图掩盖请托目的,做伪证,可能触犯妨害作证罪;

捏造民间借贷、投资等合法事由,向法院起诉,企图追回钱款,涉嫌虚假诉讼罪。

2、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把所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原封不动地保存好。

主动向办案机关坦白全部事实,包括你是出于什么不法目的付的钱。虽然钱大概率拿不回来,但坦白有助于争取行贿罪的从轻、减轻处罚。

五、律师提醒:法律不保护以违法犯罪为目的等财产给付

请托型诈骗,是一场精准收割人性贪念的骗局:你想靠不法手段获利,骗子靠你的贪心收割钱财。

最终结局往往只有一个:骗子因诈骗罪坐牢;你因不法目的,血本无归、赃款充公,甚至身陷囹圄。

法律不保护钱权交易的行为,千万别再幻想花钱能摆平一切,守住法律底线,才能守住你的财产与自由。

我是济南刑事律师王玉琴,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困境,需要帮助,随时联系我。若你觉得本文对你有帮助,请转发给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