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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央视新闻公布了一则有关高额打赏的案例。已婚的王先生喜欢上了一名女主播,开始长期打赏,2年多时间王先生打赏超44万次,共计1700余万。两人还发展为线下交往关系,时常约会。

妻子将女主播、经济公司和平台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直播平台返还787.5万元。王先生不忠于婚姻,无节制消费打赏,必须要得到惩罚。与此同时,直播行业野蛮生长和打赏机制畸形发展也不容忽视。在这起事件里,女主播多次索要大额打赏,确定恋爱关系中更甚,不打赏就埋怨,这其实是一种隐性的“情感勒索”,一步步诱导你进入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

在这个人人通过屏幕寻找情感寄托的时代,打赏本应是观众在虚拟世界里向优质内容致敬的一种带有体温的互动。一个人在网上花钱,那是他的自由,这话当然没错,但当"自由"两个字被一套精密的商业机制所利用,就是一种被驯化的消费冲动。平台用各类榜单、不断跳动的排名、尊贵身份,容易让人上头,不断被收割价值。高额打赏成为家庭经济的沉重负担,这样的打赏早就变了味。

打赏可以是善意的表达,但当它变成套路、变成操控、变成对普通人家庭财产的系统性收割,这就不是个人选择的问题,而是公共治理的问题。高额打赏的歪风,确实该刹住了。这次法院的判决给那些企图诱导打赏的直播和监管失职的平台提了个醒,那些越过法律红线和伦理道德赚来的利益,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直播打赏不能沦为“打劫” ,如今监管的红线已经划下,那些通过畸形打赏赚来的不义之财终究要“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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