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日报”消息,6月1日,临汾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省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宋惠民出席会议并宣布省委决定:李新春同志任临汾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李云峰同志不再担任临汾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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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春出生于1970年,曾任山西省考核办专职副主任,临汾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太原市委副书记,太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21年10月,李新春当选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次月获任山西省监委副主任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