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下,多高的退休金都不够赔的!”

5月30号甘井子区一处露天停车场突发大火,20辆还没交付的全新新能源车直接烧成了废铁架子。

一开始全网都在争论是不是新能源车电池自燃,还有人猜是有人故意报复搞破坏,结果5月31号官方通报一出,所有人都懵了。

放火的是个74岁的本地大爷,起因说出来离谱到没人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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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下午,大连甘井子区附近的居民最先发现异常,停车场方向冒起了浓黑的烟柱,几公里外都能看得清清楚楚,紧接着就传来一阵接一阵的爆燃声,连停在几百米外的私家车都能感觉到震动。

有人第一时间拨打了火警电话,消防人员十几分钟就赶到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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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整个停车场已经被火海吞没,火苗窜得比车顶还高,周边的行道树都被高温烤得焦黑,树皮都裂了。

消防人员花了整整半个小时才把明火完全扑灭,等浓烟散了之后,在场的人都看傻了:停车场里整整齐齐停着的20辆新能源车,没有一辆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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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车都是车企停放在这里的待交付新车,大部分是统一型号,还没上牌也没交到车主手里。

有的车整个外壳完全烧化,只剩扭曲的金属车架,轮胎、内饰、座椅全烧成了灰烬,车窗玻璃全部炸碎,连车标都烧得认不出来,完全没有修复的可能。

万幸的是,火灾发生的时候停车场没有值守人员,周边路过的居民也没有被波及,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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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刚传到网上的时候,网友吵翻了天。

绝大多数人第一反应是新能源车电池出了问题,毕竟之前也有过新能源车自燃的案例,这么多车集中停放,一辆烧起来就会牵连全部。

还有人猜测是停车场的线路老化短路引发火灾,更有甚者觉得是有人跟车企有矛盾,故意过来放火烧车泄愤。

各种说法传得越来越玄,所有人都在等官方的最终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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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号上午,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甘井子公安分局开了正式的新闻通气会,直接公布了完整的调查结果,真相一出,全网都炸了。

这场损失惨重的大火,既不是车辆质量问题,也不是有人故意报复,起因就是一个74岁老人随手点的一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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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老人姓王,就住在事发停车场附近的小区,平时每天都要出门散步健身。

事发当天他走到停车场旁边的人行道,看到路面和台阶上堆积了厚厚一层杨絮,踩上去软乎乎的,他觉得这些杨絮挡路,影响自己走路锻炼,就想着直接烧掉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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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蹲下来点燃了路边堆得最厚的那片杨絮。

他当时只想着烧完这堆杨絮路就干净了,完全没注意当天的天气。

当天大连刮的是3到4级的风,而杨絮的燃点极低,比普通的纸还容易烧,一点火星就能瞬间引燃,风一吹就会带着火苗到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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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苗刚碰到杨絮,瞬间就烧了起来,风一吹,带着火的杨絮飘得到处都是,几秒钟就蔓延了十几米。

老人根本来不及反应,火势就失控了,带着火的杨絮飘到了停车场最边上的一辆车上,很快就引燃了车的塑料保险杠和轮胎。

新能源车的动力电池遇到高温很快就发生了爆燃,一辆接一辆地烧了起来,不到十分钟,整个停车场的车都被引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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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没想到,烧了20辆新车的大火,起因居然是大爷嫌杨絮挡路。

不少人说,平时在小区里也经常看到上了年纪的人,随手点路边的落叶、杨絮,总觉得这点火不会出事,从来没想过会酿成这么大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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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名74岁的王姓老人,已经因为涉嫌失火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很多人问,老人已经74岁了,是不是就不用担责了?

答案很明确,法律面前没有年龄例外,只要是成年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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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过失引发火灾,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就已经达到失火罪的立案标准。

这起事故里,20辆全新的新能源车,就算按每台10万元的保守价格计算,总损失也超过了200万,远远超过了立案标准,老人必须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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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刑事责任,老人还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200万的车辆损失,全部都要由老人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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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

春夏之交的杨絮、柳絮都是极度易燃的危险品,一点火星遇风就会快速蔓延,不管是杨絮、落叶还是路边杂草,都绝对不能随手点燃。

年纪大从来不是违法的挡箭牌,不管多大岁数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平平安安比啥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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