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央视新闻报道,在2026年第十一批国家集采落地的大背景下,有患者反映, 内蒙古某药店把售价百元左右的该批次集采品种“ 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晴安欣) ”,售价提高到3960元,两者价差近4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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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央视记者 和患者家属携带处方,在一家药店以89.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盒相同规格、相同厂家的药品;随后带着这盒药品再次来到涉事药房。

药房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这个药品集采降价,也没有接到价格调整的通知。

随后,记者在药店负责人提供的资料中看到了一张渠道企业的调价通知单。上面显示,早在3月份渠道方就已经调整该药品的价格。最终,经过协商,药店负责人为患者家属退回了购买药品的差价。

经笔者6月1日查询,线上平台的“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晴安欣)”规格20mg*10片/盒,多数药店售价均在100-200元区间,部分药店价格高于200元。

那么问题来了,集采降价后,药店因价格倒挂导致的“高价尾货库存”该由谁买单呢?

呼和浩特市“12345”便民热线表示,因为上述药品价格没有被列入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所以属于市场调节价,但是差价过大的这种就可能有点不太正常。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授邓勇认为,集采降价属于政策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药店可与上游企业协商退换货、货款补差或销售返利,但这属于商业协商。药店不能把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广大患者。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加速推广药品比价小程序和智能监测系统,让同一集采药品在医院、药店、电商的价格透明化。不论是否是医保定点药店,药品价格都应当回归合理的定价区间。

药店加强库存管理,尽量避免“高价尾货

需要关注的是,上述这类药店出现高价库存并非个例,背后原因与两大情况有关。

一是,从2025年开始,全国多个省份加速推进“三进”政策,大批药店按规定销售集采品种,药品价格以中选价为“锚点”,即使加价也需在一定范围之内。

在这种情况下,药店之前是按市场价采购集采品种,此时的加价幅度如果覆盖不了成本价,必然会出现亏损;考虑到房租、人工等其他成本,亏损情况更为严重。

药店如果不想亏本经营,一是与供货渠道协商解决(退货或补差价),二是在市场进货价基础上加价,很容易成为高价库存,占用企业现金流。

如今“药品比价”小程序全面推广,药店品种价格远高于平均水平的,销售难度增加的同时,也容易被监管平台盯上。

二是,药店行业传统的渠道分层定价规则,导致药店的进货价显著高于医院渠道。对于工业而言,销售渠道的策略一般是“医院走量,药店挣钱”,所以药店渠道价格是有要求的。

在这种规则下,一旦价格政策出现较大变动,而渠道价格传导不及时,处于链条末端的药店极易出现高价库存(参照特殊时期的“四类药”)。

另外,药店与上游供货企业的协商机制,目前覆盖范围是有限的,许多药店自行承担“高价库存”带来的损失。

以此判断,药店要想进一步解决集采“高价库存”难题,自身需要在库存管理和供应链上多下功夫。

例如,药店对库存品种实行精细化运营,建立特殊药品(尤其是集采品种)的监测和动态调整机制;有条件的药店,主动加入省级采购平台,减少采购成本,也能拉平进价差距。

此外,药店企业还可借助加盟、并购、联盟等多种形式,降低采购成本,并以慢性疾病集采品种销售为契机,为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提升门店盈利水平;同时,促使门店朝“健康驿站”方向转型,成为未来的社区健康服务平台。

作者:酒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