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和社会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新打造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法润疆蕊”,同步发布典型案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志豪,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黄永,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四级高级法官何青出席会议汇报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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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疆蕊”少年审判品牌发布新闻通气会现场。胡东岳摄)

周志豪介绍,“法润疆蕊”是新疆高院立足边疆特色、民族特点、司法职能,精心打造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属名片。“法润疆蕊”取意于“法治如雨露,润泽天山南北;少年如花蕊,需用心呵护”。

“法”代表法治温度,践行柔性司法更专业。依法审判,彰显法治力度与温度,是核心要义。如乌鲁木齐中院精心策划“雅玛里克青禾”品牌,立足首府法治引领,以柔性司法浇灌青春禾苗,推动城市治理与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深度融合。

“润”体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帮教更温暖。不是冷冰冰的法条适用,而是尊重不同民族、不同地域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和心理特点,推行更有温度的司法保护策略。如吐鲁番两级法院深耕司法守护“交河之子”特色品牌,持续优化法治副校长履职模式,不断创新普法授课形式,通过情景剧实景演绎、法治歌曲改编传唱等鲜活载体开展沉浸式普法教育,累计覆盖学生4.2万人次。

“疆”突出新疆地域特色,立足区情关爱更务实。不是简单套用通用模式,而是将司法保护与边疆稳定、民族团结、文化传承有机结合起来,在延伸帮教、法治宣传、源头治理、多元联动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全区少年审判实现“三个升级”——从个案办理向体系化保护升级,从分散实践向品牌化引领升级,从单兵作战向多元共治升级。

“蕊”象征未成年人这一最娇嫩、最需要保护的生命初蕊,法治护“未”更贴心。在案件审理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法院打造“清润·未来”品牌,建立“三查三跟踪”工作法,在案件受理初期,针对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成长社交环境全面摸底调查;在案件审理阶段,通过心理测评等科学研判涉诉未成年人身心状态,实行精准干预;在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跟踪回访,常态化跟进家庭教育指导落实、心理矫治恢复、就学保障等情况,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润疆蕊”品牌LOGO融合司法守护、民族团结、边疆特色、少年成长四大核心,以蓝色为主基调,取自新疆辽阔蓝天,代表司法的公正、清朗、严谨与包容。居中的一双手呈呵护,托举姿态,代表司法机关的守护力量;顶部石榴花蕊指代少年儿童如含苞花蕊,寓意各族青少年同心同行;内嵌新疆艾德莱斯纹样,贴合地域特色,强调多元融合;两侧环抱式金色麦穗,象征成长、希望与收获,寓意在法治的滋养下,边疆少年茁壮成长、向阳而生。

(“法润疆蕊”品牌LOGO。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院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维度深化品牌建设,一是提升案件办理专业性;二是增强法治教育渗透力;三是织密综合保护防护网;四是推动品牌联动常态化,以品牌化引领少年审判从个案办理向体系化保护、社会化共治全面升级。

(中国日报 记者:毛卫华 实习生:胡东岳)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