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被偷后遭宰杀的网红狗,全网关注......

原创 李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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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博主郭先生的狗被人偷了、杀了!

它叫“锄头,不是一条普通的狗。

锄头”是什么狗?

边牧。

那是一只聪明到过分的边牧,会数数、会帮主人叼拖鞋,陪伴主人穿越戈壁山川,看过日出日落,走过青海湖的风沙、川藏线的弯道、江南水乡的石板路......走了大半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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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头”的粉丝,已经上百万了。

9年来,镜头里的“锄头”永远耳朵立着、眼神亮着、尾巴卷着。

它已经不是宠物,是家人。

早一段时间,郭先生自驾出国,无法让“锄头”同行,只好把它委托给父母。

没想到,老家两块挨着高铁桥的玉米地之间的土路,成了“锄头”生命里最后一段“旅程”。

当时,郭先生还在土耳其自驾。

他接到家人电话,直飞北京转郑州,然后到老家。

回家第十一天,才在村里小卖部老板手机里翻出一段录像。

他没吼没骂,把视频点开,静静放完。

那个那男的低头摸了摸脖子,嘴上嘟囔着说:“我以为是野狗……真没想偷。”

很快,就以180元的价格,卖给了杀狗人。

狗肉馆老板后来接了郭先生的微信语音,很淡定:“真宰了,48斤,毛都剃光了,怕人认出来。”

杀狗人说:“都是油。”

似乎,嫌弃狗太肥。

无知者无畏,也无法无天。

警方介入后,他们还梦想赔180元、或者赔一只狗了事。

他们的认知里,狗卖了多少就赔多少,天经地义。

但法律上,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不是“销赃价”,而是实际损失。

郭先生的态度很坚决:希望刑事立案!

能刑事立案吗?

180元,显然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但是,180元只是偷狗人卖狗的价格,不是“锄头”真正的价值。

锄头是郭先生9年前花2000多元买的,那时候它才3个月。

郭先生把“锄头”从3个月大养到9岁,训练、吃喝、医疗、陪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郭先生报了案、找了律师,准备为一条狗打一场官司。

现在,所有人都在等一份报告,一份给“锄头”估价的司法鉴定报告。

“锄头”究竟值多少钱?

这么说吧,“锄头”作为百万粉丝账号的核心IP,就看其商业价值能否纳入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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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厦门的拉布拉多犬被撞死案中,法院不仅认定了犬只市场价,还单独认定了训练后的技能价值1.2万元。

“锄头”对郭先生而言,这条狗伴随他从小博主成长为百万粉丝自媒体,是账号的核心记忆点。

这种商业关联虽然难以精确量化,但在民事索赔中值得据理力争,刑事立案也可作为参考。

“锄头”是一条陨石边牧,市场价通常在数千元甚至上万元,远远超过盗窃罪“数额较大”的立案门槛。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就是说,即便不计“锄头”的商业价值,偷狗人也可能会负刑事责任。

郭先生已经表示:不接受和解。

他要把“锄头”这两个字,变成一个判例,变成一个让所有想对宠物下手的人,在伸手之前,手腕会忍不住抖一下的判例。

我支持郭先生的做法。

当日,也希望郭先生向偷狗人依法索赔。

也就是说,偷狗人不仅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还有可能要支付给郭先生巨额赔偿。

现在的情况是,偷狗人被口诛笔伐,已经不如一条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