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在部队干到圆满退休,那可是大多数军人向往的天花板。因部队退休各种待遇有保障,也无需面临二次就业。但为何仍有沿海特区服役的上校军官不愿部队退休、而是申请提前就地转业安置呢?

军改前,能在部队干满30周年而光荣退休的军人是极少的,往往要干到副师职以上干部才能满足条件。军改后,军官各职级服役年限增加后,一些上校、中校军官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干到退休了。这要是在内地城市能干到退休的军人会义无反顾地选择退休安置。

可在深圳沿海一带城市服役的上校以上军官他们往往并不向往干到退休,而一旦有了符合进当地转业安置的条件,宁愿选择转业安置,也不愿留队干到退休。

这其中有着较为现实的原因。在部队退休的军官待遇,往往远不如就地转业的各种待遇。特区一带往往物价高、消费高,孩子上学费用高,部队退休工资往往难以支撑家庭各项开支。

我有个战友在特区某区任区委常委、人武部上校部长,他在任上校第8年时申请转业并得到批准(上校10年、满50周岁、军龄30周年任一条件满足即可退休),他安置在当地某局任虚职二级调研员。

他回地方的工资及目标绩效、福利待遇远比在部队任上校部长高一大截,更别说部队退休后的工资待遇了。于是,他没有熬到上校10年而退休,而是个人提前要求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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