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哪怕你的视力模糊到看不清远处,也能一眼在人群里认出他的轮廓。
我一度以为自己记性很差,除了滚瓜烂熟的足球俱乐部名单,就是小学同学爸爸那几个零散的名字。直到你出现,我的记忆库里突然多了一串音节——你的名字,三个音节,像一束光打进来。
记住一个人的名字不难,难的是把它和那些我用了十年才刻进脑子里的球队名并列。我从来没有刻意去背,可它就是赖在嘴边,反复盘旋。
有人爱得轰轰烈烈,像电影里那样说走就走、说哭就哭。可我对你的心动,更像一座城市把“英雄”刻在主干道——不动声色,却动脉般流通不息。我喜欢你的名字,不是因为它特别,而是因为你带着它,让我想让它在我心里永久落户。
你说,这不就是上心吗。哪怕我连说谎都学不会,嘴上说“没在意”,身体已经出卖了自己。每次提起你,我的语速都会变慢,怕发音不够准,怕糟蹋了这个名字的漂亮。就像怕碰碎一件瓷器。
最骗不了人的是时间。我从来没觉得写过那么多关于你的字是浪费时间,就像从来没有一个母亲会觉得喂奶、换尿布、哄睡是在虚度光阴。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能这样,其实没有理由。在子宫里就通过脐带认识爱,出生时又被温热的身体接住,那种付出和注视,是本能,不是算计。
所以你说,总是不厌其烦地写同一个人,怎么可能是因为闲?每一遍都是新的确认,确认你的名字不再是灰蒙蒙的,确认我依然能在模糊的视线里,把你清清楚楚地拎出来。
我承认,这种爱不够响亮。既没有小说里的桥段,也没有歌词里的隽永。可它偏偏沉甸甸的,像一颗自己滚进我口袋的石子,时不时摸到,就想起你。
如果你遇到一个人,他把你的名字记得比任何知识点都牢固,看不见你也知道你在的方向,从不觉得在你身上花时间是浪费——你别再骗自己说这没什么了。这比一百句“我爱你”都真诚。
因为成年人的世界,记忆只留给真正重要的事。他把你的名字放在足球俱乐部和童年旧识之间,就等于在心里给你预留了一个看台,永远亮着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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