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秦始皇,相信大部分人的第一印象,除了一统中国之外,就只剩下残暴不仁,焚书坑儒和不死仙药。古往今来大部分史书和文学作品中,秦始皇都是以一个暴君的形象出现的。
早在西汉初年,秦朝灭亡不过数十年后,西汉政治学家、文学家贾谊便写下了著名的《过秦论》,后来被司马迁收入了《史记·秦始皇本纪》之中。其中有一句话便是: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而立私爱,焚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
《过秦论》中还直言不讳地说道: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暗戳戳地嘲笑秦帝国之所以会二世而亡,其主要原因就是秦始皇不施仁义。
但《史记》中对于秦始皇的描述就真的准确吗?始皇既殁,陈涉乃立。今天咱们就来聊聊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发现的一处古墓,这里出土的文物可以说颠覆了数千年以来我们对这位千古一帝的认知,也可能戳破了《史记》中的一个最大谎言。
上个世纪70年代,中国考古界就像是开了挂一样,震惊中外的各种大发现横空出世。1972年湖南长沙发现马王堆汉墓,除了三千多件珍贵的文物之外,还出土了迄今为止世界上保存时间最长的一具古尸,被称为东方睡美人的辛追夫人。
两年之后,1974年三月,被封印数千年的秦始皇地下军团兵马俑重见天日。1978年,考古界又传来重磅消息,湖北省随州发掘的战国曾侯乙墓中,出土了一套改变世界音乐史的国宝——曾侯乙编钟。
千年不腐女尸辛追、秦始皇陵兵马俑和曾侯乙编钟,这三大震惊考古界的文物,我想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但是在1975年的另外一处考古发现,虽然在普通大众里的知名度并没有那么高,但是对于学术界的冲击绝对不亚于我们刚刚提到的三大国宝。
下面就让我们把时间推回到1975年。
1975年的冬天,湖北省云梦县跟随全国的形势,大搞农田水利建设。11月的云梦县寒风刺骨,已经进入了冬天。这天傍晚,青年农民张泽栋收工之后,走在回家的路上,经过火车站附近的排水渠时,张泽栋在一堆黄土中看到了一些青黑色的湿泥。
在常人看来,这些只不过是一些颜色不同的泥土罢了,可是张泽栋之前的经历让他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张泽栋业余时间喜欢钻研考古知识,之前经人介绍就很幸运地参与过一座汉墓的发掘工作。那段工作经历让他一眼就认出,这青黑色的湿泥可能是用来保护墓葬的青膏泥。
在深约3米的排水渠中,青黑色的泥土呈现出一个清晰的四方形,显然是人为砌成的。张泽栋立刻就兴奋了起来,直觉告诉他,他发现了一座古墓。张泽栋不敢耽误,赶紧跑到县文化馆去报告。
文化馆的工作人员连夜勘察,果然发现了古墓。消息层层上报,很快传到了省里。1975年12月初,湖北省文物局组建了一支考古队,火速来到云梦县开始了发掘工作。
考古队到达之后,立刻开始了仔细的勘探,在水渠沿线300米发现了12座古墓。好消息是,这12座古墓几乎都是暴露在地表之上,但是却没有被盗过。
不过令考古专家们有一些失望的是,这12座古墓都是小型墓葬。墓葬的大小一般与墓主人的身份、墓中的陪葬品的数量和价值是成正比的,这也就意味着,这12座墓穴中可能不会出土什么国宝级别的文物。
果不其然,几座墓葬中出土的器物,多为一些陶器和漆木器。根据出土的文物判断,这12座小型墓葬群应该是战国秦汉墓,但具体是哪个年代还无法判断。
本来专家们都已经做好了以平淡收场的心理准备了,可是在清理11号墓的时候,却有了意外的收获。
11号墓的墓坑明显比其他的墓都要大,墓口东西长4.16米,南北宽3米,墓深5.1米。坑土的上半部分为五花夯土,约为1.1米厚,中间部分是质地粗糙且坚硬的青灰泥,厚度约2米,最下面用来密封椁室的是青膏泥,质地细腻而且密度较大。
椁室里有一个长2米,宽0.74米,高0.72米的木棺,木棺整个浸泡在椁室内的积水中。积水清澈,没有一般古墓常见的淤泥。像这种清水墓在考古发掘中并不常见,说明当年椁室的密封工作做得非常成功,这也为接下来的考古发现奠定了基础。
12月19日,发掘现场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意外。当时的考古发掘现场总会有大批的群众围观,围观的群众踩踏了椁盖板上的一方土。考古专家们也不好多说些什么,直到考古队的领队发现,其中一名队员的胶鞋上好像粘了一片小竹片。
领队赶紧大声呵斥说道:“别动!”把考古队员吓得直接愣在了原地。考古队领队觉得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竹片,果然经过简单的清洗之后,竹片上的墨书字迹慢慢显现,这是一枚竹简,而且很有可能木棺内还不止这一枚。
考古队员们不由得加快了手上的工作。终于,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随着棺盖的缓缓打开,一具人骨展现在考古队员面前。骨架周围排列有序地堆放着八堆竹简,共1155枚,其中包括80枚残片,内容将近4万字。每片竹简的长度在23到28厘米,宽度不到一厘米,全部都是墨书秦隶。
根据竹简的内容,考古专家们判断,墓主人应该是来自于秦朝的一名小官吏,而且亲身经历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整个过程。因为这12座墓葬所在的位置是云梦县睡虎地,所以它们后来就被命名为睡虎地秦墓,11号墓中所发现的竹简,则被称为是睡虎地秦简。
考古专家们认为,在深埋地下的两千多年里,竹简之所以没有腐坏,一是因为我们刚才提到的,椁室的密封工作做得很好,很大程度上隔绝了空气,尸体的腐败已经将墓室内的氧气消耗殆尽了,竹简就很难再和空气起反应。
其次,墓葬是长期泡在水中的。提起云梦,相信大家首先会想到先秦时期江汉平原著名的湖泊群云梦泽,云梦县正是位于这个区域之内。虽然后来湖泊消退,但是这一带地下水位仍然是很高的。11号墓在地下3米左右,长期浸泡在水中,这使得墓内的文物很好地隔绝了空气,延缓了氧化的速度。
考古学上有句话是:干千年,湿万年,不干不湿就半年,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1155枚秦简被考古学家们分类整理成了十部古书,它们分别是《编年记》《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语书》《为吏之道》和《日书》,其中《日书》又分为甲种和乙种。
墓主人头下所枕着的竹简是最重要的《编年记》,记录了从秦昭王到秦始皇时期90年左右的历史,以及墓主人自己的生平。从《编年记》中的内容来看,墓主人名叫喜,秦昭王四十五年,也就是公元前262年出生,秦始皇三十年,也就是公元前210年离世,享年46岁。
秦王政元年,公元前246年,17岁的喜被登记户口,开始为秦国服徭役。秦王政三年、四年和十三年,喜曾经三次从军,参加过多次战役,是秦始皇统一大业的亲历者。后来先后出任过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治狱等与刑法有关的低级官吏。
喜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工作狂。可以想象,数千年前,在湖北云梦这个地方,喜每一天晚上顶着微弱的灯光,在指头一样粗细的竹简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了自己的工作日志,这一写就是几十年,累计四五万多字。喜当时并不知道他处在怎样的一个历史大时代当中,也不知道他留下的这些竹简对后世有着怎样的非凡意义。
那么睡虎地秦简中究竟记录了怎样的内容呢?
众所周知,秦国主张法家思想,强调的是依法治国。但事实上,战国以前社会上根本就没有完善的律法概念。原始社会中,德才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标尺,所以在夏商周时代,强调的是以礼治国。
可是到了春秋时期,奴隶社会经历了高度繁荣的鼎盛期之后,开始逐渐趋于瓦解崩溃,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此时德和礼已经无法约束人们的行为了。战国时代一切社会行为都围绕着战争展开,此时以礼治国显然就更行不通了。
所以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吕不韦的门客们集百家之长,以儒家学说为骨干,以道家学说为基础,又将法家、墨家、农家、兵家融会贯通,编撰出了一本《吕氏春秋》,史称杂家。结果韩非子看完之后直言,都这个节骨眼儿了,讲道理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干什么。
嬴政十分赏识韩非子,韩非子的法家学说被秦国采纳,而这也奠定了秦始皇被后世视作暴君的第一印象。
相信很多人小时候都听说过孟姜女哭长城的凄美爱情故事,说孟姜女的丈夫被抓去修长城,劳累而死,埋于长城之下,孟姜女万里寻夫,哭塌长城露出了丈夫的尸骨。耳濡目染之下,我们都觉得秦始皇是个强征民力的暴君。可后来才知道,关于孟姜女最早的记载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跟秦始皇差着200多年,二者毫无关联。
关于秦始皇最大的一个误解莫过于焚书坑儒了。这位千古一帝被批斗了上千年,都说他造成了文化断层。可事实上,由宰相李斯提出的焚书建议,管控范围只是流传在民间的、除秦国以外的列国史记。而像农耕、医学、占卜、地理一类的书籍,根本就没有被烧毁。即便是被限制的列国史记,在皇宫内也留有完整备份。而后来项羽火烧咸阳城,或许才是造成文化断层的主要原因。
清代文豪刘大櫆就曾经直言不讳地说:书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项籍之罪也,项籍指的就是项羽。
另外,坑儒坑杀的也并非儒生,而是四百六十多名在咸阳城内散布谣言的方士。不过不管是儒生还是方士,这四百多名被坑杀的人是真实存在的,这一点秦始皇确实难辞其咎。
《汉书·食货志》中也有描述秦朝百姓苦不堪言的内容,说男子即使没日没夜劳作耕耘,依旧吃不饱;女子日夜纺织,依旧穿不暖,暗指秦朝的徭役赋税实在是太过繁重,百姓的收入大多都上交国家。
总之不管是正史还是野史,不少史料对秦始皇和秦国都鲜有正面评价。可是睡虎地秦简,却描绘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秦国。
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司空》一节中提到:触犯了法律而被罚款的人,或者欠官府钱的人,如果拿不出钱来,可以服徭役抵债,干一天的活抵八钱的债;如果需要政府提供伙食的话,那么就一天抵六钱的债。也就是说,秦朝服徭役的人,是可以折算酬劳的。
那么这个八钱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秦律十八种·金布律》一节中记载,秦朝的一钱大约可以买二斤的粮食,八钱则可以买十六斤粮食。按照当时相对落后的农业生产条件来看,八钱算不上优厚待遇,但足以解决温饱。
还有《秦律十八种·工人程》规定,凡是参与劳动的,不管是低级官吏、工匠还是罪犯等等,冬季的工作量通通要缩减,只需要完成夏季两天的工作量即可。服徭役的时候,男子的工钱高于女子百分之二十五,但是女子在做针线活等专长工作时,工钱与男子等同。
《秦律十八种·戍律》中说到,一个家庭里不能同时征调两个男子服徭役,违反此规定的地方管事,一经发现将遭受巨额罚款。可见秦朝的徭役制度有着人性化的考量。
《秦律十八种》还记载了最早的未成年人量刑标准:男子身高达到六尺五寸,女子身高达到六尺二寸,视为成年人,只有达到此身高者才开始负刑事责任。秦国的一尺约相当于23.1厘米,换算下来,男子身高在一米五以下,女子身高在一米四三以下的,都算作未成年人,受到法律保护。这也表明秦朝十分重视人口资源,通过律法保护未成年人,保障国家未来的劳动力。
《秦律十八种·徭律》中有一条法律条文最引人注意:百姓服徭役的时候,如果迟到了三到五天,会受到训斥;如果迟到了六到十天,会罚款一顿钱;如果迟到了超过十天,将会面临一甲钱的巨额罚款,一甲相当于1344钱,差不多等于二两多的黄金,这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损失巨大。如果因故完全无法前往服役,则会被罚款二甲。
但这里有一个例外情况会特殊考量:如果天降大雨,无法开工劳作,则可以免除本次徭役。
看到这则法律,相信不少人会联想到《史记》中记载的、直接引爆陈胜吴广起义的情节。《史记》中说,陈胜吴广一行人因为大雨耽误了服役的时间,按照秦朝严苛的律法,失期皆斩,也就是迟到了就要全部处死。可睡虎地秦简却写明,遇大雨可免除徭役。究竟是喜留下的记录有误,还是司马迁记载失实?
不过也有学者提出,陈胜吴广一行人服的并不是徭役,而是戍役,徭役可以简单理解为参与国家基建的体力劳作,戍役则属于服兵役,两者并不相同,而秦律之中并未记载戍役误期的处罚标准。再加上陈胜吴广起义发生在秦二世时期,当时秦朝律法本就愈发严苛,在赵高乱政之下,胡亥更是对原有律法肆意篡改,真相究竟如何,目前尚未可知。
而睡虎地秦简与《史记》的冲突远不止这一点。《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秦始皇南巡至湘山时,遭遇大风,船只险些无法渡过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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