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了结了一起典型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看完真是大快人心!经营烧烤店欠员工工资不发,玩失联、换手机号、注销微信、变卖设备不发薪,最终换来有期徒刑+罚金+全额支付欠薪,这波操作告诉所有老板:欠薪跑路不是民事纠纷,是刑事犯罪!
事件还要追溯到2024年,被告人涂某在华容县开了一家烧烤店,聘请刘某等6名员工务工,一开始还能按时发工资。可从2025年5月起,涂某以经营不善为由开始拖欠工资,同年7月烧烤店关停,累计拖欠6名员工工资71822元。
员工多次讨要无果,还联系不上涂某,无奈向华容县人社局投诉。人社局多次电话、短信联系涂某敦促发薪,他都置之不理;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他拒不到场;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他依旧分文不付。更过分的是,涂某直接更换手机号、注销微信,跑到广东中山藏匿,甚至把烧烤店设备变卖得18000元,也没用来给员工发工资。
最终,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涂某以藏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人社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二千元,同时责令向6名员工支付全部拖欠工资71822元。
很多老板以为欠薪只是民事纠纷,大不了被起诉还钱,殊不知我国早已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纳入刑法范畴,触碰红线就要坐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那么,我们遇到欠薪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1.保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聊天记录等证据;
2.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3.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
4.若老板逃匿、转移财产,人社部门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提醒所有务工朋友,遭遇欠薪别忍气吞声,依法维权,法律永远是劳动者最坚实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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