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我骑的是电动车,又不是汽车,喝点酒应该也没事。”你认为没事就真的没事吗?近日,白沟新城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就破获一起令人警醒的“醉驾”案件。当事人范某不仅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还因买酒遭拒后酒后闹事,最终被依法刑事拘留。
买酒遭拒反闹事
事发当晚,范某在饮酒后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前往一家烧烤店,要求店主卖酒给他。见范某已有明显醉态,店主拒绝了其买酒请求。范某随即情绪失控,在现场吵闹不休,严重影响店铺正常经营,烧烤店店主无奈报警。
酒精含量超“醉驾标准”两倍多
白沟新城公安分局富强路派出所民警与交管大队警力迅速到场处置,当场控制住范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范某体内酒精含量远超法定标准;随后的血液检测显示,其血液酒精浓度高达206.7mg/100ml,已超过80mg/100ml的醉驾认定标准两倍有余。
“电动三轮车”被鉴定为机动车
案件的关键转折点在于对涉案车辆的鉴定,交管大队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范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进行技术检验,结果显示:该车符合正三轮摩托车的技术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应认定为机动车范畴。
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范某醉酒驾驶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电动三轮车,血液酒精含量远超入刑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范某已被白沟新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喝酒不能开的车指的是汽车,其他车型酒后驾驶都没关系,今天要告诉你如果你有这种观念就大错特错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三轮、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需持有相应驾驶证,在酒后驾驶此类电动车,将被视为酒驾,同样会受到处罚。
所以不管是喝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还是开机动车,这都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不仅会给他人造成伤害,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希望每一位司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要喝酒后驾车上路。
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5日以下拘留+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白沟新城警方提示
无论你是驾驶二、三轮电动车还是汽车
无论你是驾驶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
都不可以酒后驾驶
请广大驾驶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拒绝酒后驾驶行为(韩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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