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城公安成功查处全区首起
吸食“替来他明”违法案件
这是自《浙江省未列管成瘾性有害物质临时管制办法》实施以来
5月27日,迪荡派出所民警王超琪
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了异常情况
王某某(化名)在网络平台发布吸食电子烟的视频
根据研判和身份排查
王超琪判断其吸食的烟弹
似乎含有管制药品“替来他明”的成分
得知这一情况后
民警王超琪迅速深入研判
搜集相关线索及证据
最终确定王某某存在的违法犯罪事实
“直接抓!”在完善相关证据链后
迪荡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
根据前期分析和研判
在越城某出租屋内
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成功抓获归案
并在现场查获可疑烟杆和烟弹壳
经后续送检分析
上述物品中均检验出管制药品“替来他明”成分
在确凿证据面前
王某某对其非法吸食“替来他明”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并表示自己觉得含“替来他明”的烟弹抽起来比较时髦
便以400元的价格从网络上购买烟弹用于吸食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替来他明是一种兽用麻醉剂,近年来被一些不法分子伪装成电子烟油或烟弹形式,诱导年轻人吸食。该物质具有成瘾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吸食后可能导致意识障碍、行为失控、身体机能受损,严重威胁使用者身心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
虽然替来他明尚未被列入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但《浙江省未列管成瘾性有害物质临时管制办法》的出台,填补了这一法律空白,为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吸食、贩卖此类有害物质的行为提供了有力武器。
在此,越城公安提醒广大市民:
1.远离“时髦”陷阱:切勿因好奇或追求所谓“时尚”而尝试来源不明、成分不清的电子烟弹或类似产品。
2.认清危害本质:新型成瘾性物质往往披着“合法”“无害”的外衣,实则危害巨大、后患无穷。
3.积极举报线索:如发现有人吸食、贩卖替来他明或其他未列管成瘾性有害物质,请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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