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省电费开支,竟私接电线窃取电力,涉案金额2.2万余元。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盗窃案。

2025年12月30日,奉化区某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某加工厂的厂房存在异常用电情况,经现场排查,在该厂房电表进线处发现私自接线的痕迹。供电公司报警后,该厂负责人王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25年2月春节前后,因经营利润微薄,王某产生了偷电节省开支的念头。他利用自己对电力知识的了解,私自改动厂房内原有线路,另行布设了一条不经过计量装置的用电线路,将线路引至厂房二楼区域,同时对线路外露部分做了遮盖处理。为规避检查,他还加装了控制开关,工作日白天会关闭控制开关,晚上和周末则一直开启。

经供电公司统计核算,王某共窃取电量29064千瓦时,电费损失共计2.2万余元。案发后,王某及家属积极配合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拆除私自改接的电线,消除违法行为。其家属代为补缴电费并支付三倍违约金共计9万余元。鉴于其认罪态度诚恳,积极消除违法行为并全额赔偿损失,供电公司出具了谅解书。

今年2月11日,王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被移送至奉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该院于3月3日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