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朋友的燃气安全提醒函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晋中市城区出现不法分子冒充燃气公司人员,以安装智能燃气报警器、更换金属波纹管为名,上门推销高价劣质产品、违规安装并恐吓误导居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威胁人身与财产安全。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属特种安全作业,需严格资质许可。为保障用气安全与合法权益,现郑重提醒:
非法定范围不强制安装
仅特定用户需强制安装燃气安全装置,普通居民无强制安装要求,以“不安装停气、有重大隐患”强制推销的,均为诈骗。
认准正规渠道服务
正规燃气企业上门服务会提前公告,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收费透明,不强制推销,陌生人临时上门推销均为违规诈骗,切勿轻信。
规范核验合规服务
如需燃气设备安装、维修,务必选择官方正规燃气企业,主动核验服务机构资质、营业执照及作业人员上岗证件,提前咨询官方收费标准,坚决拒绝无资质、无备案、无售后的“三无”上门服务。
留存证据主动举报
依据《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管道燃气用户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如有上述行为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遇冒充人员、强制安装、漫天要价等行为,请拒绝入户,可留存证据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晋中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0354-2058645;
晋中燃气公司:0354-3062222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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