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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某综艺节目播出后被眼光敏锐的网友发现,多名嘉宾在乘车时并没有真的系安全带,而是节目组通过后期技术添加,P图痕迹相当明显。
6月1日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就此专门发声提醒:“安全不是做样子给别人看,安全更容不得自欺欺人!”次日,这条消息登上了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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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注意到,部分网友依旧“眼光敏锐”——Ta们抛出了很关键的问题——“只提醒而已吗?还是有处罚?”“口头警示就完了”“只是公开批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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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质疑并非“鸡蛋里挑骨头”。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综艺节目给嘉宾P上安全带,相关的图片和视频,尽管无法直接作为处罚依据,但却是实实在在的“线索”。交管部门完全可以据此进行追查。如属实,依法处理;如因证据不足无法处罚,也完全可以进行说明。
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原则。而公安部交管局的职能,则是“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因此,公安部交管局发出必要提醒之外,也应督促涉事地交管部门“动起来”。
安全,不是做样子给别人看。维护法律的威严,同样不能是“做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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