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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南沙区召开专题会议,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南沙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南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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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南沙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几何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性平台,正加快构建供需匹配、品质优先、职住平衡、治理高效的发展新格局。“南十条”聚焦居民安家置业全周期,围绕“以旧换新”、保障房供给、现房销售、购房入学、好房子建设、市场监管等关键环节,提出一系列务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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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一、“以旧换新”:全市范围收旧房,可抵扣新房款,另享1%专项补贴

政策原文要点:在广州市范围内推进南沙区住房“以旧换新”。居民出售广州市内自有住宅并购买南沙新建商品住宅的,由所购“新房”的开发企业或其关联单位市场化收购“旧房”,收购款直接抵扣新房购房款(旧房总价不得高于新房总价)。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参与“以旧换新”的居民,按新房购房款总额的1%发放专项补贴,单套最高2万元,总补贴金额3000万元,用完即止。该补贴可与广州市“卖旧买新”补贴、南沙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等叠加享受。

官方解读:

  • 旧房必须卖给新房开发商或其指定的收购单位,个人自行交易不纳入范围。

  • 收购价格由买卖双方市场化协商,不强买强卖。

  • 广州市级补贴标准为按新房贷款总额的1%计算,最高3万元,两者可同时申请。

二、保障房供给:以需定购,存量商品房、商办用房转人才公寓

政策原文要点:健全“政府引导、国企主导、社会参与”的收储机制,以需定购,重点收储存量商品住房及符合条件的商办用房,鼓励转化为人才公寓、市场化长租公寓,精准对接新市民、青年人及产业人才需求。

官方解读:南沙是一座年轻的城,年轻人的城。通过盘活存量房源,为年轻人、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同时促进商办用房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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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房销售:推行承诺制,延长土地款缴纳期限,研究逐步取消预售

政策原文要点:对新出让地块中承诺现房销售的受让人,允许延长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期限,原则上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不超过2年。研究逐步取消预售制,构建“买房即交房”的现房销售模式。

官方解读:针对老百姓买期房怕烂尾、怕货不对板的痛点,南沙率先探索现房销售。承诺现房销售的企业,土地款可分期2年缴清。未来将根据市场动态研究取消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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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购房入学:完成网签即统筹公办学位,探索商办物业入学

政策原文要点:常态化实施“购房入学”,完成网签即可统筹入学。每学年为购买南沙新建商品住宅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区属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有条件地探索购买商办物业入学。

官方解读:自2025年起已落实购房入学。今年将有条件探索购买商办物业也能入学,未来希望能让不同方式在南沙安家的人,都能解决孩子的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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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化供需结构:盘活存量商办、鼓励村集体购买、支持转型康养文旅

政策原文要点:科学统筹住宅用地供应,坚持存量优先。稳妥推进“商改保”“商改产”。研究实施留用地权益或地券购买商办物业的奖励政策,鼓励村集体购买商办物业。支持低效商办物业升级为高端康养、文旅度假项目。

官方解读:土地供应不再“大干快上”。鼓励村集体用留用地指标或地券购买商办物业,形成长期收益。位置好的闲置商业体可转型养老、民宿等新业态。

政策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推动南沙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住房消费、优化市场供给,进一步推动南沙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扩容提质“以旧换新”,提振住房消费市场

在广州市范围内推进实施南沙区住房“以旧换新”,对于意愿出售广州市范围内自有住宅并购买南沙区新建商品住宅的居民,由所购“新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关联单位以市场化方式收购其“旧房”,“旧房”收购款可直接抵扣“新房”购房款(“旧房”收购总价不得高于“新房”总价)。

发放南沙区“以旧换新”专项补贴,对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参与南沙区住房“以旧换新”的居民个人,按所购新建商品住宅购房款总额的1%发放专项补贴,单套房屋最高补贴人民币2万元,补贴总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用完即止。南沙区“以旧换新”专项补贴可与广州市“卖旧买新”专项补贴、南沙区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等激励政策叠加享受。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收储,合理盘活存量住房

健全“政府引导、国企主导、社会参与”的收储机制,精准对接新市民、青年人及产业人才等群体的保障需求,坚持以需定购、优中选优,重点收储区位适配、户型合理、配套完善的存量商品住房及符合条件的商办用房,鼓励转化为人才公寓、市场化长租公寓。

三、积极推行现房销售,稳定市场购房预期

在南沙区范围内推行现房销售承诺制,对新出让地块受让人承诺现房销售的,允许成交后延长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期限,原则上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不超过2年。研究逐步取消预售制,构建实景购房、买房即交房的现房销售市场,从源头防范楼盘交付隐患、稳定市场预期。

四、持续深化购房入学,落实住房与教育衔接

有条件地探索购买商办物业入学。常态化实施“购房入学”,完成网签即可统筹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统筹安排在我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非本区户籍人员的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区属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

五、优化市场供需结构,多措并举盘活存量资产

科学统筹住宅用地供应节奏,坚持存量优先、增量适度,实现土地供给与人口规模、产业发展、公共配套适配衔接。有序盘活存量商办地块,稳妥推进“商改保障性租赁住房”“商改产”等用途调整模式,研究实施留用地权益或地券购买区内商办物业的奖励政策,积极鼓励村集体购买商办物业。支持低效商办物业升级改造,依托现有低效商办物业开发高端康养、文旅度假项目,进一步优化用房供需格局。

六、全面建设“好房子”,提质升级物业服务

建立“好房子”全链条品质管控机制,新建住宅全面执行“好房子”标准。前期规划阶段,全流程鼓励绿色建筑、全龄友好、滨海风貌等品质要求。建设监管阶段,严格落实装配式建造、智慧工地、分户验收、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查工程质量通病,强化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同步健全长效物业管理体系,压实物业主体责任,规范服务标准、收费管理、日常运维与应急保障,推动物业服务向精细化、规范化、智慧化转型。完善小区公共设施管护、环境卫生整治、安全秩序维护、便民服务供给等基础工作,畅通业主沟通协商渠道,健全监督考评与奖惩机制,切实破解物业服务短板弱项。

七、落实“15分钟生活圈”,打造宜居幸福社区

以“15分钟生活圈”为标准,全域推进功能完整、便捷舒适的宜居幸福社区建设。对于已建成居住区,聚焦教育、医疗、交通、便民商业等基础配套,通过多方共建模式完善社区生活服务设施。对于新建片区,研究将“15分钟生活圈”核心指标纳入土地出让环节,在规划阶段明确配套设施清单及建设时序,从源头保障居住品质。

八、市场化解决安置需求,多元筹措安置房

本意见施行起三年内,对于征收项目,原则上不再统筹新建安置房源。对于征地拆迁、城市更新等安置需求,依托房票安置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的市场化模式,妥善保障安置需求,稳步拓宽房票使用范畴,将安置需求转化为商品房去库存的有效增量,实现安置保障与市场去库存的有机统一。

九、集成一站式政务指引,提升便民利企效能

研究设立房地产综合咨询平台,对房地产政策、住房“以旧换新”、补贴申报等房地产相关业务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并提供全流程办事指引。依托线上平台统一公示现房楼盘、旧房收购准则、房源信息、政策条文及补贴办理须知,方便群众集中查阅相关资讯。

十、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建立房地产市场常态化监测研判机制,常态化整治房地产领域自媒体违规乱象,从严查处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完善风险预警与处置预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系统性市场风险发生。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THE END--

本刊法律顾问: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谢炎燊、陈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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