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项上海未检工作制度被法律吸收

自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全国首个少年起诉组以来,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走过40年。6月1日,上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举行。

40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等理念,经历了从刑事司法向综合司法保护的深化拓展,探索的附条件不起诉、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20余项制度被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吸收,通过办案推动完善直播影院、剧本娱乐等新业态行业规范,联合相关部门组建“六大保护”行动队,建设130个线下阵地,构建了覆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各环节的全链条工作体系,推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出席活动。

(来源:解放日报 记者 王闲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