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修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的基本法律。我省实施的代表法办法自1995年施行,先后于2011年和2020年两次修订。此次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已于今年5月28日由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全面规范代表履职全过程畅通联系通道

本次《实施办法》修订,始终紧扣“对标上位法、衔接配套法、贴合云南实际、聚焦提质增效”的总体思路。立足云南边疆民族地区人大工作实际,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补齐短板、优化流程,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法治化的代表工作制度体系。

本次修订始终紧扣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要求,聚焦打通国家机关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向通道,进一步健全“两个联系”制度化、常态化机制,让民意表达、民意落实更加通畅规范。比如,明确代表可以通过代表活动阵地(工作站/联络室)、履职网络平台、基层联系点,采取座谈接待、实地走访、入户家访等方式联系群众,所有代表统一编入阵地,定期“坐班”接待群众,老百姓有事,就近就能找到代表。

通过一系列制度完善,有效推动代表从“被动履职”向“主动为民”转变,切实把基层群众的急难愁盼、意见建议通过法定渠道转化为履职成果,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云岭大地落地生根、可感可及。

将“入户家访”等基层实践写入法规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订特别强调“云南实践”“本土经验”,将云南基层探索出来的“工作实践”上升为“铁规矩”。

在代表大会期间工作方面,规范会前、会中工作流程,明确了会前准备法定职责,拓宽了议案研究主体范围,细化了会中审议闭环机制;在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方面,把代表联系群众特色做法法治化,并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拓宽履职渠道,增强履职实效。

比如,将“入户家访”以及“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写入法规。前者源于我省基层代表长期坚持的“上门听民声”实践经验,通过“入户家访”,代表主动走进群众家中、坐到火塘边,与群众拉家常、听实情、问冷暖,更接地气地了解真实诉求;后者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就能找到自己选区的代表,留言、反映问题。这种“线上+线下”融合的模式,打破了时空限制,拓宽了履职渠道。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此外,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在代表管理监督方面,总结我省开展代表履职管理的经验,构建规范化监管制度,细化代表动态管理制度。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落地后,必将全面规范代表履职全过程,健全履职保障与管理监督机制,有效破解基层代表履职不规范、联系群众不深入、保障监督不到位等难题。

云南网记者期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