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6月2日电(记者张玉洁)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持续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在跨省横向生态补偿中,探索将特征污染物改善状况作为补偿资金核算的重要依据。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薛蕾介绍,2025年,甘肃省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坚持左右岸、上下游统筹谋划推进,加快建立完善黄河、长江、内陆河流域省内、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在省际间横向生态补偿方面,2021年、2023年甘肃省与四川省签订两轮补偿协议,2023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签订补偿协议,2024年与青海省签订跨省际补偿协议并已实现实质性补偿。甘肃省与陕西省签订嘉陵江流域、渭河流域甘肃—陕西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在水质考核之外,首次探索将总磷、氨氮、高锰酸盐三项特征污染物改善状况作为补偿资金核算的重要依据。

目前,甘肃省内黄河干支流、黑河、石羊河、白龙江流域13个市州、39个县区已建立起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形成了协同治理格局。

甘肃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生态补偿机制是促进流域协同治理的重要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