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你们就是老古板,现在什么社会了,还讲究门当户对这一套,刘亮家从不嫌弃咱们家,你们却挑三拣四!”

因我和老伴不同意女儿和她男友刘亮的婚事,这两天,女儿一直不吃不喝,非要闹绝食。

“孩她妈,要不咱就随女儿的想法吧!反正最后是他们小两口过日子。”老伴实在看不得他亲手宠大的女儿挨饿,想要妥协。

“不行,你得跟我一起坚定立场,刘亮那家庭,不是咱们高攀的起的。”我果断拒绝道。

不是我这做妈的心狠,实在是我们两家差距太大。

我和老伴是工薪阶层,两人退休金只有6000元左右。

刘亮家有20000平的工厂,员工有200多人,每年光纳税就上千万。

如此悬殊的家境,我实在不敢相信男方对我女儿的真心。

“妈,刘亮家给我66万彩礼,外加给你们一套180平的养老房,这诚意你们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女儿继续劝说我道。

这么好的条件,以我们老两口的人脉,的确找不到第二家。

可我女儿与对方仅仅相识才三个月,男方就如此坚定地认定她,我对这真心有些怀疑。

“妈,这几个月以来,刘亮一直把我捧在手心里宠,我才知道世界原来这么多彩,我想跟他组成小家庭。”女儿甚至单纯的开始幻想起婚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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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都说“穷养儿,富养女。”

由于我和老伴都没太大的本事,所以,从小对女儿的教育只有“节俭”二字。

这才导致女儿研究生毕业选择工作时,第一原则就是必须工资高。

当时,我和老伴的想法是不管工资高低,起码得有个稳定的工作,毕竟是女孩子嘛!

可女儿执意要去工资高的私企,我们也没拦住。

也正是这次错误的放手,才导致了现在的局面。

女儿闹绝食的第五天,我实在有些于心不忍,便提了一个折中的方法,“这样吧!你们先同居一段时间,如果觉得合适,咱再商量结婚的事。”

虽说在我的观念里,不太能接受婚前同居的事,但总比结婚后发现不合适,再离婚强吧!

“谢谢老妈!”女儿兴奋地亲了我的脸颊。

“记住,一定做好措施,结婚后再要孩子。”我一再叮嘱女儿。

“遵命老妈!”女儿爽快地答应了。

当天,她便搬了出去。

之后的一个月里,女儿每天跟我分享,刘亮对他有多好,多宠着她。

“妈,我就说吧!你那老思想都是错误的,他很爱我,也是真心跟我过日子。”

“妈,要不,等下个月,让刘亮去咱家上门提亲,早点把我俩的婚事定下来。”

我拒绝的很干脆。

“还是再同居一段日子吧!”毕竟,路遥知马力,日久才能见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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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果不其然,女儿跟刘亮同居的第三个月,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更甚的是刘亮还打了她一巴掌,踢了好几脚。

“妈,我要跟刘亮分手!他就是个渣男,手机上同时跟十好几个女的搞暧昧。”

“这还没结婚呢,他就露出真面目了,对我拳打脚踢,等真结婚了,我哪还有好日子过呀?”女儿后悔道。

我心里了然。

女儿总算长大了,知道了人心险恶。

她也不想想,自己除了有点姿色、有点学历外,还有哪些优势?

生意人,最讲究的就是利益交换。

隔天,刘亮就来我家道歉了,他态度很诚恳,“小颖,我家再每月给叔叔阿姨2万零花钱,你原谅我好不好?”

还没等女儿开口,我直接打断他:“你们不合适,还是好聚好散吧!”

“叔叔,阿姨,以你们家的条件,恐怕再难找到我这样条件的女婿。”刘亮说道。

我承认,他家条件是不错,长得也算一表人才,这样的女婿将来带出去,准能羡慕死一大片亲朋好友。

尤其是我那两个爱慕虚荣、拜高踩低的姑姐。

但人不能只靠面子过日子。

“你说得很对,但我们过惯了吃糠咽菜的生活,天生不适合骄奢安逸。”

这次,虽然女儿再次对物质有些动摇,但是我还是执意拆散了他们。

这是女儿的第一次感情经历,她消沉了好长时间,毕竟,对方在半个月后,特意送来了他跟别人的结婚请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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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父母是孩子路上的引路灯,不能被金钱所惑,让孩子走上歧路。

半年后,女儿奋发图强,考进了事业单位,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我托身边的人给她介绍了一个跟我们家境相近、踏实可靠的男孩子。

他们的感情进展很慢,但却意外地稳定。

“妈,我想结婚了。”女儿再次提出了结婚的决定,

这次,我没阻止她的选择。

毕竟,时间是最好的鉴定器,两个孩子相识两年,早已摸清对方的人品、性格。

女儿结婚的前两天,她告诉了我一个意外的消息,“刘亮离婚了,孩子判给了女方。”

“你不会还想吃回头草吧!”我反问她。

“怎么可能?我只是替那个女孩子不值,三年的婚姻,刘亮就在外面一直有人。以后,她还要带着年幼的孩子生活……”女儿替刘亮的“前妻”打抱不平。

我却不以为然,那女孩子当初嫁过去,大概率也是奔着钱去的。

否则,人怎么可能在半个月内,就对陌生的男人产生感情。

既然享受了金钱这颗糖衣炮弹,就应该经受住今日的结局。

“妈,还是你睿智。”女儿对我竖起大拇指。

我只是淡然一笑。

倒不是我有多聪明,只是我对自己的女儿足够的了解,她从小过的就是最普通人家的日子。

遇到刘亮后,就像把老鼠送进了米缸,她迷失自我很正常。

但身为父母,必须做孩子人生路上的掌明灯,合适的,才是永久的。

否则,终究受伤的是孩子自己。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