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的秋天,台北的文人圈子里流传着一个消息:李敖要见胡因梦了。那时候的李敖,四十五岁,刚从牢里出来不久,正是文坛上最锋利的一把刀,骂天骂地骂空气,谁都不放在眼里。而胡因梦,二十六岁,已经是台湾公认的第一美人,和林青霞齐名,登上过《时代》周刊封面,走到哪儿都是焦点。
两人在朋友家的聚会上碰了面。胡因梦那天穿了条长裙,光脚趿着凉鞋,就这么随意地坐在沙发上。李敖进来的时候,她正和人说着话,没太在意。可李敖一坐下,眼睛就直了——不是看脸,不是看身材,而是死死盯住了她那双赤着的脚。足足五分钟,他的目光就没挪开过,像是发现了什么稀世珍宝。后来有人问他为什么,他倒也坦率,说女人的脚代表一种精致,他就是偏爱这个。
这双脚,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成了这段传奇的开端。李敖回去之后,整个人都变了样。他身边原本有个同居多年的女友刘会云,跟了他十年,在他最落魄的时候也没离开过。可李敖做事向来干脆,他直接把刘会云叫到跟前,说了句后来广为流传的话:“我爱你还是百分之百,但现在来了个千分之一千的,你得暂时避一下。”说完,他拿出二百一十万台币——这在当时能在台北市中心买好几套房子——塞给刘会云,让她去美国。一笔钱,了断十年情分,干净利落,这就是李敖的风格。
胡因梦那边呢,其实早就读过李敖的文章,心里早把他当成了偶像。李敖追她也追得猛,带她去看自己十几万册的藏书,虽然胡因梦发现书架前贴着《花花公子》的裸女照片,心里有些别扭,但终究还是动了心。她母亲坚决反对,觉得李敖年纪大、坐过牢、情史复杂,更离谱的是,李敖居然拿着给刘会云那二百一十万的汇款单来找胡母,说:“我为你女儿赔了二百一十万,你若爱她,也该拿出二百一十万。”胡母当场就火了:“你这不是在谈恋爱,你是在做生意!”
可越是反对,胡因梦越是要嫁。1980年5月6日深夜,她穿着睡衣从家里跑出来,直奔李敖在金兰大厦的家。没有婚纱,没有酒席,就在客厅里签了字,拍了张穿着睡袍的结婚照。媒体都说这是“最美的脸与最聪明的脑袋的结合”,才子佳人,天作之合。
可童话从新婚当晚就碎了。客人一走,李敖瘫在沙发上,冲着胡因梦喊:“快去给我沏茶!”胡因梦是什么人?从小娇生惯养,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当红女星,哪受得了这个。她气得当场就把结婚证撕了。往后的日子更是一地鸡毛——李敖不许她出门慢跑,怀疑她在路上会和男人眉来眼去;她不会做饭,肉没解冻就下锅,被骂“蠢蛋”;甚至连在家里光脚走路都不行。
真正让这段婚姻崩盘的,是一桩官司。李敖的朋友萧孟能托他保管房产古董,李敖却被指几乎搬空了这些财物。胡因梦在自家书房找到了证据,在法庭上如实作证。李敖败诉,被判侵占罪,入狱半年。他从此恨上了胡因梦。
1980年8月28日,距离结婚刚好一百一十五天,两人签字离婚。李敖在记者会上说:“胡因梦是我心爱的人,对她,我不抵抗。我现在宣布我同胡因梦离婚。对这一婚姻的失败,错全在我,胡因梦没错。”话说得漂亮,可往后三十八年,他从来没放过她。在节目里骂她“二十世纪的美貌,十二世纪的头脑”,写书时连她便秘的细节都要拿出来嘲讽,她五十岁生日时送五十朵玫瑰,卡片上写“你依然很美,可你已经五十了”。句句带刺,字字诛心。
胡因梦呢?不解释,不回嘴,不搭理。三十三岁息影,转身去翻译克里希那穆提的书,把“身心灵”这个概念带到中文世界。四十二岁未婚生女,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回击,她说:“争辩没有意义,只会消耗自己。”
一场始于一双脚的婚姻,用二百一十万买断了前缘,用一百一十五天燃尽了激情,再用三十八年的纠缠写完了后半场。李敖到死都是那个李敖,爱得轰轰烈烈,恨得咬牙切齿。胡因梦也还是那个胡因梦,美得惊心动魄,活得云淡风轻。只是那双被盯了五分钟的脚,大概怎么也想不到,它会踩出这么一段恩怨情仇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