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远,今年二十九。

在城中村租了个单间,月薪七千,存款六万三。

我妈说我再不结婚,她就要去跳广场舞的时候故意摔骨折,好让我伺候她的时候顺便把护士给相了。

我信。

她真干得出来。

所以今天下午两点,我坐在万达四楼的星巴克里,对面坐着一个烫着羊毛卷的姑娘,叫周婷,是我妈托了三个媒人才搭上线的。姑娘长得还行,眼睛挺大,就是说话的时候喜欢用鼻孔看人,可能是在检验中央空调的出风口好不好使。

“你月薪七千?”她嘬了口星冰乐,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那咱俩以后怎么过日子啊,我光护肤品一个月就要两千多。”

我刚想说我可以少花点,旁边突然窜过来一个人影。

“哎哟,陈远!真是你啊!”

我一抬头,差点把咖啡杯捏碎。

林晓晓。

我高中同桌,大学校友,这辈子最不想见到的人之一。她穿了件白色卫衣,牛仔裤,马尾扎得老高,看着跟刚毕业的大学生似的,谁能想到这女的今年也二十九了,比我小三个月,当年在学校里追她的人能从教学楼排到食堂。

“你怎么在这儿?”我脱口而出。

“逛街啊。”她笑嘻嘻地,眼睛往周婷那边一瞟,“哟,相亲呢?”

周婷放下杯子,脸上的表情已经从“嫌弃”升级到了“审视”:“这位是?”

“我高中同学。”我赶紧说,“林晓晓。”

“老同学了。”林晓晓大大咧咧地拉开椅子就坐下了,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你是他女朋友?”

周婷脸一沉:“相亲,还没定。”

“哦——”林晓晓拖长了音,转头看我,眼神里全是幸灾乐祸,“陈远你可以啊,当年追校花没追上,现在标准降得挺猛啊。”

我当时血压就上来了。

周婷的脸直接黑了。

“你什么意思?”周婷把杯子往桌上一顿,“什么叫标准降得挺猛?”

林晓晓眨巴着眼睛,一脸无辜:“我没说什么啊,就是感慨一下。你不知道吧,他高中那会儿可痴情了,追了我们学校校花整整三年,写情书、送早餐、下雨天堵在校门口送伞,啧啧啧,那叫一个感人。”

“林晓晓!”我压低声音吼她。

她完全不理我,继续跟周婷说:“不过你放心,校花没看上他。人家后来嫁了个开保时捷的,现在住别墅呢。所以你看,他现在出来相亲,这不是标准降了是什么?客观事实嘛。”

周婷站起来,拎起包,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怎么说呢,就像在看一坨不小心踩到的狗屎。

“浪费我时间。”她扔下这句话,踩着高跟鞋噔噔噔走了。

我坐在椅子上,手里捏着那杯已经凉透了的美式,感觉太阳穴突突地跳。

林晓晓还坐在对面,翘着二郎腿,拿起周婷没喝完的星冰乐闻了闻,嫌弃地推开了。

“你这同学,”我说,“是不是有病?”

“你才有病。”她翻了个白眼,“我救了你知不知道?那女的全程用鼻孔看你,你瞎啊?”

“我用你救?”我声音大了,旁边桌的人往这边看,“我妈托了三个媒人!三姑六婆全发动了!你知道我为了这次相亲准备了多久吗?我昨天还特意去理了个发!”

“就你这发型?”她上下打量我,“理了跟没理似的。”

我深吸一口气。

再吸一口。

不行,这口气咽不下去。

“林晓晓,你为什么要搅黄我的相亲?”

她站起来,双手叉腰,下巴微微扬起,嘴角带着那种从小到大我见过无数次的笑——三分得意,三分耍赖,还有四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要不,把我赔给你?”

我愣了整整三秒钟。

“你脑子被门夹了?”

“你才被门夹了。”她放下手,表情忽然变得有点认真,“我说真的。”

“滚。”

我站起来就走。

她跟在我后面出了星巴克,一路跟到电梯口。

“陈远,你走那么快干嘛?”

我不理她,按了下行键。

“你生气了?”她凑过来看我的脸,“真生气了?”

电梯门开了,我走进去,她也挤进来。

电梯里就我们两个人。

空气忽然安静下来,只有电梯运行的嗡嗡声。

我盯着楼层数字往下跳,她站在我旁边,离得很近,我能闻到她身上那股洗衣液的味道,淡淡的,像某种花香,跟高中时候一模一样。

“你还用那个牌子的洗衣液?”我脱口而出。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还记得?”

我没说话。

我当然记得。

高二那年运动会,她跑完八百米,整个人瘫在操场边上,我把校服外套借给她披着。后来那件外套还回来的时候,全是她洗衣液的味道,我穿了一个星期没舍得洗。

那时候我暗恋她。

暗恋了整整三年。

从高一分班第一天她坐到我后面,用笔戳我后背问我借橡皮开始,到高三毕业那天她在我同学录上写“以后常联系哦”为止,中间隔着一千多个日夜,无数次的偷看、假装偶遇、写好了又删掉的短信。

她不知道。

她什么都不知道。

她那时候眼里只有隔壁班的篮球队队长,后来又换成了学生会的学长,再后来是大学里的各种男生。她谈恋爱谈得风生水起,我坐在观众席上看她,一看就是好多年。

“陈远。”她忽然开口。

“嗯?”

“你还喜欢我吗?”

电梯叮的一声,到了一楼。

门开了,外面站着一堆等电梯的人。

我走出去,她跟出来,拽住我的袖子。

“你还没回答我。”

我转过身看她。

午后的阳光从商场中庭的玻璃穹顶洒下来,落在她脸上,她的眼睛亮亮的,睫毛很长,皮肤白得有点透明。二十九岁的林晓晓,眼角已经有了一点点细纹,但笑起来的样子,跟十七岁那年坐在教室里、用笔戳我后背的那个女孩,一模一样。

“这个问题,”我说,“你应该十年前问。”

她松开手。

我转身走了。

走出万达大门的时候,外面的热浪扑面而来,八月的南方城市像个巨大的蒸笼。我站在门口,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我妈发了十几条微信,全是问相亲怎么样的,最后一条是语音,我不用点开都知道内容是什么。

我没回,把手机揣回兜里,往地铁站走。

走了大概五十米,身后传来脚步声。

“陈远!”

我没回头,继续走。

她跑到我前面,拦住我,气喘吁吁的。

“你跑什么?”

“我走路。”

“你就是在跑。”

“你管我。”

她深吸一口气,胸口起伏着,看着我,表情有点复杂。

“我离婚了。”

我停下了。

“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她说,“没告诉太多人。”

我看着她,忽然发现她瘦了很多。以前她脸上有点婴儿肥,现在下巴尖尖的,锁骨凸出来,手腕细得像一折就会断。

“为什么离?”

“他出轨。”她说得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事,“结婚第二年就出了,我忍了三年,实在忍不下去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所以,”她笑了一下,笑得有点勉强,“我刚才说的那句话,不全是开玩笑。”

“哪句?”

“把我赔给你。”

我沉默了很久。

久到她以为我不会回应了,转身准备走。

“林晓晓。”我叫住她。

她回头。

“我不需要你赔。”我说,“我又不是什么东西,丢了还能赔一个回来。”

她的眼神暗了一下。

“但是,”我接着说,“如果你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我可以陪你。”

她站在原地,风吹过来,把她的马尾吹得晃来晃去。

然后她笑了。

这次是真的笑,不是刚才那种勉强的、带着表演性质的笑。眼睛弯成了月牙,露出两颗小虎牙,跟十年前一模一样。

“陈远,你还是跟以前一样。”

“什么一样?”

“傻。”

她走上来,跟我并肩往地铁站走。

“走吧,傻小子,请我吃饭。为了救你,我午饭都没吃。”

“你那是救我?”

“那女的配不上你。”

“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

她说完这句话,加快了脚步,走到我前面去了。

我跟在后面,看着她纤细的背影,忽然想起高三那年拍毕业照。她站在女生那排的中间,笑得特别灿烂。我站在男生那排的最边上,偷偷往她那边看,心想,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

结果大学又在同一个城市。

报到那天,我在校门口看见她拖着行李箱走过来,整个人都傻了。

“陈远?你怎么也在这儿?”

“我……我考上的啊。”

“废话,我是说你怎么也考这个学校?”

“分够。”

她白了我一眼,然后特别自然地把她那个死沉的行李箱推到我面前:“帮我拿一下,我手酸。”

我就帮她拿了。

一拿就是四年。

大学四年,我帮她搬过宿舍、修过电脑、替她占过自习室的座、陪她去过医院、在她失恋的时候借她肩膀哭。她哭完了,擦擦眼泪,说陈远你真好,然后第二天又兴高采烈地去谈下一段恋爱了。

我室友看不下去了,说你他妈是不是备胎转正无望了?

我说不是备胎。

是千斤顶。

换备胎的时候才用一下。

后来毕业了,各奔东西。她去了上海,我留在这座城市。联系越来越少,从每天聊天到每周一次,到每月一次,到后来只在过年的时候发个“新年快乐”。

再后来,她发了一条朋友圈,晒了结婚证。

我点了个赞。

然后一个人去楼下吃了一整只烤鸭,喝了两瓶啤酒,回家吐得昏天黑地。

那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为她喝醉。

“到了。”她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

我抬头一看,是一家川菜馆,门面不大,但里面人挺多,闻着味儿就知道味道正宗。

“这家?”我有点意外,“你以前不是不吃辣吗?”

“人是会变的。”她说,推门进去了。

我跟进去,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她拿起菜单,熟练地勾了几个菜,然后递给我:“你看还要加什么。”

我看了看,水煮鱼、辣子鸡、毛血旺、干煸四季豆。

全是我以前爱吃的。

“你记得?”

“什么?”

“这些菜。”

她愣了一下,然后低头喝茶:“随便点的。”

我没追问。

菜上得很快,味道确实好。她吃得很慢,辣得嘴唇红红的,一直吸溜,但筷子没停过。

“不能吃辣就别硬撑。”我说。

“谁说我不能吃?”她又夹了一块水煮鱼塞进嘴里,结果被辣得眼泪都出来了。

我递了张纸巾给她。

她接过去,擦了擦眼睛,忽然说:“他在上海有房有车,比我大五岁,开公司的。我妈说他条件好,催着我嫁。我当时也觉得,挺好的,至少不用像以前那样漂着了。”

我放下筷子,听她说。

“结婚第一年还行,他对我不错,我也努力做个好老婆。学着做饭、收拾家、招待他那些生意上的朋友。”她说着,又夹了一块辣子鸡,“后来他回家越来越晚,身上有香水味,衬衫领子上有口红印。我问他是谁,他说我疑神疑鬼。”

“然后呢?”

“然后有一天,我去他公司,看见他跟秘书在办公室,门没锁。”她嚼着鸡肉,声音很稳,“我站在门口看了大概十秒钟,然后转身走了。当天晚上,我提出了离婚。”

“他怎么说?”

“他说我小题大做,说男人在外面应酬很正常,说他身边的朋友都这样,说我太天真。”她笑了一下,“你知道吗,最让我生气的不是他出轨。是他觉得我不应该生气。”

我沉默了一会儿。

“后来呢?”

“后来就离了。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公司也是他的,我分到的不多。我妈骂我傻,说忍忍就过去了,说哪个有钱男人不在外面有点事。”她喝了一口水,“我没理她。搬出来了,租了个小房子,找了份工作,从头开始。”

“然后回来了?”

“嗯。上海待不下去了,到处都是回忆。就回来了。”

她说完,看着我,眼睛红红的,不知道是被辣的还是怎么的。

“陈远,你知道我回来以后第一个想到的人是谁吗?”

我没说话。

“是你。”她说,“我翻手机通讯录,翻到你的名字,看了好久。想给你打电话,又不知道说什么。想说‘我离婚了’,又怕你笑话我。”

“我为什么要笑话你?”

“因为我当年眼瞎啊。”她自嘲地笑了笑,“放着身边这么好的人不要,非要去找那些花里胡哨的。”

这句话让我心里某个地方疼了一下。

不是那种剧烈的疼,是那种闷闷的、酸酸的、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的感觉。

“你当年,”我犹豫了一下,“知道我……”

“知道。”她打断我,“我知道你喜欢我。”

我愣住了。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高二。”她说,“运动会那次,你把外套借给我。后来那件外套还给你的时候,我看见你偷偷闻了一下。”

我脸腾地红了。

“你看见了?”

“嗯。当时觉得,这男生好傻。”她笑了,“后来慢慢发现,你不是傻,你是真的喜欢我。你帮我做值日、帮我抄笔记、下雨天假装多带一把伞、考试前假装自己也要复习然后顺路陪我去图书馆。你以为你藏得很好,其实我都知道。”

“那你为什么……”

“为什么不回应你?”她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我,“因为我那时候觉得,你太普通了。长得普通、成绩普通、家里条件也普通。我那时候心气高,觉得自己应该配更好的。”

这话说得够直接。

直接到我不知道该怎么接。

“现在呢?”我问。

“现在?”她低头看着桌上的菜,“现在我发现,那些‘更好的’,其实也没多好。有钱的长得丑,长得帅的花心,又有钱又长得帅的,看不上我。最后嫁了个看起来还行的,结果是个混蛋。”

她抬起头,看着我。

“反而是你,这么多年,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傻,还是那么老实,还是会在别人需要的时候伸手帮忙。我今天在星巴克看见你的时候,忽然觉得,我以前是不是瞎了。”

我夹了一筷子毛血旺,塞进嘴里。

很辣。

辣得我眼泪都快出来了。

“你现在说这些,”我嚼完了才开口,“是想干嘛?”

“不干嘛。”她说,“就是想告诉你。憋在心里太久了,说出来舒服点。”

“行。”

“行什么?”

“你说出来了,我听见了,这事就算翻篇了。”我说,“以后你还是我同学,还是我朋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开口,我能帮就帮。”

她看着我,眼神有点复杂。

“就这样?”

“那不然呢?”我放下筷子,“林晓晓,你说把我赔给我,你觉得我需要你赔吗?我又不是等着谁来认领的失物。你离了婚、受了伤、觉得以前对不起我,所以想用自己来补偿?这不是感情,这是愧疚。”

她的嘴唇动了动,没说话。

“等你什么时候不是因为愧疚,不是因为觉得亏欠,不是因为刚离了婚需要找个人依靠,而是真的喜欢我这个人了,你再来跟我说这些话。”

我说完,站起来,去前台结了账。

回来的时候,她还坐在那里,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走吧,我送你回去。”

她站起来,跟在我后面出了餐馆。

外面天已经黑了,路灯亮起来,街上人来人往。我们并排走着,谁也没说话。

走到一个路口的时候,她忽然停下。

“陈远。”

“嗯?”

“你说得对。”她看着我,路灯的光落在她脸上,她的表情很认真,“我现在确实分不清,到底是愧疚还是喜欢。你给我点时间。”

“什么时间?”

“让我重新认识你的时间。”她说,“不是高中那个帮我做值日的陈远,不是大学那个帮我搬宿舍的陈远,是现在的你。二十九岁的你,月薪七千的你,存款六万三的你。”

“你怎么知道我存款六万三?”

“你相亲的时候自己说的,我听见了。”她笑了,“在星巴克外面站了一会儿才进去的。”

“你偷听?”

“不是偷听,是刚好经过。”她理直气壮。

我无语地看着她。

“所以,”她伸出手,“重新认识一下?”

我看着她的手,路灯下白白净净的,指甲剪得很短,没涂指甲油。

“神经病。”我说。

但还是握了上去。

她的手很凉,握起来跟以前一样,小小的,软软的。

“林晓晓,二十九岁,离异,无业游民,存款负数。”她说。

“陈远,二十九岁,未婚,月薪七千,存款六万三。”我说。

“那我们现在算是朋友了?”

“本来就是朋友。”

“不一样。”她松开手,认真地说,“以前是你对我好,我假装不知道。以后是我想对你好,你不用假装不知道。”

我被她这句话弄得有点不自在,转身继续往前走。

她跟上来。

“陈远,你走慢点。”

“你腿短。”

“你才腿短!”

她追上来,在我胳膊上拍了一下。

不疼。

像被风吹了一下。

我忽然觉得,今天这个下午,好像也没那么糟糕。

虽然相亲黄了,虽然回去肯定要挨我妈一顿骂,虽然存款还是六万三,月薪还是七千。

但好像,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说不清楚。

就是觉得,心里某个落了很久的灰的地方,被人轻轻擦了一下。

我把她送到她住的小区门口。

是个老小区,外墙斑驳,楼道里的灯忽明忽暗。

“你就住这儿?”

“嗯,便宜。”她说,“一个月八百,水电另算。”

“行,上去吧。”

她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

“陈远。”

“嗯?”

“今天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没有笑话我。”她说,“谢谢你请我吃饭。谢谢你……没有直接拒绝我。”

她说完,转身跑进了楼道。

脚步声在空荡荡的楼梯间里回响,一层一层往上。

我站在楼下,看着五楼的窗户亮起来。

她探出头,冲我挥了挥手。

我也挥了挥手。

然后转身走了。

回到家,我妈的电话就来了。

“怎么样怎么样?人家姑娘怎么说?”

“黄了。”

“黄了?!”我妈的声音差点把我耳膜震破,“怎么又黄了?你知不知道我托了多少人——”

“妈,”我打断她,“我遇到林晓晓了。”

电话那头安静了足足五秒钟。

“林晓晓?就是高中那个、大学也跟你一个学校那个林晓晓?”

“对。”

“她回来了?”

“嗯。”

“她不是结婚了吗?”

“离了。”

又是一阵沉默。

然后我妈用一种我从没听过的语气说:“儿子,你别犯傻。”

“我没犯傻。”

“你当年为了她,大学志愿都改了,你以为我不知道?”

我愣住了。

“你爸跟我说的,你本来报了北京的学校,后来听说她要去南方那个学校,你就改了志愿。你爸气得差点没让你去报到。”

“妈……”

“我不是怪你。我是心疼你。”我妈的声音忽然软下来,“儿子,你追了她那么多年,她都没看上你。现在她离了婚回来,你就又凑上去,你这不是傻是什么?”

我没说话。

“妈不是反对你找自己喜欢的。但是你得想清楚,她是因为喜欢你,还是因为刚好需要一个人。”

“我知道。”

“你知道就好。”我妈叹了口气,“行了,相亲的事我再想办法。你自己看着办吧,别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挂了电话,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一块水渍,形状像个歪歪扭扭的心。

我盯着那颗心,忽然笑了。

我妈说得对,我当年确实傻。

为了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女生改志愿,为了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女生留在同一座城市,为了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女生拒绝了大学里所有对我有好感的姑娘。

但我妈说错了一点。

我不是又凑上去。

我只是觉得,人这一辈子,有些事得有个交代。

不是给她交代。

是给我自己。

那些年偷偷摸摸的喜欢,那些写好了又删掉的短信,那些假装偶遇的下午,那些借出去的外套、多带的雨伞、自习室里占的座位。

我得给自己一个交代。

手机响了。

是林晓晓发来的微信。

“到家了吗?”

“到了。”

“今天真的很谢谢你。”

“你已经说了三遍了。”

“那就再说一遍,谢谢你。”

我盯着屏幕,手指悬在键盘上,不知道该回什么。

她那边显示“正在输入”,持续了好久。

最后发过来一句话。

“陈远,我明天可以找你吗?”

我看着这句话,想起大学时候,她也是这样。失恋了,发消息说“陈远,我明天可以找你吗”,然后我翘了一整天的课陪她去游乐场。她在过山车上尖叫,在旋转木马上拍照,在鬼屋里吓得往我怀里钻。那天我花了半个月的生活费,回去吃了一个星期的泡面。

但我开心。

是真的开心。

因为那是她为数不多的、主动找我的时候。

“可以。”我回。

“那明天见。”

“明天见。”

我放下手机,翻了个身。

窗外的月光照进来,落在床边的地板上,白花花的一片。

我闭上眼睛。

脑子里全是今天下午,她在星巴克里站起来,双手叉腰,下巴微扬,嘴角带笑的样子。

“要不,把我赔给你?”

这句话像一颗石子,投进我心里那片死水。

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

荡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早上,我被手机铃声吵醒。

不是闹钟。

是林晓晓。

“喂?”我迷迷糊糊地接起来。

“起床了!”她的声音精神得要命,“八点了还不起,你今天不上班?”

“今天周六。”

“哦对,我忘了。”她笑了,“那正好,出来陪我。”

“去哪?”

“菜市场。”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

“哪儿?”

“菜市场!我要买菜做饭,你陪我去,帮我拎东西。”

“林晓晓,你以前不是最讨厌菜市场吗?说又脏又乱又臭。”

“人是会变的。”她又说了一遍这句话,“你到底来不来?”

“来。”

我起床洗漱,换了件T恤出门。

到了菜市场门口,她已经在那儿等着了。今天换了件淡蓝色的连衣裙,头发没扎,散在肩上,看起来跟昨天又不一样了。

“你这打扮,”我上下打量她,“是来买菜还是来逛街?”

“买菜就不能穿好看了?”她白了我一眼,把一个购物袋塞到我手里,“拿着,跟我走。”

菜市场里人声鼎沸,各种味道混在一起,鱼腥味、肉膻味、蔬菜的清香味、卤料的香料味。她走在前面,熟门熟路地穿过一个个摊位,跟摊贩讨价还价。

“阿姨,这个排骨便宜点嘛,我上次来你也是这个价。”

“姑娘,我这是土猪肉,进价就贵,不能再便宜了。”

“那我多买点,你给抹个零头。”

我在旁边看着,有点恍惚。

这还是那个当年嫌食堂饭菜难吃、宁愿饿肚子也不肯去食堂排队的林晓晓吗?

她买完排骨,回头看见我的表情,笑了。

“怎么,不认识了?”

“确实有点不认识了。”

“我说了,人是会变的。”她把排骨放进我拎的袋子里,“以前有人宠着,可以娇气。现在没人宠了,什么都得自己来。”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但我听出了一点酸。

“那你现在不是有人帮你拎菜了吗?”我说。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也是。”

买完菜,她带我回了她住的地方。

一室一厅,很小,但收拾得很干净。窗台上摆了一排多肉,胖嘟嘟的,长势很好。

“你养的?”

“嗯。一个人住,养点东西,显得不那么空。”

她在厨房里忙活,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沙发是二手的,坐垫有点塌,但铺了一块好看的毯子。

茶几上放着一本书,我随手拿起来翻了翻。

是余华的《活着》。

书页折了一个角,那一页上有一句话被划了线。

“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快乐,也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艰辛。”

我合上书,看向厨房。

她系着围裙,正在切菜。刀工一般,切出来的土豆丝粗细不一,但她很认真,低着头,嘴唇微微抿着。

阳光从厨房的小窗户照进来,落在她身上。

我忽然觉得,二十九岁的林晓晓,比十七岁的林晓晓好看。

十七岁的她,好看是好看,但像橱窗里的洋娃娃,精致、漂亮、但离我很远。

二十九岁的她,眼角有细纹,手上有切菜留下的细小疤痕,穿着起球的围裙,在逼仄的厨房里给我做饭。

离我很近。

“看什么呢?”她回头,发现我在看她。

“看你切菜。”

“切得不好看。”

“还行。”

她笑了一下,转回去继续切。

饭做好,三菜一汤。红烧排骨、清炒土豆丝、番茄炒蛋、紫菜蛋花汤。

都是家常菜,卖相一般,但闻着很香。

“尝尝。”她把筷子递给我。

我夹了一块排骨。

味道不错,稍微有点咸,但很下饭。

“怎么样?”

“好吃。”

“真的?”

“真的。”

她笑了,笑得眼睛弯弯的,露出两颗小虎牙。

然后她给我盛了一大碗饭,又给自己盛了一小碗。

“你吃这么少?”

“减肥。”

“你都瘦成这样了还减?”

“女人永远觉得自己胖。”她夹了一筷子土豆丝,“你呢,这么多年,手艺练出来了吧?”

“什么手艺?”

“做饭啊。你以前不是说自己做饭好吃吗?”

“你还记得?”

“记得。”她说,“大学时候你说过,说你妈教你的,说以后娶了媳妇要会做饭,不能光让媳妇做。”

我低头扒饭。

那是我大二的时候说的。那天她失恋,我陪她在操场边上坐着,她哭着问我,陈远你会一直对我这么好吗。我说会。她问为什么。我说不为什么。然后我就跟她说了我妈教我的那番话。

她当时笑了,说以后谁嫁给你肯定很幸福。

我说那你嫁给我啊。

她说好啊。

然后我们都笑了。

我知道她是开玩笑的。

但那一刻,我是认真的。

“陈远。”她叫我。

“嗯?”

“我昨天想了很久。”她放下筷子,“你说得对,我现在确实分不清是愧疚还是喜欢。但是有一点我很确定。”

“什么?”

“我回来以后,翻通讯录翻到你名字的时候,心里特别踏实。”她看着我,“就好像走了很远的路,终于看到了一个可以坐下来的地方。”

“我是长椅吗?”

“不是。”她摇头,“你是家。”

这两个字,轻飘飘的,又沉甸甸的。

落在我们之间的饭桌上,落在那盘快吃完的红烧排骨上,落在紫菜蛋花汤的热气里。

我没说话。

她也没继续说。

我们安静地吃完了这顿饭。

吃完饭,我洗碗,她擦桌子。

厨房很小,两个人挤在里面,肩膀碰肩膀。

“陈远。”

“嗯?”

“我明天找到工作了。”

“什么工作?”

“一个培训机构的英语老师。”她说,“工资不高,但是够养活自己了。”

“那挺好。”

“等我发了第一个月工资,我请你吃饭。”

“行。”

洗完碗,我准备走。

她送我到门口。

“今天谢谢你陪我。”

“你今天说了四遍谢谢了。”

“那就再说一遍。”她笑了,“谢谢你。”

我转身要走。

“陈远。”她又叫住我。

我回头。

她站在门口,阳光从她身后照过来,把她的轮廓镀上一层金边。

“我会认真的。”她说,“重新认识你这件事,我会认真的。”

我点了点头。

然后走了。

下了楼,走到小区门口,我回头看了一眼五楼的窗户。

她在窗口站着,看见我回头,冲我挥了挥手。

我也挥了挥手。

然后转身,走进八月的阳光里。

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也许我妈说得对,我确实傻。

但傻就傻吧。

人这一辈子,总得傻一次。

何况我已经傻了很多年了。

不差这一次。

手机震了一下。

是她发来的微信。

“到家了告诉我。”

我回了个“好”。

然后把手机揣回兜里,往地铁站走。

路过一家奶茶店的时候,我停下来,买了两杯柠檬水。

一杯自己喝。

一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买。

可能是习惯了。

以前每次见她,我都会买两杯喝的。

一杯给她,一杯给自己。

她喜欢喝柠檬水。

这么多年了,口味应该没变。

我拎着那杯多出来的柠檬水,站在奶茶店门口,忽然觉得自己真的挺傻的。

但嘴角还是忍不住往上翘了一下。

就一下。

然后我喝了一口自己那杯柠檬水。

很酸。

也很甜。

像极了这些年的日子。

回到家,我把那杯没开封的柠檬水放在桌上。

拍了张照片,发给她。

“给你买的,忘了给你。”

她秒回。

“下次见面的时候给我。”

“好。”

“说话算话。”

“说话算话。”

我放下手机,看着那杯柠檬水。

杯壁上凝了一层水珠,在午后的光线里闪闪发亮。

像某种微小的、正在生长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