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公斤渔获物亦难逃法网
涉刑移送海警严惩不贷!
为从严落实伏季休渔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切实守护近海渔业资源生态安全,2026年5月29日夜间,苍南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合大渔镇人民政府开展海上突击执法行动,在苍南所辖海域精准查获一艘涉渔“三无”非法作业船舶。
经现场勘查,该船不仅是一艘未持有合法有效证件、未经检验合格的“三无”船舶(即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更在禁渔期这一渔业资源养护的关键时期,公然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禁用网具——地笼网(俗称“绝户网”)进行非法捕捞。执法人员在船上当场查获违禁网具地笼网11顶,以及非法捕捞所得的违禁渔获物共计 “4.4公斤”。
法网恢恢,渔而不绝
休渔期非法捕捞的四则警示
一
禁用“绝户网”,伤害的是子孙后代的饭碗
地笼网因其网眼极小、捕鱼不分大小,对水生生物资源具有毁灭性破坏,被形象地称为“绝户网”。
此次查获的11顶地笼网虽数量不大,但其背后反映的是违法者无视法律红线、漠视生态保护的侥幸心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伏季休渔相关规定,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无论渔获物多少,均属严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将构成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4.4公斤的渔获物虽少,但违法性质极其恶劣,绝非“小事一桩” ,正是这种“哪怕只捞一网、只抓几只蟹”的错误念头,最终将违法者送上了法庭。
二
“三无”船舶隐患大,违法作业必被查
涉渔“三无”船舶由于缺乏合法手续和安全保障,不仅扰乱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更给海上安全带来巨大隐患。苍南县近年来通过“陆上查+海上巡+空中察”三位一体模式,持续对涉渔“三无”船舶实施高压打击。此次查获的船舶正是典型的“三无”渔船,违法者妄图利用深夜和偏远海域的“盲区”逃避监管,不料却在苍南渔政的全域化监控网络和常态化“清港”行动下无处遁形。“查处一艘、拆解一艘、警示一片” ,这艘船不仅将面临被依法没收、集中拆解的命运,船主更将因涉刑移送而承担沉重的法律后果。
三
深夜偷捕不是“避风港”,海陆联动显神威
此次行动的成功,得益于苍南县完善的 “海陆联动”机制。执法人员通过岸线视频监控、无人机侦察与海上执法艇的紧密配合,实现了对重点海域的24小时动态监控,彻底打破了违法者“白天不敢动、晚上偷偷干”的幻想。这一案例再次表明:休渔不是“空窗期”,执法没有“休止符” 。苍南渔政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违规出海偷捕行为,都将面临“海陆空”全方位的精准打击。
四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涉刑移送彰显决心
此案从查获到移送海警仅用4天时间,彰显了苍南县坚决打击涉渔违法犯罪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刑行衔接机制的成熟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4.4公斤渔获物”绝非轻罚的理由,而是标志着执法部门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尺度已从单纯的经济处罚转向“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的双重惩戒。这起案件将作为典型案例,在苍南渔区广而告之,让每一位渔民都深刻认识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触碰禁渔红线,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FISHERY INDUSTRY
郑重告诫全体渔民朋友
广大渔民朋友们,海洋伏季休渔是党和国家为养护渔业资源、保障子孙后代有鱼可吃、有船可打而设立的法定制度。每一尾幼鱼的放生、每一片海域的休养,都关系到我们未来的饭碗。希望广大渔民朋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做到:
1.不违规出海:严格遵守伏季休渔各项规定,按时返港停泊,绝不顶风作案;
2.不使用禁用渔具:自觉抵制地笼网、电鱼器具、密眼网等违禁渔具,共护幼鱼资源;
3.不参与“三无”船舶作业:不购买、不租赁、不使用“三无”船舶,发现线索及时举报;
4.不购销非法渔获物:自觉抵制“灰色”渔获物流通,斩断非法捕捞的利益链条。
苍南县将进一步深化“春雷”行动,联合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持续开展“清网”“清港”“清市”专项行动,对非法捕捞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追责一起。对于任何胆敢在禁渔期“顶风作案”的违法者,无论渔获物多少、无论船艇大小,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让违法者“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
让我们携手守护好苍南这片蔚蓝海域,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生机勃勃的海洋家园!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线索,共同守护我们的蓝色粮仓!
举报电话:95110(海警)或当地渔政部门。
来源:苍南三农
通讯员:陈龙
加小编微信:cnw000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