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隔壁单元的小雅,谁见了不夸一句命好?老公工作体面,孩子听话懂事,早早就换了学区房。可上次聚会,几杯酒下肚,小雅却捂着脸哭得停不下来。
原来,这光鲜亮丽的背后,小雅已经过了整整5年“室友式”的生活。老公倒是个顾家的好男人,工资上交、带孩子也行,就是那方面彻底“绝缘”了。刚开始说是工作累,后来说是分房睡不影响第二天上班,到现在,两人更像是合租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小雅想沟通,老公就躲;想提离婚,全家老小都说她“身在福中不知福”。
其实,像小雅这样的事儿,在咱们老百姓的婚姻里真不少见。没出轨、没家暴,但日子过得像一潭死水,连个亲密的拥抱都没有。这种日子,离,觉得理由拿不出手;不离,心里又堵得慌。
今天咱们就把话摊开了说,结合《民法典》的新规,专门讲讲这种“无性婚姻”到底该怎么离。不管你是想好聚好散,还是准备撕破脸,这两条合法途径,你心里得有本账。
第一条路:协议离婚
——好说好散,最省钱,但得看对方脸色
这条路最简单,也最省钱,适合那种“虽然没感情了,但还能心平气和坐下来谈”的夫妻。
前提条件是啥?
两口子都同意离,并且孩子归谁、房子车子怎么分、钱怎么赔,全都商量得妥妥当当,没有一句拉扯。
具体怎么走?一共分两步:
头一遭去民政局: 两个人带上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还有那个最重要的《离婚协议书》,一起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这时候要注意,协议书里别光写“离婚”,还得把无性婚姻这事儿导致的补偿(如果有的话)白纸黑字写清楚,免得后患。
熬过“30天冷静期”: 这是现在的规定,交了申请不是马上拿证,得等30天。这30天里,随便谁反悔了,说一句“不离了”,这申请就作废了。要是30天过了没人反悔,接下来的30天内,两个人必须再次同时出现在民政局,这时候才能领到那个红本本。
现实情况是啥?
在无性婚姻里,想走这条路太难了。通常不想过性生活的那一方,往往觉得日子过得挺好,压根不想离。你提离婚,他/她还能躲;你想协议,他/她不出面。这种时候,你就得考虑第二条路了。
第二条路:诉讼离婚
——他不配合,咱们就上法院,关键要抓“铁证”
这就是咱们说的打官司。既然谈不拢,那就让法官来判。很多姐妹有个误区,觉得“他不签字我就离不了”,纯属瞎扯!只要你们感情彻底破裂了,法院判离,婚照样能离。
但是,法官也不是听你一面之词的,你得拿出证据证明:“因为长期没有性生活,咱们感情真没了。”
要想赢,你得准备这三样“干货”:
证明“分家”的证据:
虽然住在同一套房子里,但如果是分房睡,这就是实锤。比如你们沟通的微信记录,你说“咱们分房都两年了”,他回“那是为了睡好觉”,这就截屏保存。再或者,听听邻居、家里老人的说法,要是能出庭作证更好。
证明“努力过但没用”的证据:
法官也会看态度。你可以把之前你求着他去看病、去做心理咨询,或者是你发信息想聊聊夫妻生活,被他冷言冷语拒绝的聊天记录、短信、录音都留着。这能证明你是个受害者,而且你尽力挽救过,是他不领情。
医院的看病单子:
如果是因为身体原因过不了性生活,不管是男科还是妇科的病历单子,这都是铁证。如果是心理原因抗拒,那心理咨询的记录也得留着。
给不想凑合的人提个醒:
第一次起诉,要是对方在法庭上死活说“我还爱他/她,我不想离”,而且你的证据不够硬,有的法官可能会给个“和好”的机会,判不离。别慌!法律规定了,只要第一次判不离之后,你们又分居满一年,你再去起诉,法院必须判离。这个时间点,一定要拿捏住。
离婚时的钱和孩子,怎么算才不亏?
关于钱:
有人觉得“是他不过性生活,他有错,房子应该全归我”。别想太美!法律上没说“无性婚姻”就得净身出户。但是,法律讲究“照顾无过错方”。因为对方不履行夫妻义务,你是受害者,分财产的时候,法官可以酌情多分你一点,或者让你少还点债。
关于补偿:
如果是对方主观上故意躲着你、冷暴力,不履行义务,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要一笔“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个钱虽然不多,但是个理儿!
写在最后的话:
咱们过日子,图的是个知冷知热。如果婚姻只剩下搭伙吃饭,连最基本的夫妻之实都没有,那确实没必要硬撑。在决定去民政局或法院之前,如果你还舍不得这段缘分,不妨给他/她也给自己最后3到6个月的机会,看看病、聊聊心。
要是真到了那一步,别觉得“因为没性生活离婚”丢人。你的需求是正常的,你的感受也是合法的。不管是协议还是起诉,拿起法律武器,把自己从死气沉沉的日子里解救出来,才是正经事!
话题讨论:
你身边有这种“表面夫妻”吗?他们最后怎么处理的?
如果是你,你能接受多长时间的“无性婚姻”?
欢迎在评论区留个言,咱们聊聊心里话。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还得问专业律师,毕竟每家的情况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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