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持续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近日,潮安区水务局、湘桥区水务局先后发布倡议及告知书,面向辖区各单位、广大市民普及取水用水法律法规,明确规范取水用水流程,引导全社会依法取水、合规用水、节约用水。

两区告知书均明确,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无证取水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据悉,近期两地均有企业因擅自抽取韩江水,用于厂区消防、绿化等用途,被水务部门依法处罚,并被追缴水资源费。同时,私设水泵取水、超范围违规取水等各类违法取水行为,都将被依法从严查处,以此警示辖区主体严守水资源法律红线。

为方便群众、企业依规办证办事,两区水务局同步公布了便捷的取水许可办理渠道。市民及企业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自主查询取水许可办理流程、下载申报材料,也可拨打属地水务部门电话咨询详情。其中,潮安区水务局咨询电话为0768-2277733,湘桥区水务局咨询电话为0768-2203408。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可统一提交至属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待审批通过后即可领取《取水许可证》。

在规范用水监管方面,两区明确持证取水主体的责任与义务。所有持证取水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许可核定的取水地点、取水方式、取水总量、取水用途开展取水作业,按规定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按时如实报送取水相关数据,主动自觉接受水务部门监督检查。针对超许可量取水、擅自变更取水用途等违规违法行为,水务部门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取水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