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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化新网)

中化新网讯 5月28日,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发布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纤集团)转发的通知,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化纤集团30.96%股权无偿划转至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省国资委)。

本次划转完成后,吉林省国资委将持有化纤集团50.32%股权,成为化纤集团的控股股东,并通过化纤集团间接控制吉林化纤15.52%的表决权。吉林化纤实际控制人将由吉林市国资委变更为吉林省国资委。

据公告披露,本次划转是吉林省委、省政府基于化纤集团定位和发展战略进行的重大调整,旨在统筹全省之力,从围绕“国内碳纤维产业链优质发展”“带动全省产业聚集和经济发展”的高度,全力将化纤集团打造成世界一流企业。

此次划转也意味着此前方案终止。2024年5月,吉林市国资委曾与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备忘录,原计划将化纤集团及其子公司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权转让给该公司。随着本次无偿划转实施,上述备忘录自动终止。调整后,吉林市国资委间接持有吉林化纤的股份比例将由20.51%降至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