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信息显示,位于该市的山东玖信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的滚动轴承在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被依法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不合格产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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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监督抽查由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结果显示,山东玖信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某批次滚动轴承,在外圈硬度振动(速度/加速度)两个关键性能指标上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根据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清市监处罚﹝2026﹞3号),涉事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滚动轴承共生产200套,成本价为11元/套,销售价为12元/套,货值金额共计2400元。截至检查时,企业已售出130套,违法所得为130元。监督抽查中抽取的检样和备样共70套,由企业按相关规定无偿提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处以罚款人民币1680元;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0元;

没收不合格轴承35套(备样)。

以上罚没款项合计人民币1810元。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玖信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地位于拥有轴承产业集聚优势的临清市,专注于七类套圈等轴承配件的生产与加工,并通过抖音等线上渠道进行产品展示和推广。

轴承作为机械设备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其硬度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耐磨性和使用寿命,而振动指标则直接影响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噪音水平。这两个关键指标不合格,将严重影响下游设备的性能与安全。此次处罚也再次提醒相关制造企业,在积极拥抱数字化转型、拓展市场渠道的同时,必须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目前,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已依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