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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萧山北干“3·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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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北干“3·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6 年3月15日,萧山北干街道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0万元。

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现场没有视频监控及直接目击者,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还原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如下:

2026 年3月15日6时30分,李*文正常到岗上班,其主要工作为清扫卫生、搬运材料。

16时30分许,李*文与其班组长 4 杨*平在项目东门附近完成水沟盖板卸载作业后,未向杨*平报备 作业去向,独自前往4号楼2层进行卫生清扫。

16时40分许,李*文在仅佩戴安全帽的情况下,擅自翻越4号楼2层音乐教室窗户至外窗台板进行清扫作业,作业过程中因身体失衡从外窗台板坠落至地面。

事故原因分析

经事故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杂工李 *文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冒险翻越2层窗户至外窗台板进行清扫作 业(高处作业),作业过程中身体失衡从外窗台板坠落地面,导致事故发生。

建议进行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1.大成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且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致使从业人员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从业 人员当日作业内容、作业范围进行有效管控,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从业人员冒险进行高处作业的违章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不到位,未监督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予以行政处罚。

2.明康咨询,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不到位,未对总包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记录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未有效督促总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建议区住建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

3.许*军,大成建设总经理,未严格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中安在线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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