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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庆县委组织部县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鹤组干任公示〔2026〕第7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王鹏宇等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王鹏宇,男,汉族,1986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云南鹤庆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直部门正职领导职务。
杨雪峰,男,白族,1983年5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直部门正职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3日起至2026年6月9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中共鹤庆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讯地址:鹤庆县云鹤镇云新路1号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邮编:671500,联系电话:0872—12380。
中共鹤庆县委组织部
2026年6月2日
来源:鹤阳先锋
编辑:杨雨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第六十一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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