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机动车驾驶人不可逾越的安全底线,但仍有个别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被查处时编造借口妄图逃避处罚。5月15日晚间,常德交警开展酒驾夜查专项整治,一名教练车驾驶员酒驾被查后谎称“刚吃的榴莲”致酒精超标,最终抽血结果戳穿谎言,当事人被依法从严处罚。

5月15日晚,常德交警在夜查整治行动时,一辆银色教练车驶近执勤点,民警上前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人崔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崔某当场表示要再测一次,并声称“我刚才吃了榴莲”。因对结果存有异议,崔某又要求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最终,其血检结果为22.47mg/100ml。

经查,崔某所驾驶的车辆性质为营运教练车。当天中午,崔某与两名同学在餐馆吃饭,席间三人喝了一瓶白酒。用餐结束后,崔某回家休息至晚上22时30分左右,随后驾驶教练车去上晚班,途经查缉点位时被交警当场查获。

依据相关交通法规,崔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办案民警在对其开展严肃批评教育后,依法作出处罚: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照。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务必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来源:湖南交警

文编:刘建莹、李峰

审核:刘建莹

发布:李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