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6年普通高考温馨提醒,其中提及:考生进入考场安检时,佩戴(携带)的眼镜须在视频监控下自行摘下,放在台面上,由监考员实施专项检查。
截至目前,已有多个省份的教育考试机构发出通知,进考场前将对考生佩戴(携带)的眼镜进行查验。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考生注意事项,考生佩戴框架眼镜的,应配合监考员接受查验。
■福建
福建省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培训视频会议透露,今年将强化入场安检,确保作弊设备带不进、用不了、传不出。今年的考务培训强调对新型智能眼镜的防范,考务人员会重点关注考生佩戴眼镜的大小、形状等。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如生活学习中佩戴智能眼镜,考试前需准备好适合的普通光学眼镜。高考期间,考点不受理戴智能眼镜代替光学眼镜参加考试的申请,由此引发的影响考试作答等结果,责任将由考生本人自负。
■河北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提示,平时生活学习佩戴智能眼镜的考生,需提前备好普通光学眼镜。高考不受理智能眼镜代替普通光学眼镜参加考试的申请。
教育部发布提醒
2日,教育部发出高考预警信息,提醒考生诚信参考,无论何种理由、无论是否使用,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进入考场即构成作弊。
高考组织作弊,必受法律严惩
2020年高考期间,陈某邀约谢某共谋组织高考考试作弊,陈某负责统筹安排,联系考生及家长、收取费用、承担开支、提供试题等,谢某负责联系在读大学生为作弊传递消息、试题答案等。谢某等人在酒店房间答题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陈某自动投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参与者将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处罚。
替他人考试或找人替考均违法
2024年5月,曹某、王某在互联网平台发布高考有偿替考相关网络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地公安部门发布通报,曹某、王某分别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携带违禁物品,各科成绩无效
2022年高考期间,某考生故意避开入场安检,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开考后拍摄试卷发至QQ群寻求解答未果,并被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依法查获。依据相关规定,违规考生被严肃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多地宣布高考期间接送考生不限行,需提前申报
近日,全国多地宣布高考期间接送考生不限行,详情如下:
据天津交警:为全力保障我市2026年普通高考考生和考务人员出行便利,高考期间,6月7日至10日,天津交管部门将对接送考生家长及考务人员驾乘小客车,实施小客车尾号不限行、外埠号牌和本市区域号牌小客车高峰不限行措施。
6月7日考试前,考生家长将考生高考准考证与接送考生小客车行驶证同框照片;考务人员将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与驾乘小客车行驶证同框照片。通过个人微信向“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发送,并发送文字“材料提交”。
天津交管部门将对备案车辆违反相关限行规定不予处罚;对于路面被执勤交警拦检的限行涉考车辆,在核查相关材料证件后,将及时予以放行。
据成都教育发布:针对考试出行需求,今年成都交警延长送考车辆提前申报“不限行”时段,6月8日至6月10日接送考生车辆提前申报、不受限行:6月8日(周一)、6月9日(周二)、6月10日(周三)已通过“蓉e行”平台提前申报备案的送考车辆(包括车牌尾号为1和6,2和7,3和8的车辆),7:30至20:00不受成都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的限制。
申报方式:即日起至6月6日24时,考生家长可通过“成都交警”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蓉e行”平台提交申请,按平台指引步骤自主完成申报备案。
重要提示:送考车辆“不限行”需提前申报,限行日当天申报不予受理,逾期未备案的车辆仍按限行规定管理。
据西安交警:为进一步精准做好广大考生出行交通保障工作,西安公安交警于6月3日正式上线高考期间机动车尾号限行临时电子通行证线上申领功能。
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参加2026年高考的考生家长,6月7日前可在系统内申领高考期间接送考生车辆尾号限行临时电子通行证,于2026年6月8日、9日在我市限行区域内,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限制;仅车辆号牌尾数为1、6和2、7的需要办理;6月8日、6月9日申领成功的,在申领时间后在我市限行区域内不受机动车尾号限制。
需要申领通行证的考生家长,可进入“西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便民服务”板块下,进入“高考考生车辆临时通行证申领”链接,按照提示进入申领流程。
原标题:《“带入考场即构成作弊”!高考安检新变化,多地提醒》
栏目主编:戴慧菁 文字编辑:尹尚胜男 题图来源:新华社
来源:作者:央视新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