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不够、资历尚浅、论文不多,但攻克了“卡脖子”技术、手握绝活、为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这样的“特殊人才”,长期以来在传统职称评审中往往“报不上、评不上”。

日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

《四川省特殊人才高级职称

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办法》)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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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办法》拟以“贡献唯一性”“行业颠覆性”“不可替代性”为最高标准,为特殊人才开辟一条高级职称认定的绿色通道。

哪些人能搭上这班“直通车”?

又该如何申报?

跟着小布一起来看

01

谁能申请?

三类人才被点名

什么样的人有资格申请?《办法》拟给出界定。它主要面向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为全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现代产业体系构建、重点产业链发展、文艺创作和文化传承等领域作出颠覆性贡献、取得标志性或不可替代性成果,但其贡献、能力与成果无法通过我省现行高级职称常规申报方式(含破格申报、“优青绿色通道”)要求的学历资历、业绩、学术等标准进行衡量的特殊人才。

具体来说,拟重点支持三类人群“上车”。

  • 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我省从国内外引进的重点学科、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等方面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能力、创新创造能力的急需紧缺人才。

  • 攻克关键技术的技术技能人才:在我省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攻破关键核心技术、填补技术空白、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和“卡脖子”问题等标志性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

  • 拥有绝招绝活的能工巧匠:在我省各行业领域,特别是重点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以及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中成果显著、贡献突出,具有绝招、绝技、绝活,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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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人都能走这条通道。《办法》也拟明确将几类人员拒之门外,包括经查实存在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的人员,当年度已成功申报取得职称的人员等。

02

怎么申报?

“举荐制”成最大亮点

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申报要求方面的创新。传统职称评审需要逐级满足年限和业绩要求,而《办法》拟明确,特殊人才认定高级职称不受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继续教育、支医支教等条件限制。此外提出,国家对职业准入有明确要求的系列(专业),仍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取而代之的,是一套高标准的“举荐制”:特殊人才认定高级职称,须经1名“两院”院士或2名国家级领军人才提供对其技术水平、重要贡献、发展潜力等给予认可的署名举荐信;举荐人所在单位应对举荐行为真实性进行说明;举荐人每年举荐不得超过2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条“绿色通道”每人只能走一次。《办法》拟明确,已通过本办法认定取得高级职称的特殊人才不得再次使用本办法认定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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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标准开放,但整个申报程序依然严谨规范。认定工作将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部门推荐、评议认定、公示发文”五个步骤进行,并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原则上每年组织认定工作不少于一次。

03

如何监管?

造假将撤销职称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宽进”不等于“松管”,《办法》在监管上扎紧了“篱笆”。文件拟提出,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伪造业绩成果和提供虚假材料认定取得高级职称的申报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如果“放水”,同样难辞其咎。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核职责,放纵、包庇、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该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荐专家也被纳入了责任和信誉管理体系。对把关不严、未能尽责、存在严重失实的举荐专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并视情况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当然,如果是勤勉尽责、未谋私利,但举荐人才在认定环节未通过的举荐专家,则不会作负面评价。

来源 | 四川发布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