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新元(证券代码:300472)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与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分公司(下称“福泉广电公司”)、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润泉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施工合同纠纷,已向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正式立案,案号为(2026)黔2702民初2926号。公司作为原告,主张上述被告支付工程款7261.7万元及相应利息。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源于2020年的福泉市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项目。据案件事实描述,福泉广电公司与河南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最初签订施工合同,后将项目整体转包给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清投公司”),双方约定工期90天,暂定总价5887.44万元,由清投公司垫资建设,验收合格后按年利率7%计息并分五年支付。该项目于2020年12月10日验收合格,但福泉广电公司未支付任何工程款。
ST新元在诉讼请求中指出,福泉广电公司的转包行为属于违法转包,其与清投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2024年6月5日,清投公司将上述工程款债权转让给ST新元,以抵销其对公司的部分借款债务。基于此,*ST新元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判令福泉广电公司及其总公司支付工程款7261.7万元(以司法造价鉴定结果为准,上限7261.7万元)及自2020年12月1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垫资利息,同时要求贵州润泉实业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ST新元表示,由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此外,公司披露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尚有合计895.96万元的未披露且未结案诉讼案件。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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