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机器人踢中腹部倒地,律师解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男童被机器人踢中腹部倒地,律师解读

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6月1日,新疆一景区在进行机器人表演时,机器人踢到了在一旁观看的一名男童,男童随后捂着肚子蹲在地上。据报道,机器人是由景区相关负责人进行操控。6月3日,江苏爱信律师事务所汤磊律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在该事件中,操作机器人的用人单位(景区),应首先承担孩子被踢的侵权责任。

汤磊表示,根据报道,该事件中机器人由景区相关负责人操控用于营业表演,这属于履行工作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因此该事件中操作人员的用人单位,即景区应承担男童被踢这一侵权责任,由其对外全额赔偿。即使操控人员操作失误,也应由景区先赔偿,景区事后可依据具体过错程度,向失职操控人员内部追责。汤磊补充说,根据民法典第1202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机器人失控伤到孩子的原因是由于机器人部件失灵、感应系统故障等产品缺陷导致事故,那么机器人生产厂家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景区应先负责,之后进行追偿。如果是单纯的操作失误,则与厂家无关。

据报道,此事发生后,男童妈妈发视频称,虽然已经报警处理完了,但景区负责人的态度让她不太满意,不过好在孩子现在没事,这是最万幸的,她发出视频是想提醒大家:带孩子出门玩一定要多留心,千万别让小朋友离机器人太近。事后,景区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视频显示,踢人的机器人胸前贴着“我错了!都怪师傅是(张三丰)”,并配文“我就是那个不小心踢到小朋友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