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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持续深耕“浦法讲堂”品牌建设,不断丰富内涵形式,创新打造“名人堂”“他山石”“骨干说”“护心语”四大板块,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昨天(6月2日)上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部署,助力“十五五”时期美丽浦东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浦东法院举办“浦法讲堂”专题业务培训,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特聘教授王树义作题为“《生态环境法典》相关问题解读”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浦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丹主持,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干警等7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其他派出办公点干警通过视频方式在分会场同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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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义:法学博士,莫斯科大学、基辅大学访问学者,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特聘教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2017年被《今日中国》(CHINA TODAY)评为“影响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百位法学家”。

讲座中,王树义教授结合其丰厚的学术积累与工作经验,系统讲解了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背景与深刻意义。他指出,该法典是我国环境立法发展、环境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他以宏观的学术视野,系统梳理了生态环境法典的体系架构与逻辑主线,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法典在多项关键制度上的亮点与创新,并就相关争议问题与大家展开探讨。同时,紧密结合司法实务,深入分析贯彻实施法典时应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为如何在审判工作中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精神,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提供了具有前瞻性与实操性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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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丹院长表示,王教授的讲座政治站位高、落点实,既是一场生态环境法典的精彩讲座,更是一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宣讲。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生态环境法典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将学习贯彻法典与深入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相关部署紧密结合,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将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实施好生态环境法典与审执工作相结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坚决扛起护航美丽浦东建设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此前,浦东法院聚焦党建引领、审判管理、法学前沿、调研写作、人文健康等主题,已先后邀请清华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专家教授以及政法系统内资深审判业务专家、骨干来院开展讲座20余场,覆盖参训干警2100余人次,全面淬炼干警能力素养,为服务浦东引领区、上海“五个中心”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提供了坚实人才支撑与智力保障。

听听讲座现场的TA们怎么说?

宫晓艳丨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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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环境立法发展、环境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法治实践,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王树义教授以深厚的学术素养和通俗易懂的讲解,系统梳理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脉络、亮点和创新、实践路径等,让我对这部“绿色法典”有了全面的认知。作为知产法官,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找准知产审判服务生态法治的切入点,助力绿色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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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丨浦东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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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聆听王树义教授的授课,深切体悟到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立意深远、内涵丰富。生态环境法典不仅关乎体系化的立法设计,同时也紧扣审判实务一线,与民生权益保护息息相关。实践中,生态环境法律问题常与民事、行政等案件相互交织,因此我要认真巩固学习成果,及时更新裁判思维,把法典确立的原则、理念、精神积极融入审判实务和调研中,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群众切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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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提供丨审判监督庭、政治部

本文作者丨袁田、鲁昕、高子涵、赵佰利

本版摄影丨董雪皓

责任编辑丨徐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