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故意杀人,本以为会受到重判,没想到最后竟然只判了三年,还缓期四年执行。这样的结果,实在让人意想不到。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讲这起离奇案件的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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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事实
被告人王X是山东省曲阜市人,因为2016年其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同村村民宋XX怀恨在心。2024年11月25日晚,王X在村里的微信聊天群内扬言要报复他人。2025年5月21日22时许,王X携带砍刀来到宋XX家,在宋XX家大门口与他发生争执。王X先是徒手殴打宋XX,接着从摩托车座位下拿出长刀,多次砍向宋XX,导致宋XX身体多处受伤。宋XX跑回家中并关上大门,王X无法继续实施伤害,便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经鉴定,宋XX左面部皮肤裂伤、右手示中指离断、左前臂尺骨粉碎性骨折等,构成轻伤一级和二级。第二天0时许,王X到派出所投案。
双方诉求及理由
公诉机关曲阜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王X故意杀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X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其辩护人孔伟律师提出,王X存在多种从轻、减轻情节:王X系主动归案,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系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系初犯,没有前科劣迹;被告人及其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案发前遵纪守法,对所在村居无不良影响,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为支持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办案说明等书证,证人张XXX等的证言,被害人宋XX的陈述,被告人王X的供述和辩解,曲阜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鉴定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录像等证据。这些证据经过庭审质证,证实了王X故意杀人的事实。同时,也确认了王X具有自首、犯罪未遂等情节。王X在案发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而且,他和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宋XX的损失,并取得了宋XX的谅解。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X故意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但是,王X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王X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他自愿认罪认罚,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此外,王X及其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王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调查评估意见,法院认为可以依法对王X适用缓刑
最终判决结果
被告人王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这起案子由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的孔伟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遇到矛盾和纠纷时,一定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切不可冲动行事,否则可能会触犯法律,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的后果。如果不幸涉及到刑事案件,要及时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这些都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结尾
这起故意杀人案最终以被告人王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结果落下帷幕。这样的判决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也考虑到了被告人的从轻、减轻情节。孔伟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孔伟律师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自2015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成功办理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处理这起复杂的故意杀人案件时格外从容。他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案件的认真钻研,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辩护。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