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孩子不想去学校时,作为家长您会怎么做?是顺从孩子给他请假?还是打骂一番逼他上学?上海高院近日披露一起因监护不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

上海的赵女士在离婚后,经法院判决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可当孩子到了上小学的年纪时,却表示自己不愿去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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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士作为监护人,非但没有正确引导,反而以“孩子自己不想去学校”为理由,长期不让孩子到校接受义务教育。今年本该升入三年级的女孩,竟然从未真正走进课堂。

孩子的外公赵先生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她现在连外公外婆姓名都不会写,马路路牌都不认识,我感觉这个太残忍了!

学校、教育、司法等部门多次上门沟通劝导、依法训诫,均被这名母亲拒绝。眼见多方劝导无效,为了让孩子重返校园,外公找到孩子父亲进行商议,并由孩子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抚养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朱莹称,孩子父亲发现,妈妈在九年制义务教育这件事上想法偏执,经常不让孩子去上学,以各种理由帮孩子请假。

承办法官多方走访发现,孩子母亲长期无正当理由剥夺女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导致女儿学业空白、社交缺失,经多部门劝导仍拒不改正,已不适合继续抚养女儿。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变更抚养权,由孩子父亲抚养,孩子外公外婆也表示将全力协助,确保孩子顺利入学,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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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央视新闻、上海高院

编辑 | 刘 珂

审读 | 庞瑞阳

二审 | 潘韵琪

三审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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