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的生产日期,比购买日期还晚了整整一天。

这不是段子,是6月2日发生在广州的真实事件。

莫女士通过外卖平台在美心集团旗下高端烘焙品牌Paper Stone Bakery(琶洲店)下单买了一份吐司。面包到手,她随手看了一眼包装袋——生产日期: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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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标签,暴露了什么问题?

莫女士当天上午在某外卖平台下单购买了这袋吐司,商品名是“比利时牛奶英式面包”,制作单位为“美心食品广州)有限公司琶洲保利广场分店”。

标签上,生产日期一栏印着2026年6月3日,保质期三天——这意味着,在6月2日购买时,这袋面包按照标签上说,其实还没“出生”

发现问题后,莫女士立刻通过平台联系商家。对方道歉、退款,给出的解释是“标签机出了问题”。

与此同时,门店员工多次通过平台留言,提出要安排跑腿小哥上门取回这袋“未来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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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收回面包,还要删除帖子

取回物证被莫女士拒绝后,商家并未罢休。

当天上午10点57分,门店工作人员再次致电莫女士。据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公布的沟通过程显示,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反复强调“面包不存在质量问题”,带着哭腔请求她删除在小红书发布的曝光笔记。

整个沟通过程中,门店既没有解释标签为何会出现超前日期,也没有提及任何具体的整改措施。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能不能把东西拿回来”、“能不能把帖子删掉”。

莫女士在12315平台的投诉中写道:“连美心这种大品牌都敢这样做,食物安全如何保障?”

她的核心诉求从来不是赔偿,而是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上门调查,规范门店的食品标签管理制度,防止其他消费者再买到日期标注违规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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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标注,法律是这么说的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标签信息与客观生产事实完全不符,已构成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该法第124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消费者有权依据《食品安全法》主张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保底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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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出手:已立案调查

6月3日下午,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有了官方回应。

经执法人员初步核查,“情况属实”,目前已正式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莫女士曾公开说过一句话:“要求赔偿款不是主要目的。”她说这话的时候,手里还握着那袋“明天生产”的面包。
这就是最好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