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农民朋友申请宅基地多年,没有结果,想说能否跟村里申请,利用村里的闲置地盖房?京坤律师提醒:这涉及到把不同性质土地转换为宅基地的问题,只要能顺利办下来手续,就可以盖。接下来我们展开来谈谈这个问题。根据土地性质不同,将农村土地转为宅基地的情况大致分为四类,每一类的审批规则和难度完全不同,搞错了后果很严重。

一、空闲建设用地

这类地是村里原本就有的、目前闲置的建设用地,属于村内存量土地。最大的好处是——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省掉了最麻烦的一关。

流程也相对简单:你直接向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你会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可以合法动工了。

二、一般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

如果你想占用的是一般耕地(注意:不是永久基本农田),理论上可以申请转为宅基地,但条件非常苛刻。

首先,你必须依法向县级自然资源局申请农用地转用审批,这个审批最终由市级政府来批。其次,必须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原则——你占用了多少亩耕地,就必须在别的地方补充同等质量、同等数量的耕地。这一步操作难度大、周期长,很多地方实际上很难落实。

只有农用地转用审批通过之后,才能接着走常规的宅基地申请流程。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不存在任何绕过转用审批的捷径,想"先建后批"是绝对行不通的。

三、林地

除了要办农用地转用审批之外,还必须额外经过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很多人不知道这一点,觉得地是自己的就直接开工了,结果被查处。未经林业审批擅自占用林地建房,属于违法行为,轻则罚款、要求恢复植被,重则——如果占用面积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四、永久基本农田:绝对不行,法律红线碰不得

这是最明确的一条——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建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没有例外,没有商量余地。

任何试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行为,后果只有一个:房屋被强制拆除,土地恢复原貌。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管你花了多少钱、盖了多大的房子,在永久基本农田面前,统统归零。

最后,京坤律师提醒大家,不管你走的是哪条路,有一条铁律必须牢记:任何从农用地(耕地、林地等)转为宅基地的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先审批、后建设"的原则。

在没有拿到合法批准手续之前,绝对不能动工。否则一律属于违法建设,随时面临被拆除的风险,投入的钱和精力全部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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