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6月2日上午,湖北省十堰市“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专题辅导报告会举行,十堰市“四大家”及各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此次特邀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秦天宝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为题,围绕法典立法背景、重大意义、法典的主要内容与制度亮点等内容展开,重点解读第877条第二款“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保障水质稳定达标”这一专属条款,系统阐释丹江口库区从一般流域上升为国家重要地理单元的法治突破,并就十堰如何抢抓法典实施机遇、高效抓好贯彻落实,给予务实精准指导。

专题辅导还结合十堰实际,紧扣水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等关键内容,以案释法、以法析理,引导干部把法典要求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从要素管理向系统治理转变,切实提升依法护水、依法治污、依法促转的能力。

专题辅导建议,十堰把法典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审计重点内容,持续开展分众化普法宣传,推动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凝聚全社会守护水源生态的强大合力,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