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6月4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为(2026)沪74民初590号,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当事人方面,原告/上诉人为杨某,被告/被上诉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庭时间为2026年06月11日14:00。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有6则,其中,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公告3则,案由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公告2则,案由为“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1则。(仅统计天眼查有案号情况)

案由数量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2申请破产清算1合计6
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近一年开庭公告如下:序号案号案由法院原告/上诉⼈被告/被上诉人开庭时间1(2026)沪74民初590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上海金融法院杨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06-11 14:002(2026)苏民再91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大连宏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国贸中心大厦有限公司、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华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6-05-07 09:003(2025)沪74民初3085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上海金融法院谭某、曲某、程某、尹某、史某、任某、耿某、朱某、王某、吴某1、杨某、陈某、路某、孙某、吴某2、沈某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01-27 13:304(2025)苏05民初1028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夏某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01-05 13:305(2023)沪03破983号申请破产清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09-10 14:306(2024)苏0591民初16127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储某徐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06-16 15:00

公司简介

资料显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成立日期1993年4月10日,上市日期2011年12月12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与交易业务、资管及基金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投资交易业务43.06%,财富管理业务42.73%,投资银行业务8.83%,资产管理业务4.86%,总部及其他业务0.52%。

东吴证券所属申万行业为:非银金融-证券Ⅱ-证券Ⅲ。所属概念板块包括:互联金融、期货概念、国企改革、券商、参股基金等。

截至3月31日,东吴证券股东户数10.91万,较上期增加5.17%;人均流通股45556股,较上期减少4.92%。2026年1月-3月,东吴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0.48亿元,同比减少33.76%;归母净利润8.01亿元,同比减少18.22%。

分红方面,东吴证券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86.84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39.55亿元。

机构持仓方面,截止2026年3月31日,东吴证券十大流通股东中,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512880)位居第三大流通股东,持股1.17亿股,相比上期增加736.94万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位居第六大流通股东,持股1.02亿股,相比上期减少2607.03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