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很直接,广东两方面的情况都不好:一方面潮州饶平有11万多吨废弃蚝壳乱堆,另一方面潮州潮安、肇庆四会有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倾倒到坑塘中去。看上去像是“废物找个地方放”,但是已经踏上了耕地、基本农田甚至是水源保护区的土地,并且把水污染带入了水中。
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饶平蚝壳了。
很多人的第一想法就是蚝壳不是海鲜壳吧,有什么大不了的?其实并不是说“壳有毒”本身的问题,在于是否按照规定来处理。督察组发现饶平县有12个废弃蚝壳堆存点未进行防渗漏等污染防控措施,累计堆放量达11万多吨,占地面积为148.3亩,其中有44.8亩属于耕地、5.6亩为基本农田。
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检测的结果了。堆放点积水中的化学需氧量为2470毫克/升、氨氮为412毫克/升、总磷为31毫克/升,都超过了地表水Ⅲ类的标准值,分别是122.5倍、411倍和154倍。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问题就不只是“不好闻一些”或者“味道重一些”,而会存在一定的环境隐患。
但是这并不是一个突如其来的新的问题。之前就有人举报过蚝壳侵占道路、污染环境的问题。后面也想了一些办法,有些地方在推行资源化利用,经过清洗、粉碎、煅烧等工序后,可以用作土壤改良剂或者环保材料,并非完全没有用武之地。其实技术上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被卡住的就是处理能力跟不上、监管不到位、整改不闭环、历史遗留问题越来越多。
潮州另外一个问题也十分扎眼。
潮安区古巷镇存在非法倾倒工程渣土、装修垃圾的情况,总重量达到40万吨,占地面积为85.7亩,其中有大约71亩是占用耕地的,甚至还有2.6亩是占用了耕地的。除了装修垃圾之外,在一些坑塘里面还发现了废塑料、废泡沫以及生活垃圾。
水质也很差。坑塘水体中化学需氧量为538mg/L、氨氮为18.2mg/L、总磷为0.8mg/L,都超过了地表水Ⅲ类的标准,分别是25.9倍、17.2倍和3倍。垃圾并不是“倒了就算完了”,后面还有渗滤液、积水、恶臭以及土壤受到破坏等问题。
肇庆四会也没有那么轻松。
一些地区把坑塘当作违法堆放和填埋固体废弃物的地方。一个坑塘共倾倒了大约4.8万吨的垃圾,占用了18亩的土地,其中有17.6亩是耕地,其中还有3.8亩是基本农田;另一个坑塘共倾倒了大约8万吨的垃圾,侵占了36亩左右的耕地。经过取样检测发现,坑塘水中的化学需氧量为126mg/L、氨氮为5.8mg/L,都超出了标准值的五点三倍和四点八倍。
除了四会市东城街道外,还有另外一个坑塘被倾倒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总量约为11万吨,占地面积为51亩,其中占用林地13.3亩、草地22.7亩。
把上面提到的问题放在一起考虑的话,就会有味道了。
并不是某个乡镇一时疏忽造成的,而是一次偷倒垃圾的行为,并且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数量很大、种类很多,但是回收、处理、检查和处罚都没有及时跟进。所以坑塘变成了“消纳场”,农田变成了“空地”,废弃的蚝壳就成了“先放着再说”的历史遗留问题。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被发现,应该制止的事情没有被制止,应该清理的地方没有被清理掉,等到中央督查的时候,所有的问题都集中爆发了。
国家的要求是十分清楚的。农业固体废物应该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造成环境污染;而建筑垃圾也不可以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以上都属于不模糊的地方。但是现实中,坑塘被填平了,耕地被淹没掉了,水质超标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表明日常监管存在严重漏洞。
更加让人不痛快的是受到影响的并不是抽象的概念。
土地还可以用来种植农作物吗?有无坑塘,并且是否具有蓄水和排水的功能。周边环境可以不可以居住。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就是蚝壳能不能继续使用这个问题了,而不是有没有什么理论上的说法。门口堆积的东西何时清理掉,环境污染什么时候控制住,被占用地块什么时候恢复原状。
督察组已经表明了对肇庆市和潮州市在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理方面重视不足、履职不力、日常监督缺失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且会进一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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