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行财事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6年6月4日上午9时召开2026年第54次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杰锋动力或者发行人)的首发事项。

据悉,杰锋动力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470,000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040,500股,拟于北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国投证券。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主要用于汽车排气系统及智能悬架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招股书显示,美国杰锋直接持有公司23.02%股份,同时公司股东FAN,LI(礼)、芜湖百辉、芜湖亿辉均系美国杰锋的一致行动人。因此,美国杰锋及其一致行动人FAN,LI(范礼)、芜湖百辉、芜湖亿辉合计直接持有公司59.30%股份,美国杰锋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FAN,LI(范礼)。

三人曾同在美国福特汽车公司任职,但三人合计控制公司近六成表决权且均为外籍人士,北交所审核机构在问询函中直指“境外股权架构”可能带来的治理稳定性隐忧。

值得注意的是,而知名车企奇瑞则既是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控股股东,也是公司第一大客户,而2024年,奇瑞贡献了公司超七成的营业收入,2025年占比仍然高达65.8%。

严重依赖单一客户且关联交易占比较高,其内部控制规范性及业绩持续性如何?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在2025年10月刚因会计差错问题收到监管警示函,且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滑12%。

与此同时,杰锋动力财务结构亦存耐人寻味之处:报告期内(2022年至2024年全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下同),在资产负债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况下,杰锋动力仍坚持实施1.49亿元的现金分红。

2023年末-2025年末,杰锋动力的应收账款分别为7.67亿元、6.55亿元、7.46亿元,占比期内收入的44.93%、31.21%、31.43%。

2023年-2025年,杰锋动力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37%、18.13%及18.65%,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9.70%、17.26%及18.09%,公司核心收入来源排气系统零部件各期毛利率分别为21.06%、18.90%及19.43%。

同期内,与之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均值分别为19.60%、19.39%及18.51%。

杰锋动力最主要的费用为研发费用,各期分别为1.03亿元、1.29亿元、1.42亿元,费用率分别为6.03%、6.13%及5.98%。同期内,与之可比公司研发费率均值分别为4.78%、4.39%、3.90%。杰锋动力的研发费率高于行业水平。

杰锋动力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为员工薪酬,占比各期研发费用的56.50%、64.82%、67.41%。

杰锋动力各期的管理费用分别为5,142.94万元、8,196.05万元及1.08亿元,费用率分别为3.01%、3.90%及4.56%。同期内,与之可比公司管理费率均值分别为4.49%、4.62%及4.47%,杰锋动力的管理费率逐年提升,且在2025年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业务招待费是杰锋动力管理费用的构成之一,各期分别为209.89万元、236.43万元、317.35万元。此外,杰锋动力的销售费用下也有业务招待费,各期分别为329.4万元、531.3万元、579.59万元。3年内,杰锋动力的业务招待费超1400万元。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2025年10月,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FAN,LI(范礼)、陶国荣、王静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5年5月16日、8月14日你公司分别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113),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涉及多个会计科目,其中2023年净利润由103,852,909.52元调整为130,722,652.51元,2次调增金额合计达26,869,742.99元,占首次披露金额的25.87%,上述信息披露不准确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条第一款。

公司董事长FAN,LI(范礼)、财务总监陶国荣、董事会秘书王静玉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事项负主要责任,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FAN,LI(范礼)、陶国荣、王静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我们简单总结一下,发行人在短短3个月内,两次修改以前年度财报数据,这估计也是成为A股历史了,是非常罕见的。发行人本次聘请的保荐机构为国投证券,派出的两位保荐代表人分别为甘强科和金会奎,甘强科曾有两单成功IPO,金会奎目前没有成功经验,这个项目算是处子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