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站在公园的凉亭边上,手里捏着一支长杆毛笔,笔尖蘸了兑水的墨,在青石地面上不紧不慢地写。地是粗面花岗岩,吸水性不好,水迹写上去能留个两三分钟才慢慢蒸发,刚好够写完一行字。他写得很慢,一笔一划,横平竖直,像是在纸上写毛笔字一样认真。写完了就退后两步看一看,然后又上前继续写。
老太太是遛弯遛过来的。她每天早上都来这个公园,从北门进,绕人工湖走两圈,然后穿过那片银杏林,到凉亭这儿歇脚。她远远看见地上湿漉漉的字,第一反应是哪个小孩在玩水,走近了才发现是个老头,头发花白,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藏蓝色中山装,脚上是一双老北京布鞋,鞋底磨得很薄了,站在地上写字的时候整个人纹丝不动,手腕悬着,很稳。老太太觉得有点意思,就凑近了看。老头刚写完一个字,正往后退了一步打量自己的作品。余光扫到了一双脚——一双黑色的平底皮鞋,鞋面上沾了早晨的露水,往上是一截深灰色的裤脚。
老头顺着裤脚往上看,看到了老太太的脸。七十岁上下的年纪,脸圆圆的,头发烫着小卷,染得乌黑,嘴唇抿着,眉心微微皱着,也不知道是对字不满意还是对写字的姿势不满意。老头没说话,瞟了她一眼,那一眼很快,像是被风吹了一下眼皮,然后又收回来,低下头,继续写。他写了一个“滚”字。三点水写得有点重,右边的“昆”字收笔轻飘飘的,像是不太满意。
老太太的眉毛跳了一下。她看着地上那个“滚”字,又看看老头。老头不理她,弯着腰,继续写第二个字。又是三点水,又是一样的起笔。第二个“滚”字写了一半,老太太的脸色已经从白转红了。她年轻时候是个爆脾气,老了也没改多少,只是这些年被儿女劝着、被年纪压着,学会了把火气压一压。但今天这个老头——先是瞟她一眼,那眼神跟她年轻时候认识的一个倔人一模一样,带着三分不耐烦七分懒得解释,好像她站在旁边是多大的妨碍似的。然后他写“滚”。写一个不够,还写第二个。在她脚边写。这不是撵人是什么?
老太太后退了两步,胸口一起一伏的。她想起三十多年前,那个倔人也是这样的眼神,也是在生气的时候这样瞟她一眼,然后转身就走,走得头也不回。那个画面在她心里存了大半辈子,变成了一根细细的刺,平时不碰就不疼,一碰就扎得慌。今天被这个素不相识的老头的一个眼神、两个字,把那根刺猛地拨了一下。
她上去就是一脚。这一脚不轻,踹在老头的腰侧。老头正弯腰写字,重心本来就不稳,被这一脚直接踹翻在地。毛笔脱手飞出去,落在两米外的草地上。老头侧着身子倒在青石地上,膝盖磕在石头缝里,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花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他转过头,仰着脸看老太太,表情不是愤怒,是茫然——那种完全没搞明白状况的茫然,眼睛瞪得溜圆,嘴唇半张着,好像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
保安小陈正好巡逻到人工湖边,听见动静赶紧跑过来。他跑的时候对讲机在腰间一颠一颠的,帽子差点跑掉了。跑到跟前一看,老头倒在地上,老太太叉着腰站在旁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地上还有两行水渍写的字。
“怎么回事?”小陈喘着气,看看老头又看看老太太,“谁动的手?”
老太太理直气壮地指着地上的字:“他骂我!”
小陈低头看了看地上——水写的字已经蒸发了一部分,剩下淡淡的水痕,还是能辨认出来,是两个“滚”。他愣住了,心想这老头也太横了,当面写“滚”骂人。他弯腰去扶老头,问:“大爷,您这……”
老头被扶起来,拍了拍裤腿上的灰,膝盖疼得他咧了一下嘴。他站稳了,看着老太太,又看着保安,终于把那口憋着的气吐出来了:“我写‘滚滚长江东逝水’,刚写了两个字,就被她一脚踹倒了。”
小陈愣了两秒。这两秒钟里,他把“滚滚长江东逝水”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低头看了看地上那两个“滚”字,嘴角开始不受控制地往上翘。他拼命忍着,咬住下嘴唇,但那股笑意已经从鼻孔里喷出来了,“噗嗤”一声。他赶紧低下头,假装咳嗽,用袖子挡住嘴,但肩膀还在抖。他扶着老头胳膊的手也跟着抖,老头感觉到了,瞪了他一眼。
“还笑?”老头说。
“没,没笑。”小陈把脸憋得通红,好容易把那股笑意压下去,正色道,“老太太,您看,这是个误会,人家大爷写的是诗——”
老太太的脸早在老头说出“滚滚长江东逝水”的那一刻就红透了。那种红不是生气的红,是羞愧的红,从脖子根开始往上蔓延,经过下巴、脸颊、颧骨,最后连耳朵尖都红透了。她站在那里,刚才叉着腰的手已经放下来了,悬在半空不知道往哪儿搁,手指无意识地捻着衣角。嘴还硬着,但声音已经没了刚才的底气,嘟囔着说:“谁知道你写的是诗……你写完第一个字瞟我一眼,跟我年轻时候认识的那个倔人生气的时候一模一样,我以为你故意撵我呢。”
老头正弯腰去捡被踹飞的布袋子。袋口开着,里面的东西散了一地——半瓶兑了少量墨的清水,一个塑料小碗,一块用旧了的棉布,还有几支毛笔。他一支一支捡起来,用棉布擦干净,放回布袋里。最后去捡那支飞出去的笔,笔杆是竹子的,年岁久了,竹子表面磨得发亮,像是上了一层透明釉。笔杆上刻着几个歪歪扭扭的小字,笔画深浅不一,一看就是用削铅笔的小刀一点一点刻出来的。
老太太本来正搓着手,琢磨着怎么道歉。她这人一辈子最怕的就是冤枉人,年轻时候因为冤枉过人吃过不少亏,老了也没改掉这个毛病——容易炸,炸完了又后悔。她正想着说点什么,目光不经意地扫到老头手里那支笔,看到笔杆上那行小字。她的脚步一下子钉在原地,像鞋底被钉子钉进了地面。她盯着那行字,眼睛越睁越大,嘴唇开始发抖。
“你这笔,哪来的?”她问,声音都变了调,不像是普通的询问,像是一句话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从喉咙里挤出来。
老头拿着笔转了转,看着笔杆上那几个字。那年头刻的字,笔画歪歪扭扭的,但一笔一划都带着年轻时候的认真劲儿。他抬头看了老太太一眼,发现她的脸色不对——刚才还红着的脸现在变白了,眼眶里有什么东西在转。
“老战友送的,几十年了。”老头说,语气平淡,像是在说一件很寻常的事,“当年我们在云南守边防,冬天山里没什么事干,就捡个树枝在地上练字。这是他复员前塞给我的,说以后回去了也要接着写,不能把手艺丢了。”
“哪个部队?”老太太的声音更抖了。
老头皱了皱眉,大概是觉得这老太太问题也太多了。但出于礼貌,他还是回答了:“边防十三团。”
老太太的手捂住了嘴。她捂着嘴的样子不像一个七十岁的老太太,像一个小姑娘,手指并拢,指尖压着嘴唇,眼眶里的东西终于滚了下来,顺着手指缝往下淌。她后退了一步,靠在了凉亭的柱子上,像是怕自己站不住。
“这笔……”她指着那支毛笔,手指和声音都在抖,“是不是一个叫钟远征的人给他的?”
老头愣住了。他低头看了看笔杆上的字——“1978,戍边留念”。没错,钟远征。这个名字他已经很久没有听人提起了。钟远征是他战友,同年入伍,同一个班,云南边防十三团三营七连二班。钟远征是城里人,写一手好字,在山里守边防的那几年,冬天窝在营房里没事干,他就教大家写字。没有纸,用树枝在雪地上写。没有墨,就用锅底灰兑了水写在石头上。他说写字能静心,心静了就不觉得山里的日子难熬。复员那年,钟远征送了他这支毛笔,说这是他用过的笔,笔杆上刻了字,算是纪念。
“你怎么认识老钟?”老头问。
老太太没有回答。她靠着柱子,慢慢地蹲了下去,捂着脸,肩膀一抽一抽的。保安小陈在旁边看得手足无措,一会儿看看老太太,一会儿看看老头,不知道自己该干嘛。刚才还在处理一场打架纠纷,现在画风突变,变成了认亲现场还是别的什么,他完全没跟上节奏。
周围晨练的人也围过来了。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关了音响,拎着扇子凑过来看热闹。下象棋的两个老头也停了棋局,端着保温杯溜达过来。遛狗的年轻人拽着狗绳站得远远的,狗倒是挺兴奋,尾巴摇得跟螺旋桨似的。人群在凉亭外围了一个半圆,七嘴八舌地议论。
老太太哭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她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抖抖索索地擦脸。手帕是素白的,角上绣了一朵小小的兰花,洗了很多次,线都起毛了。她站起来,腿有点软,扶着柱子站稳了。她看着老头,嘴唇颤了颤,说出了一句话。
“钟远征是我丈夫。”
这下轮到老头愣在原地了。他一只手拿着那支毛笔,另一只手拎着布袋子,就那么站着,动也不动。阳光穿过凉亭的飞檐照在他的脸上,他的表情很复杂,像是有人往一潭静水里扔了块石头,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每一圈都带着不同的情绪——先是震惊,然后是回忆,然后是某种他试图压制但没压住的东西。
“你是……国英?”他问,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老太太点了点头。
老头的手抖了一下,毛笔差点掉地上。他看着面前这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目光从她的头发移到她的眼睛,再到她捂着嘴的手。五十多年了。五十多年过去,当年那个扎着两条长辫子、穿白衬衫蓝裙子、在火车站送钟远征的时候哭得稀里哗啦的小姑娘,变成了眼前这个烫着卷发、穿着灰裤子、脸上布满岁月痕迹的老太太。
“老钟走了二十多年了。”老太太说,声音平静了一些,但还带着没散尽的哭腔,“九九年走的,肝癌。他复员回来以后分配到工厂,在厂里当工会干事,一直干到退休。他走的时候倒是没受什么罪,就是最后那几天老念叨战友,念叨你。他说,这辈子最对不住的人,一个是我,一个是你。”
老头低下头,不说话了。他摩挲着笔杆上那行字,大拇指来回地蹭“1978”那个数字,像在蹭一块永远擦不亮的回忆。
老头叫沈远山。他参军那年十九岁,从河南老家坐了三天三夜的绿皮火车到云南,然后又换军车,在山路上颠了一天一夜,才到了边防十三团的驻地。新兵连分班的时候,他被分到了七连二班,班长是一个云南本地人,叫罗家旺,个子不高,精瘦精瘦的,眼珠子溜圆,看起来不像个当兵的,倒像个跑江湖的。但罗家旺枪法准,全团比武拿过第三名。除了枪法之外,他还有一项绝活——看人。新兵报到第一天,他挨个看了一遍,看到钟远征的时候,他停了一下,说,你念过书?钟远征说,高中毕业。罗家旺点了点头,又看沈远山,说,你也念过?沈远山说,初中。罗家旺咂了咂嘴,说你俩以后负责办黑板报。
二班一共九个兵,来自天南海北。有四川的,说话像放炮仗,吃饭无辣不欢;有东北的,人高马大,一个人扛两袋大米上楼不喘气;有江苏的,白白净净,说话轻声细语,叠被子叠得跟豆腐块似的,全连第一。九个年轻人挤在一间不大的营房里,夏天热得睡不着,冬天冷得睡不着,但谁也没抱怨过,因为来当兵之前就做好了吃苦的准备。
沈远山和钟远征住上下铺,沈远山在下铺,钟远征在上铺。钟远征每天晚上翻个身,床板就咯吱响一下,沈远山在下面说“你别翻了”,钟远征在上面说“我也控制不住啊”,然后两个人都笑了。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了。钟远征家里是干部家庭,父亲在市委工作,母亲是中学教师,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他本来可以不下乡不当兵,但他父亲说,钟家的男人不能当少爷,得去部队锻炼。于是他就来了。沈远山家里是农民,父亲种了一辈子地,母亲养了几只鸡,上面有两个姐姐,下面有个弟弟。他来当兵的原因很简单——当兵管饭,还能往家里寄津贴。
两个人的出身差得天差地远,但在部队里,这些都不重要。在部队里,重要的是你能不能跑完五公里,能不能把枪擦得锃亮,能不能在半夜紧急集合的时候三分钟打好背包冲出去。沈远山五公里跑得比钟远征快,钟远征的枪擦得比沈远山亮,两个人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差多少。
办黑板报是两个人搭班子的第一件事。钟远征负责写字,沈远山负责画插图。钟远征的字写得确实好,粉笔在他手里跟毛笔似的,横细竖粗,撇捺舒展,写出来的板报标题比连长写的通知还好看。沈远山的画画得不怎么样,但胜在用心,画个红旗画个太阳画个军号,虽然歪歪扭扭的,但大家都认得出来是什么东西。第一期黑板报出完,连里搞评比,二班拿了第二名,罗家旺高兴得请全班吃了一顿红烧肉罐头。
那年冬天特别冷。云南的冬天跟北方不一样,不是那种干冷干冷的风,而是湿冷,冷气像是从骨头缝里钻进去的。山里的温度降到零下,营房里的取暖全靠一个煤炉子,煤不够烧的时候,大家就穿着军大衣挤在一起取暖。钟远征就是在那年冬天开始教沈远山写字的。起因很简单——钟远征在给家里写信,沈远山趴在旁边看。钟远征的字写得太好看了,沈远山看得入迷,说你怎么写的,教教我。钟远征说你想学?沈远山说想。钟远征说行,从明天开始。
第二天,钟远征不知道从哪儿找了一根树枝,把皮剥了,磨光滑了,递给沈远山。他说,没有纸笔,先用这个练。他们在营房后面找了一块空地,地上的雪被踩实了,硬邦邦的,用树枝在上面划,能划出浅浅的痕迹。钟远征先写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八个字,让沈远山照着写。沈远山写了一遍,歪歪扭扭的,跟蚯蚓爬似的。钟远征说,手腕要悬着,不要靠在地上,靠在地上就控制不了笔画的走向。沈远山试了试,更难看了。钟远征说没事,慢慢来,我刚开始的时候比你还差。
那之后,两个年轻人就多了一项日常活动——写字。每天训练结束,吃过晚饭,趁着天还没全黑的那一小段时间,他们就跑到营房后面,一个教一个学。钟远征把自己知道的都教了——永字八法、间架结构、笔画的起承转合。沈远山学得很认真,但因为基础太差,进步很慢。有一次他写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永”字,还是写不好那一捺,气得把树枝折断了,扔在地上,说我不学了,我天生就不是写字的料。钟远征把树枝捡起来,用一根细绳把断口绑好,递还给他说,你急什么,写字这事急不来,你得跟它慢慢磨,磨到它服了,或者你服了,都行。
沈远山把绑着绳子的树枝拿在手里,看了看,又继续写了。
一九七七年的夏天,钟远征收到了一封信。那天下午连里刚搞完射击训练,大家都累得跟狗一样趴在铺上不想动。通信员骑着自行车过来,在院子里喊“钟远征,有你的信”。钟远征从铺上跳下来,跑到院子里接过信。他看了一眼信封上的字,嘴角就翘起来了。沈远山在后面看到了,等他回来就问,谁写的,这么高兴。钟远征把信往胸口的口袋里一揣,没说。到了晚上熄灯以后,沈远山听见上铺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是纸张翻动的声音,然后是钟远征压低了的笑声。
“你到底看什么呢?”沈远山在下面小声问。
钟远征没回答,过了一会儿,从上面垂下来一只手,手里捏着一张照片。沈远山借着窗户外面透进来的月光看——照片上是一个姑娘,梳着两条长辫子,圆圆的脸,笑的时候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眼睛弯弯的,像是月牙。照片背面写着“远征同志留念”,落款是“赵国英”。
赵国英是钟远征的中学同学,两个人算是青梅竹马。钟远征高中毕业报名参军的时候,赵国英去火车站送他。站台上很多人,有哭的有笑的,赵国英没哭,她笑着对钟远征说,你去了就好好干,我等你。钟远征在火车上看着她的身影越来越小,一直小到变成一个小黑点,然后消失在站台的尽头。他那时候觉得自己一定会娶她。
在边防的日子里,写信和收信是最让人期待的事情。连里的通信员每隔三四天来一次,每次来都是一场小型狂欢,大家都伸长了脖子等他喊名字。有家书的欢天喜地,没有的垂头丧气。钟远征收到赵国英的信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沈远山从没见过的——不是高兴,是某种比高兴更复杂的东西。他看信的时候很安静,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看完一遍不够,还要再看一遍,然后仔仔细细地把信折好,放回信封里,压在枕头下面。
“她写得挺好?”沈远山问。
“比你写得好多了。”钟远征笑着说,然后又补了一句,“人家是师范生,将来的老师。”
沈远山挠了挠头,说,那有啥,我将来也找个老师。
钟远征说,你先把你那个“永”字写好吧。
那年秋天,沈远山的字终于有了一点进步。他学会了悬腕,学会了控笔的力度,虽然写出来的字还是比不上钟远征,但至少横平竖直了,不会像以前那样歪歪扭扭。钟远征说,你可以试着写“永”以外的字了。沈远山第一个要写的,是“家”。他写了一遍,不满意。写第二遍,还是不满意。写到第十遍的时候,他把树枝插在雪地上,看着那个歪歪扭扭的“家”,沉默了很久。
钟远征问他怎么了,他说,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我爸腿不好,不知道今年收成怎么样。
钟远征没说话,拍了拍他的肩膀。那天晚上,钟远征给赵国英的信里写了一句话——“我教一个战友写字,他是河南人,家里种地,他学得很认真,今天写了一个‘家’字,写了好多遍都不满意。我觉得他不是字写不好,他是想家了。”
赵国英的回信里夹了一张书签,是她自己做的,用一张硬纸片剪成了枫叶的形状,染了红墨水,上面用工整的楷书写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她说,把这张书签送给你的战友,告诉他,想家的时候多看看书,日子就不那么难熬了。
钟远征把书签给了沈远山,沈远山接过来,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然后小心翼翼地夹进了自己那本《毛泽东选集》里。那本书是部队发的,他没怎么翻过,但从那天起,他没事就拿出来翻翻,不是因为想看书,是因为想看一眼那张书签。
一九七八年的春天,连里来了一个慰问演出的文艺队。附近几个连的官兵都聚到一起,在山坳里的一个临时搭的台子上看演出。节目不多,就是唱唱红歌、跳跳舞、说个快板。沈远山坐在台下看得正起劲,忽然觉得有人在拉他的袖子。他扭头一看,是钟远征。
“跟我来。”钟远征说。
“干嘛去?”
“别问,跟我来。”
沈远山跟着钟远征悄悄溜出了人群,绕到了后台。后台其实就是一个帐篷,演员们在里面换衣服化妆。钟远征掀开帐篷的一角,朝里面张望了一下,然后缩回来,脸上带着一种神秘兮兮的笑。
“看见什么了?”沈远山问。
“没什么,就是看看。”钟远征嘴上说没什么,但耳根红了。
沈远山探头往里看了一眼——帐篷里几个女兵正在对着小镜子整理妆容,其中一个姑娘正好转过头来,目光跟他们碰了个正着。沈远山吓得赶紧缩回来,钟远征已经捂着嘴笑弯了腰。
“你这不害我吗!”沈远山压低声音骂他。
两个人嘻嘻哈哈地跑回了观众席,一路上互相推搡,差点撞倒了立在路边的标语牌。班长罗家旺回头瞪了他们一眼,两个人赶紧收了笑,板着脸坐下来,假装在认真看演出。那天的节目沈远山一个也没看进去,他心里一直想着那个转过头来的女兵,虽然只是短短一瞬间的对视,但那个画面莫名其妙地留在了他的脑子里。他不知道她是谁,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眼睛很亮。
演出结束后,队伍各自带回。回去的路上,钟远征还在笑话沈远山,说他看人家女兵看得眼珠子都直了。沈远山说你别瞎说,我又没看清。钟远征说没看清你脸红什么。沈远山一摸脸,还真是烫的。他恼羞成怒,追着钟远征跑了一小段路,两个人又闹了一阵。
那天晚上熄灯后,沈远山在黑暗中躺着,看着上铺的床板,忽然说:“老钟,那个女兵你认识吗?”
上面翻了个身,床板咯吱响了一下。“不认识,好像是宣传队新来的。”
“哦。”
沉默了一会儿,钟远征的声音又从上铺飘下来,带着笑意:“怎么,真看上了?”
“胡说,我就随便问问。”
“行,随便问问。”钟远征的语气明显不信。
沈远山翻了个身,把被子蒙在头上,不说话了。窗外的月亮很亮,月光照在地面上,像铺了一层薄薄的雪。
冬天转眼又到了。一九七八年的冬天比往年更冷,雪下得特别大,有几天气温降到了零下十几度,营房里的煤炉子烧得通红也挡不住寒气从窗户缝里灌进来。训练没法正常进行,连里安排大家轮流站岗,其余时间就在营房里待命。钟远征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来写字。他在营房的地上铺了一块木板,用锅底灰兑了水当墨,拿一根破毛笔在上面练。沈远山坐在旁边看着,觉得钟远征写字的样子跟平时不一样——平时他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说话嗓门大,笑的时候露出后槽牙,但一拿起笔,整个人就静下来了,像是变了一个人。
“复员以后你想干嘛?”沈远山问他。
钟远征头也不抬,继续写他的字:“回去考个大学吧,或者找个工作,然后结婚。”
“娶那个赵国英?”
“嗯。”钟远征笑了一下,那个笑很轻,但很确定,像是一件已经安排好了的事情。
“你呢?”钟远征抬头看他,“复员了回去干嘛?”
沈远山想了一会儿:“种地吧,还能干嘛。”
“你就没点别的想法?”
“种地也没什么不好。”沈远山说,但说这话的时候他自己都不太信。
钟远征放下笔,转过身来看着沈远山:“老沈,你认字了,写字也写得不错了,你就甘心回去种地?”
沈远山低着头,过了一会儿才说:“不甘心又能怎么样?我家又没关系又没钱。”
钟远征沉默了片刻,忽然站起来,从自己的背包里翻出一本笔记本,翻开第一页。上面用钢笔工工整整地抄着一首诗——“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后面的字迹淡了一些,大概是写到后来墨水不够了。
“这是我复员前送你的。”钟远征说,然后从笔筒里抽出那支他用了多年的毛笔,仔细地擦干净,递给沈远山。笔杆是新刻的——“1978,戍边留念”。这是他用削铅笔刀刻的,一笔一划,虽然是歪歪扭扭的,但每一个笔画都刻得很深。
“回去了接着写。”钟远征说,“别把手艺丢了。写字这事,练好了,说不定能帮你找到一条不一样的路。”
沈远山接过笔,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那支笔的笔杆是竹子的,已经被钟远征的手磨出了光泽,握在手里不大不小正合适。他把笔举到眼前,看着笔杆上那行字,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他用力吸了一下,把那股酸意憋了回去。
“谢了。”他说,声音有点哑。
钟远征拍了拍他的肩膀,两个人并肩坐着,看着窗外的大雪纷纷扬扬地落下来。营房外面白茫茫一片,远处的山峦被雪盖住了轮廓,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山。
谁也没想到,那场大雪还没停,冲突就爆发了。
事情发生在十二月中旬。那天轮到二班在外围的一个哨点值守,那个哨点在山脊上,离营地大约两公里,地势险要,风特别大。沈远山和钟远征值的是同一个班次,下午四点到六点,正是天色开始变暗的时候。哨点对面是另一个国家的边境线,平常没什么事,两个国家的士兵隔着一条看不见的线各守各的,偶尔远远地看到对方的人影,谁也不会主动招惹谁。但那天不一样。
沈远山先发现的异常。他当时正拿着望远镜观察对面的情况,镜头扫过一片灌木丛的时候,他看到了几个移动的人影。不对,不是士兵——他们的衣服不是军装,是便服。便服的人在边境线上鬼鬼祟祟的,这比对方士兵越界更麻烦。沈远山放下望远镜,压低声音对钟远征说,你看那边。
钟远征接过望远镜看了一眼,脸色立刻变了。他放下望远镜,转身跑向哨点的电话机,摇了摇手柄,抓起话筒向连里报告情况。电话那头的命令很明确——严密监视,不要主动接触,等连里派人过来。但情况变化得太快了。那几个便服的人不知道是发现了哨点的动静还是本来就打算越界,忽然加快了速度,朝边境线这边跑过来。其中一个身上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麻袋,跑得最慢。另外两个人跑在前面,已经跨过了边境线。
钟远征把电话一扔,抓起枪就冲了出去。沈远山紧随其后。两个人跑出哨点的时候,风灌了满嘴,冷得牙根发酸。沈远山跑得比钟远征快,先截住了一个越界的人。那人是个黑瘦的中年汉子,身上穿着一件脏兮兮的棉袄,眼睛很小,眼珠子滴溜溜转,看到沈远山端着枪冲过来,第一反应不是跑,而是伸手去腰间摸。沈远山看到他腰间别着一把刀,刀柄露在外面,已经被磨得发亮。他的手指碰到了刀柄,正在往外拔。
沈远山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他拔刀。他冲上去,用枪托照着那人的肩膀狠狠砸了一下。那人吃痛,手松了,刀掉在地上。沈远山一脚把刀踢开,把那人按在地上,膝盖顶着他的后背,让他动不了。这时候,他听见身后传来一声闷响,紧接着是钟远征的声音——“别动!”沈远山回头一看,钟远征已经制服了第二个越界的人,那个人被钟远征反剪着手按在地上,嘴里骂骂咧咧的,说的是沈远山听不懂的土话。
第三个人——那个背着麻袋的——看到前面两个人被制服了,转身就往回跑。他的速度不慢,在雪地上跑得跌跌撞撞但很拼命。沈远山和钟远征对视了一眼,两个人同时追了出去。雪很深,跑到膝盖的位置,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堆里,使不上劲。沈远山跑在前面,他的体力比钟远征好,距离一点一点地缩短。
那个人跑到了边境线附近的一个陡坡上,坡底下是一条结了冰的小河。他回头看了一下,看到追兵越来越近了,脸上的表情从慌张变成了绝望,然后做了一个让沈远山没想到的动作——他把麻袋往坡下一扔,自己纵身一跃,顺着陡坡滑了下去,在冰面上摔了个跟头,爬起来继续跑,消失在河对岸的树林里。
沈远山没有越界追他,他没有权力也没有命令。他站在坡顶上,喘着粗气,看着那个人消失在树林里,然后转身往回走。回到哨点的时候,连里派的人已经到了。两个被抓的人被押在地上,麻袋也被捡回来了,打开一看,里面全是走私的药材和几条烟。连长拍了拍沈远山的肩膀,说干得好,然后又问钟远征在哪。
沈远山回头一看,钟远征蹲在一边,脸色煞白,左手捂着右手的手腕,鲜血从指缝里渗出来,滴在雪地上,红得刺眼。原来他在制服第二个人的时候,那人挣扎中用牙齿咬了他的手腕,不是普通的咬,是狠狠一口,直接把皮肉咬穿了,鲜血顺着他的手腕流到手肘,把军装的袖子染红了一大片。
军医被叫来了。卫生员给钟远征清洗了伤口,撒了消炎粉,缠上了厚厚的纱布。整个过程钟远征一声没吭,咬着牙,额头上全是冷汗。沈远山站在旁边,看着卫生员一圈一圈地缠纱布,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疼不疼?”沈远山问。
钟远征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嘴角扯了一下,算是笑:“还行。”
那个笑容让沈远山记了很多年。不是因为它有多特别,而是因为那个笑容里有一种他说不清的东西——是一种轻描淡写的从容,好像受伤的不是自己,好像血肉模糊的手腕只是被蚊子叮了一口。后来沈远山跟钟远征熟了以后才知道,那种从容是刻在钟远征骨子里的东西,他对什么都是这个样子——认真的,但不沉重的。
钟远征的伤口好得很快,年轻人的恢复能力是惊人的。但连长还是给他安排了两天休整,让他不用站岗,在营房里待着。沈远山那两天正好跟别的战友搭班站岗,每天回来第一件事就是看看钟远征的手怎么样了。钟远征说没事了,已经结痂了,再过两天就能写字了。沈远山说你就惦记着写字。钟远征说那你以为呢,一天不写手就生。
结果还没等钟远征的手完全好,变故就来了。
那天下午,沈远山值完岗回到营房,发现钟远征的铺位空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背包放在床头,枕头下面的信封和照片都不见了。沈远山问班长罗家旺,钟远征呢。罗家旺正在擦枪,头也不抬地说,调走了。沈远山以为听错了,追问了一句,罗家旺把枪放下,看着沈远山说,钟远征被调到别的团了,具体哪个团不知道,命令今天中午刚下来,走得很急。沈远山问为什么调走。罗家旺说不知道,上面的命令。
沈远山走到钟远征的铺位前,看着那个空荡荡的床铺。上铺的床板上还有钟远征用粉笔写的一行小字——“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字迹很淡了,被被子蹭过很多次,但还能辨认出来。沈远山站在床边,伸手摸了摸那几个字,指腹触到粗糙的木板和粉笔灰的涩感。
钟远征走的时候没有跟任何人告别。或者是他来告别的时候沈远山不在,总之,两个人没能见上最后一面。沈远山后来听别的战友说,钟远征是被一辆吉普车接走的,来接他的是一个穿干部服的中年人,看起来来头不小。有人说他是被调去给首长当警卫员了,有人说是被调到机关去了,也有人说是因为家里走了关系。说什么的都有,但没有一个确切的。
沈远山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觉得营房里少了点什么。训练、站岗、吃饭、睡觉,一切都照常进行,但他就是觉得不对劲。上铺换了一个新兵,姓刘,东北人,打呼噜打得震天响,每晚都吵得沈远山睡不着。他睡不着的时候就会想起钟远征翻身的动静——那张床板咯吱一声响,然后钟远征会从上面探下头来,小声说“老沈,睡着了没”,然后两个人就开始聊天,聊到深夜。姓刘的新兵不打呼噜的时候睡得跟死猪一样,从不找人聊天。
沈远山继续写字。他用钟远征送的那支笔,在地上、在石头上、在废弃的报纸上写。他练钟远征写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他一开始写得不好看,练了几个月以后,终于有了几分模样。他自己看不出来,但有战友经过的时候会说,沈远山你这字不错啊,跟以前那个钟什么写的差不多。沈远山听了心里既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自己的字终于练出来了,难过的是他连跟钟远征说一声的机会都没有。
一九七九年,沈远山复员了。他带着那支毛笔和那张枫叶书签回到了河南老家。父亲的身体还好,母亲养的鸡多了几只。他把部队发的那点复员费给了家里,自己留了一小部分,然后就开始找出路。他在县里找了份工作,在供销社当搬运工,每天搬货卸货,力气活,不算体面但能挣钱。下班以后,他就拿出那支毛笔,蘸了水在院子的水泥地上练字。邻居们觉得稀奇,有端着饭碗过来看的,有说闲话的,说这小伙子是不是当兵当傻了,天天在地上划拉什么。沈远山不理他们,低头写自己的。
两年以后,供销社的领导无意中看到了他写的字。那天是过年,供销社要贴春联,请人来写。请的那个老先生临时有事来不了了,大家急得团团转。沈远山在旁边站了一会儿,说,要不我来试试。领导半信半疑地看着他,最后还是点了点头。沈远山拿起毛笔,蘸了墨,在红纸上写了一副春联——“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乾坤福满门”。字写得端庄方正,一笔一划都透着功力。领导看得眼睛都直了,说小沈你还有这一手?沈远山说,在部队学的。
从那以后,供销社的春联、标语、宣传栏,全都交给了沈远山。他写得好,又不收钱,领导很满意。后来县里的文化馆听说了,专门来人看他写字,看了以后说,这水平可以参加书法比赛了。沈远山真的去了,参加了一次县里的书法比赛,拿了个二等奖。一等奖是一个练了四十年书法的老先生,沈远山输得心服口服。但二等奖也足以让他在县里出了名,有人开始找他写字,写招牌、写匾额、写喜联,他收一点润笔费,不多,但加上工资,日子过得比在供销社搬货强多了。
后来他自己开了个小店,卖文具和字画,兼给人写字。店不大,在县城最不起眼的一条巷子里,但生意不算差,因为沈远山的字确实好,而且他有一个别人比不了的本事——他能在墙上写。无论多大的字,他站在地上用一支大号的斗笔蘸了广告颜料,悬腕挥毫,一气呵成,不用打格子不用打草稿,写出来的字比例匀称,横看竖看都工整。县城里好多店铺的招牌都是他写的,红色的、蓝色的、黑色的,字体端正,虽然不如名家墨宝那般神采飞扬,但自有一种质朴扎实的气质,像他的人一样。
三十岁那年,沈远山经人介绍认识了后来的妻子。姑娘姓李,叫李秀兰,在县城的纺织厂当工人,比他小三岁,长得不算漂亮但耐看,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成两道缝,很喜庆。两个人处了半年就结了婚,婚后生了一个儿子,起名沈建军——算是纪念他当过兵。李秀兰是个好女人,勤快、节俭、顾家,对沈远山写字这件事从不多说什么。沈远山写废了的纸堆在屋角,她就默默地收起来,捆好了卖给收废品的,从不抱怨占地方。
日子过得平淡但踏实。儿子一天天长大,沈远山一天天变老。他一直在写字,用钟远征送的那支笔。笔杆磨得越来越光滑,上面那行“1978,戍边留念”也越磨越淡,但他舍不得换,因为这世上只有一个东西能证明他曾经在云南的山里待过、战斗过,证明他曾经有一个战友,叫钟远征。
这些年他托人找过钟远征,但一直没有消息。他问了所有能问的人——当年的老战友、县武装部、退伍军人事务处。有人告诉他,钟远征复员后回了老家的城市,分到了工厂,再后来就不知道了。沈远山甚至专门去了一趟钟远征的老家,在那个城市的街头转了两天,逢人就打听。但他手里的信息太少了,一个名字、一个部队番号,在偌大的城市里就像一根针掉进了大海。他最终无功而返。
后来他想,大概这辈子是见不着了。有的人就是这样,在你生命里出现那么几年,留下一些东西,然后就消失了,像雪地上的脚印,太阳出来就化了。
他没想到,五十年后,在公园里被一个老太太一脚踹倒,然后发现她是钟远征的遗孀。
保安小陈把围观的人群疏散了。广场舞大妈们意犹未尽地散了,拎着扇子边走边回头。下象棋的老头端着保温杯走了,临走前还跟沈远山说了一句“老哥你这字写得真不赖”。遛狗的年轻人拽着狗绳走了,狗不乐意,四只爪子扒着地,被硬拽着滑出去老远。
凉亭里只剩下三个人——沈远山、赵国英,还有小陈。小陈本来也想走,但看了看这两个老人的状态,觉得不太放心,就远远地坐在凉亭另一边的长椅上,假装在看手机,其实一直在留意这边的动静。
赵国英的情绪平静了一些,她从凉亭的柱子上直起身来,走到石凳前坐下。石凳凉,她坐下去的时候缩了一下,然后从兜里掏出那块绣着兰花的手帕,擦了擦眼角残余的泪。
“沈……沈远山同志,”她斟酌了一下称呼,“远征跟我说过很多次你。”
“他也跟我说过很多次你。”沈远山说,在她对面坐下来。
赵国英笑了一下,那个笑容里有很多层意思——欣慰、苦涩、怀念,还有一些说不清的东西。“他说你是他带的第一个徒弟,也是最后一个。他说你学写字特别倔,写不好一个‘永’字能写一个星期。”
沈远山低头看了看手里那支笔:“是。他还说你是师范生,将来的老师。”
“对,我后来当了小学老师,教了一辈子书。语文老师。”赵国英说,“每次教学生写字,我都会想起远征。他的字写得真好。他给我的信,每一封我都留着,装在饼干盒子里,满满一盒子。”
沈远山抬起头,看着凉亭外面那棵银杏树。树叶已经落了大半,剩下的在阳光里黄灿灿的,像挂了一树的小扇子。
“他走的时候,我没能送他。”沈远山说,“那天我在外面站岗,回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他的铺位空了,床板上用粉笔写了一行字——‘天地玄黄,宇宙洪荒’。那是他教我的第一句话。”
赵国英点了点头,显然知道这件事。“他走的时候也很遗憾。他说来不及跟你道别,说以后有机会一定去找你。但后来……后来你也知道,日子一天天过,找人的事一拖再拖,拖到最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后来过得好吗?”沈远山问。
赵国英想了一下,像是这个问题需要好好思考一下。她说:“算不上好,也算不上不好。复员以后分到了轴承厂,在工会当干事,负责宣传工作,其实就是写写标语、出出黑板报,跟你干的差不多。厂里的领导觉得他的字写得好,挺器重他,但他那个人你也知道,性子倔,不会来事,所以一直也没升上去。我们结婚以后,住厂里分的宿舍,一间半,不大,但够住了。有一个儿子,现在在外地工作,逢年过节回来一趟。”
“他那手腕,”沈远山忽然想起来,“被咬的那只手,后来有没有落下什么毛病?”
赵国英看了他一眼,那个眼神里有一闪而过的惊讶——她没想到沈远山还记得这个。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腕,好像被咬的是她而不是钟远征。
“留了个疤。”她说,“不太好看,像被什么东西啃了一口。他从来不给人看那个疤,夏天也穿长袖。但我知道,他其实不讨厌那个疤。他跟我说过,那是他在边防留下的纪念,跟你的那支笔一样。”
沈远山不说话了。他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转着笔杆。竹杆在指间转动,上面的小字若隐若现。
“他九九年走的。”赵国英继续说,“肝癌。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医生说也就三五个月的事。那三五个月里,他一直念叨着要来河南找你。他说他跟你说过,复员以后要接着写字,他想看看你现在写得怎么样了。但他那时候身体已经不行了,连下楼都费劲,更别说坐火车了。”
“他最后几天……”赵国英的声音忽然哽了一下,“最后几天他一直在说糊涂话。有时候叫我的名字,有时候叫他儿子的名字,有时候叫你的名字。有一天半夜他忽然坐起来,对着窗户外面说,‘老沈,你那个“家”字写好了没有?’我说远征你在跟谁说话,他说沈远山啊,你看他就在院子里蹲着写字呢,写了一地,全是‘家’字。我看了看窗外,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轮月亮。”
沈远山把笔攥在手里,攥得很紧,指节发白。
赵国英擦了擦眼睛,站起来,走到那个布袋子旁边,蹲下去把那几支散落的笔捡起来,一支一支放进袋子里。她动作很轻,很仔细,像是那些笔是什么珍贵的东西。
“我能看看你的字吗?”她问。
沈远山站起来,走到之前写的那两个“滚”字旁边。地上的水迹已经蒸发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两团淡淡的灰色轮廓。他重新拧开那个塑料瓶,往小碗里倒了点兑墨的水,拿起笔,找了一块干净的青石地面,弯下腰,一笔一划地写起来。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他一共写了二十一个字,每个字大约有巴掌大小,字体端正,结构匀称,笔锋中规中矩,不张扬但也不拘谨。跟钟远征的字体比起来,多了一份厚重,少了一份灵动,但笔画之间分明能看到五十年前在雪地上、在石头上、在废弃报纸上反复磨出来的功底。
赵国英站在旁边,从头看到尾,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看完以后,她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她蹲下去,手指悬在“青山”两个字上面,没有碰到水迹,只是虚虚地沿着笔画描了一圈。
“像。”她说,声音很轻,“跟远征的字很像。他的字飘逸一点,你的字沉稳一点,但骨架子是一样的。一看就知道是一个人教出来的。”
沈远山放下笔,看着地上那一行正在慢慢蒸发的水字。青石地面上,二十一个字一个接一个地变淡,先是笔画的边缘模糊了,然后整个字渐渐消失,最后只剩下一片浅浅的水痕,不仔细看已经看不出来了。就像是时间在演示一个人一生的痕迹如何一点点被抹去——先是细节模糊了,然后是轮廓消散了,最后只剩下一片若有若无的湿痕,太阳一晒,什么都没有了。
“写在地上也好。”赵国英看着那片渐渐消失的水迹,像是在自言自语,“不用留,不用留。远征说过,字是写给懂的人看的,看完了,蒸发了,也挺好。”
沈远山把笔收进布袋子里,系好袋口。他站直了身子,膝盖被磕到的地方还在隐隐作痛,但他没去管它。
“你住附近?”他问。
“嗯,就在公园北门出去那个小区,跟我儿子媳妇一起住。”赵国英说,“你呢?”
“南门那边,老小区了,住了十几年。”
“那挺近的。”
“是挺近的。”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保安小陈远远地看着他们,大概觉得应该没什么事了,就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准备走。临走前他喊了一句:“大爷大妈,没事了吧?”沈远山朝他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小陈转身走了几步,忽然又回头,扯着嗓子问了一句:“大爷,你那个‘滚滚长江东逝水’,后面两句是什么来着?”
沈远山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一下:“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哦哦,对对对!”小陈恍然大悟地拍了拍脑袋,“我小时候背过的,都还给老师了。大爷您记性真好!”
小陈走了以后,凉亭里又只剩下两个人。阳光越过了头顶,开始往西边倾斜。公园里的人渐渐少了,远处的人工湖上漂着几片落叶,被风吹得一漾一漾的。
“以后……你也常来这儿写字?”赵国英问。
“差不多,天气好的时候都来。”
“那我以后遛弯的时候过来看你写。”
沈远山看着她,点了点头:“行。”
赵国英转身往公园北门的方向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看沈远山。阳光从她的背后照过来,把她的身影拉得很长。她动了动嘴唇,像是有什么话要说,但最终只是摆了摆手,说了一句“明天见”,然后转身走了。
沈远山拎着布袋子,站在凉亭里,看着那个灰色的身影穿过银杏林,越来越小。风把地上的银杏叶吹起来几片,在她身后打着旋儿。她没有回头。
沈远山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布袋子,袋口露出那支毛笔的笔杆顶端,竹子在阳光下发着温润的光泽。他忽然想起五十年前的那个冬天,营房外面下着大雪,他把钟远征送的笔举到眼前,看着笔杆上那行歪歪扭扭的字,鼻子发酸。五十年后,他在公园里重新见到了跟钟远征有关的人,鼻子还是酸的。
他弯下腰,把布袋子的口扎紧,然后直起腰来,拎着袋子,慢慢地往公园南门走去。他的腿脚还算利索,但膝盖上被磕到的地方确实有点疼,走起路来稍微有点跛。路过银杏林的时候,他停下来,弯腰捡了一片叶子。叶子是扇形的,金黄色的,叶脉清晰分明。他把它夹进了布袋子里的那本老旧的《毛泽东选集》中,跟那张已经褪色的枫叶书签放在一起。
第二天早上,沈远山照常去了公园。天气比前一天冷了一些,风大了,吹得凉亭的飞檐呜呜作响。他找了一处背风的地方,拧开塑料瓶,往碗里倒水,拿出那支笔,开始在地上写。他写的是“一壶浊酒喜相逢”。
写到“相”字的第二笔的时候,他感觉到有一双脚停在了旁边。黑色的平底皮鞋,深灰色的裤脚。他抬起头,看到赵国英站在那里,手里提着一个小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一个保温杯,还有一个橘子。
“早。”她说。
“早。”沈远山直起腰来,看着她手里的东西。
赵国英把保温杯递给他:“姜茶,早上刚煮的,天冷了,暖暖手。”
沈远山接过保温杯,杯壁热乎乎的,暖意透过皮肤一直传到骨头里。他拧开盖子,姜茶的热气冒出来,带着一股辛辣的甜香。他喝了一口,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
“好喝。”他说。
赵国英笑了笑,把橘子也递给他。沈远山接过来,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橘皮的清香冲进鼻腔,清冽宜人。
“你先写完。”赵国英说,指了指地上那个还没写完的“逢”字。
沈远山把保温杯放在石凳上,重新弯下腰,蘸了蘸碗里的水,继续写剩下的字。“……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写完最后一个字,他站直了身子,退后两步,打量了一下整幅字。地上二十多个字排列整齐,字距匀称,行气贯通,水光映着天光,显得格外清亮。
赵国英站在他旁边,也退后一步,歪着头看了一会儿。然后她伸出手,指着“喜相逢”三个字,轻声说了一句:“这三个字写得最好。”
沈远山看着她手指的方向,点了点头。
风从湖面上吹过来,带着水汽和初冬的寒意。地上的字开始慢慢地蒸发,边缘先模糊了,然后整个字变淡,像是被风一点一点吹散了。两个人并肩站着,看着那些字一个接一个地消失,谁也没有说话。
赵国英带来的橘子很甜。她把橘子剥好,分了一半递给他。橘瓣外面的白络摘得很干净,一看就是用心弄过的。沈远山接过来,一瓣一瓣地吃着,橘汁在嘴里爆开,甜丝丝的。
“明天还来吗?”赵国英问,眼睛看着地上最后几个还没蒸发完的字。
“来。”沈远山把最后一瓣橘子塞进嘴里。
赵国英拿起空了的保温杯,把盖子拧好,放进塑料袋里。她没有急着走,而是又在石凳上坐了一会儿,看着沈远山又写了一幅字。这回写的是“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十个字,每个字都比上一幅大了不少,一笔一划都沉稳有力,横画竖画如刀劈斧凿,撇捺收放间透出老辣。
写完之后,沈远山自己看了一会儿,忽然说:“当年老钟教我写字的时候,我连个‘永’字都写不好。他跟我说,写字这事急不来,你得跟它慢慢磨,磨到它服了,或者你服了,都行。”
“是他会说的话。”赵国英说。
“我当时没听懂。”沈远山看着地上正在消失的字迹,“过了好些年才慢慢明白,他说的不只是写字。”
赵国英没有回答。她把橘子的最后一瓣也塞进嘴里,慢慢地嚼着,看着远处的人工湖。湖面上有一只野鸭在游,身后拖出一道长长的V字形波纹。波纹越扩越宽,最后消失在对岸的芦苇丛边。
“远征走的时候,”赵国英忽然开口了,声音轻得像是在跟自己说话,“他让我给他放了一首歌。你肯定想不到是什么歌。《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我说你不要听这种歌,太丧了。他说不丧,这首歌是送人走的,又不是送人死的,我走了,就当是送我去远一点的地方,以后还会再见的。然后他跟着唱了两句,就跑调了。他唱歌一直跑调,当兵的时候没少被你们笑话吧?”
沈远山笑了一下,那笑意从嘴角蔓延到眼角,把满脸的皱纹都牵动了:“是。他唱军歌都能跑调,罗家旺每次点名让他领唱,他都躲到最后面去。”
“后来他儿子也跑调。”赵国英说着自己笑了起来,“遗传的。”
两个人就这么聊了起来。聊的都不是什么大事——钟远征在部队里闹过的笑话,赵国英在学校里遇到的调皮学生,沈远山那个开在巷子里的小店后来怎么关了门,赵国英的儿子在外地做什么工作。这些碎片式的对话,东一句西一句,像是两个人在共同拼一幅拼图。拼图上的图案是钟远征这个人,但拼着拼着,也拼出了他们各自的人生。
沈远山告诉她,自己复员以后在供销社搬了好几年的货,后来因为字写得好被调去搞宣传,算是写字改变了他的命运。赵国英说,钟远征要是知道了肯定很高兴。沈远山说,他现在也知道了。
赵国英愣了一下,然后抬头看了看天。天空很蓝,蓝得透明,几朵白云慢慢地移动。她说:“对,他现在肯定知道了。”
那之后,每天早上在公园里写字,成了沈远山雷打不动的事。不管刮风下雨,只要不是下刀子,他都会准时出现在凉亭边上的那片空地上。下雨天就在凉亭里面写,晴天就在外面的青石地面上写。他的布袋子里常年备着那支刻着字的毛笔、一个塑料瓶装的自制墨汁、一个折叠小凳——赵国英给他买的,说老蹲着对腰不好。
赵国英也每天都来。她遛弯的路线没变,还是从北门进,绕人工湖走两圈,穿过银杏林。但在凉亭这儿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了。有时候她带姜茶,有时候带菊花茶,有时候带自己蒸的馒头或者包子。沈远山写字的时候,她就坐在旁边的石凳上,有时候看,有时候不看。不看的时候她在织东西——给小孙子织的毛衣,灰色的,织了拆拆了织,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织完。
两个人相处的方式很安静。不是那种尴尬的、不知道该说什么的安静,而是那种默契的、不需要刻意找话说的安静。沈远山弯腰写字,赵国英坐在旁边织毛衣,偶尔交换一两句话,然后又是长时间的沉默,但这种沉默让人很舒服。
有一天沈远山写到一半,忽然觉得腰疼,直起身子来歇了歇。赵国英抬头看了他一眼,放下手里的毛线针,站起来走到他身边,从布袋子里拿出那个折叠小凳,撑开了放在他脚边。
“歇会儿,别逞强。”她说。
沈远山看了看那个小凳子,又看了看她,坐下了。他拧开保温杯的盖子,喝了一口姜茶——今天是红枣姜茶,比平常多了一股甜味。他喝完一口,咂了咂嘴,说,放了红枣。赵国英嗯了一声,说天冷了,红枣补气血。
沈远山又喝了一口,然后把保温杯放在膝盖上,两只手捂着,感受那股热气从杯壁渗进掌心。
“你那个小孙子多大了?”他问。
“六岁,刚上一年级。”赵国英说着,语气里多了一丝生动的劲儿,跟说别的事情不一样,“淘得很,一天到晚闲不住。他爸妈给他报了书法班,去了两天就不去了,说老师教得太慢了,没意思。”
“写字本来就不是快的事。”沈远山说。
“对呀,我跟他说了,他不听。”赵国英摇了摇头,又拿起毛线针继续织。
过了一会儿,沈远山站起来继续写。他今天写的是杜甫的《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写着写着,赵国英在旁边轻声念了出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念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小,到“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时,声音停了。沈远山回头看她,发现她手里的毛线针停了,目光落在远处某个不确定的地方。
“远征教过我背这首诗。”她说,“那年他探亲回家,在院子里给我写的。”
沈远山没说话,继续写他的字。写完最后一个字,他放下笔,走到石凳边坐下,跟赵国英并肩看着地上的字慢慢蒸发。
“他给你写过什么?”赵国英忽然问。
沈远山想了想,说:“《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那首。”
“他最喜欢的词。”
“嗯。”
两个人又不说话了。风吹过来,地上最后几个字的痕迹也变得模糊了。
十一月下旬,天气更冷了。有天早上,沈远山到公园的时候发现凉亭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天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雪,空气里的湿度很大,吸进鼻子里凉飕飕的。他照常拿出笔,准备在凉亭里写——外面的青石地被昨晚的一场小雨淋湿了,不能写。
他刚写了两个字,就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他直起腰,看到赵国英小跑着过来,手里撑着那把惯常的黑伞,虽然今天没下雨。
“你怎么来了?”沈远山看了看天色,“今天天不好,我以为你不来了。”
赵国英跑到凉亭里,喘了两口气,头发被风吹得有点乱。她没有回答沈远山的问题,而是从随身带的布袋子里掏出一个信封——棕黄色的牛皮纸信封,很旧了,边角都磨毛了,封口处贴着一张泛黄的邮票。
“我昨天晚上翻远征的东西,找到了这个。”她的声音有点急,好像一路跑过来就是为了说这个,“这是他复员那年写给你的一封信,没寄出去,一直压在箱子底下。”
沈远山接过信封,手有点抖。信封上写着“沈远山同志收”,地址是“河南省某县某公社”——那是他老家的地址,早就废弃不用了。字迹是钟远征的,他一眼就认出来了——那种独特的间架结构,撇捺之间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潇洒,像写字的人随时要从纸上飞起来。
他把信封翻过来,封口没粘。他看了看赵国英,她朝他点了点头。他小心地抽出里面的信纸,信纸有两张,也是泛黄的,折痕很深,大概是压在箱底压了几十年。
他展开信纸,钟远征的字扑面而来——
“远山:我复员了。走得急,没能跟你道别,对不住。你站岗回来要是看到上铺空了,大概会骂我几句吧。骂就骂,我认。”
沈远山读到这里,嘴角动了一下。是,他确实骂了几句,虽然没有骂出声来。
“那支笔你留着,别丢了。你的字还有进步空间,但底子已经有了,以后慢慢练,早晚能写出来。练字的事不能停,一天不写手就生——这是你自己说过的话,别忘了。”
沈远山的手抖得更厉害了。他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往下看。
“有一件事,我一直没跟你说。赵国英有个表妹,那年跟着慰问团来过我们连,她在后台帮忙整理服装,你当时趴在帐篷外面往里看,碰上的那个女兵就是她。她觉得你人挺有意思,让我问问你,愿不愿意跟她通个信。你要是愿意,回信寄到这个地址——”
后面是一串地址,墨迹比前面淡了一些,大概是写到后面墨水不够了。
沈远山看着那行地址,愣了很久。他的脑子里闪回了一个画面——一九七八年,慰问演出的后台,他掀开帐篷的一角,看到一个女兵转过头来,眼睛很亮,目光跟他碰了个正着。那个画面在他的记忆里存了很多年,后来被他压到了箱子底下,跟许多旧物一样,不再翻动,但也没有遗忘。
他继续往下看。
“当然,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这事不勉强。不过我想了想,还是得告诉你。你说你想找个老师,我帮你找了一个,虽然不是正式的师范毕业,但也教过两年书,算半个老师吧。”
信的最后是这样写的——
“远山,山里的日子是我这辈子最苦的日子,也是最好的日子。谢谢你陪我在雪地里练字。以后不管走到哪里,看到地上有人拿水写字,我都会想起你。保重。”
落款是“钟远征”,日期是一九七九年三月十七日。
沈远山把信读完,抬起头,看着凉亭外面阴沉沉的天空。他把信纸小心地折好,放回信封里,然后把信封贴胸口的衣袋里放好。他看着赵国英,嘴唇动了动,好一会儿才说出话来。
“那个……你表妹,”他的声音有点干,“后来怎么样了?”
赵国英看着他的表情,忽然笑了,笑得很温和,很慢,像是一朵花在慢慢绽开。“你想知道?”
沈远山点了点头。
“她后来嫁了人,过得挺好,现在在老家带孙子。前两年老伴走了,一个人住,偶尔跟我打电话聊天。”赵国英说,然后停顿了一下,看着沈远山的眼睛,“上个月我们通电话的时候,她还问我,当年那个在帐篷外面偷看她的兵后来怎么样了。”
沈远山觉得自己的心跳忽然快了几拍。五十多年前的那一瞥,他一直以为只是自己一个人的记忆,没想到另一个人也记得。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赵国英从布袋子里又拿出一个东西,是一部手机,老人机,屏幕不大,按键上的数字已经被磨得模糊了。她按了几下,翻出一个电话号码,把屏幕朝向沈远山。
“要不要……给她打个电话?”她问,语气很小心,像是怕冒犯他,“你们当年错过了,现在补上,也不算晚。”
沈远山看着那串数字,又看了看手里那个泛黄的信封。他想了很久,久到凉亭外面的天色又暗了几分。然后他摇了摇头。
“打电话就算了,”他说,“我不知道跟她说什么。五十多年了,什么话都过期了。”
赵国英没有勉强,把手机收回了袋子里。
“不过,”沈远山又说,“你下次跟她通电话的时候,帮我告诉她一声——当年那个趴在帐篷外面的兵,后来一直记着她。没别的意思,就是记着。”
赵国英点了点头,说好。
沈远山拧开保温杯的盖子,喝了口已经不烫了的姜茶。他喝得很慢,像是在用喝茶的动作来消化这个迟到了五十多年的消息。然后他站起来,拿起笔,重新弯下腰。
今天地上湿,他就在凉亭里面的石板上写。石板比外面的青石地光滑,水写上去不会马上渗开,能多留一会儿。他慢慢地写,一笔一划,写的是钟远征那封信里的最后六个字——“谢谢你陪我在雪地里练字”。
他写得很慢,每一笔都像是在跟什么东西告别,又像是在跟什么东西重逢。赵国英坐在旁边的石凳上,手里拿着毛线针,但没在织了。她看着那行字一个字一个字地出现,眼眶又红了。
“他的字好看,你的也好看。”她说,“他要是看到你现在的字,一定会很高兴。”
沈远山写完了最后一个字,直起腰,看着地上那行水迹。凉亭外面的风灌进来,吹得地上的字微微发颤。
“你表妹,”他忽然说,眼睛看着那行正在蒸发的水字,“年轻时候跟你长得像吗?”
赵国英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用手帕捂着嘴,肩膀一抖一抖的。她笑够了,把手帕拿下来,说:“像我。人家都说我们姐妹俩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沈远山点了点头,嘴角也弯了一下。他低下头,又蘸了蘸碗里的水,在刚才那行字旁边,工工整整地写了三个字——“都好”。
十二月很快就到了。公园里的银杏叶已经落光了,光秃秃的枝杈伸向天空,像是用墨线勾出来的。人工湖结了薄薄一层冰,早上太阳出来之前,冰面上反射着冷白色的光。沈远山依然每天去公园写字,赵国英也依然每天来。她给小孙子织的毛衣终于织好了,灰色的,领口那儿歪了一针,拆了两次还是歪的,最后索性不管了。
有一天早上,沈远山到了公园以后没有马上写字。他在石凳上坐了一会儿,看着银杏林那边——往常赵国英都是从那个方向过来的,今天人还没到。他又等了几分钟,还是没有。他站起来,在原地走了几步,又坐下。保温杯里的姜茶已经凉了,他没怎么喝。
又过了十分钟,赵国英的身影终于出现在银杏林的尽头。她走得不快,手里拎着那个塑料袋,但今天袋子里多了点东西——除了保温杯,还有一个方方正正的纸盒子。她走到凉亭跟前,沈远山看到她鼻尖冻得通红,呼出的白气一团一团的。
“今天晚了。”她说,把东西放在石凳上,“早上起来翻东西,翻着翻着就忘了时间。”
“翻什么?”沈远山问。
赵国英打开那个纸盒子。里面满满当当地码着一排东西——信封、照片、笔记本、一枚军功章、一张退伍证。这些都是钟远征的东西,沈远山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其中很多他都见过。那张赵国英的黑白照片他见过,那次在山里钟远征从上铺垂下来给他看;那本手抄《临江仙》的笔记本他见过,那是钟远征练字用的;那条绑过断树枝的细绳他见过,虽然已经褪色了。
“我想把这些整理一下。”赵国英说,“有些东西我留着,有些东西……我想送给你。那支笔他已经送你了,这些信和笔记,你应该也想看看。”
沈远山看着那个纸盒子,好一会儿没动。然后他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把笔记本拿出来。翻开来,里面全是钟远征的字,有的工整,有的潦草,有诗词,有笔记,有几页是写给赵国英的信的草稿,上面涂涂改改的。他翻到一页,上面反复写着一个字——“远”。不是“远山”的“远”,是“远征”的“远”。但笔画的走向跟教沈远山写字的时候一模一样,都是钟远征教的“悬针竖”,下面那一竖拉得很长,像一根针。
他把笔记本合上,放回盒子里,然后拿起那枚军功章。军功章不大,铜质的,表面已经暗了,边缘长了一层薄薄的绿锈。背面刻着一行小字——“边防十三团三营七连”。是那次抓走私的人之后连里发的,沈远山也有一枚一样的,当年发的时候钟远征因为受伤还在休整,连长把勋章送到营房来,钟远征接过去看了一眼就放在枕头下面,没说什么。
“他后来把勋章放在书架上,跟一堆旧书放在一起,从来不戴。”赵国英说,“有一年他儿子学校搞活动,让带家里的老物件去,他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没让孩子拿这个,拿了一个搪瓷缸子去了。”
沈远山把军功章翻过来看了看正面,正面是一颗五角星,星下面是“保卫祖国”四个字。他拿袖口擦了擦表面的灰尘和锈迹,然后放回盒子里。
“这个你留着。”他说。
赵国英又把勋章拿起来,放进沈远山手里:“你留着。你跟他一样,都用过命。我在家里放了二十年,够了。放在你那里,以后你去给他上坟的时候带上,给他看看。”
沈远山看了看手里的勋章,又看了看赵国英,最后点了点头,把勋章小心地放进了自己的布袋子里,跟那支笔放在一起。
赵国英又从盒子里拿出一本小相册,递给沈远山。相册很小,只有巴掌大,塑料封皮已经发黄发硬。沈远山翻开,第一页是一张黑白合影——两个穿军装的年轻人,站在一棵大树下面,背后是连绵的群山。左边的是钟远征,笑得露出两排白牙,右手搭在右边那人的肩膀上。右边的是沈远山,年轻的他比现在瘦得多,脸被山里的太阳晒得黝黑,有点腼腆地看着镜头,嘴角微微上扬,好像想笑又不太好意思。
这张照片沈远山从来没有见过。他不记得有人给他们拍过这张照片,甚至不记得那天是什么时候。但从背景看,应该是营房后面那片空地,地上还有一道浅浅的划痕,大概是用树枝写字留下的。
“这照片哪来的?”沈远山的声音有点发紧。
“远征寄给我的。”赵国英说,“他信里写着,说这是他的战友沈远山,说你们每天在营房后面练字,那天正好有人带了相机,就拍了一张。他说这张照片是他最珍惜的照片之一,让我好好保管。”
沈远山把相册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然后轻轻地合上。
“能不能翻拍一张给我?”他问。
“这本来就是要给你的。”赵国英说。
沈远山把相册也放进了布袋子里。他忽然觉得布袋子的重量不一样了——多出来的不只是几张纸片和一个老相册的重量,还有别的什么东西。那些东西没有形状,没有质量,但你能感觉到它们的存在。就像你背了很多年的一个包袱,打开来发现里面装的不是石头,是种子。你把种子倒进土里,包袱就轻了。
那天下午,沈远山回到家以后,把那本相册放在桌上看了很久。相册里除了那张合照,还有好几张钟远征在部队拍的照片——站岗的、训练的、办黑板报的,每一张照片背后都用钢笔写了日期和地点,字迹工整。最后一张照片是钟远征复员那天拍的,他穿着没有领章帽徽的军装,站在吉普车旁边,表情说不上是高兴还是难过。
沈远山拿出手机给儿子沈建军打了个电话。他说,建军,你周末有空的话回来一趟,爸有点东西想给你看看。
儿子在电话那头问是什么东西。沈远山想了想,说,你爸年轻时候的事。
周末,沈建军带着媳妇和儿子回来了。小孙子一进门就满屋子跑,沈建军媳妇跟在后面追。沈远山把儿子叫到书房,把布袋子里那些东西一一摆在桌上——那支笔、那张枫叶书签、钟远征的信、那本相册、那枚军功章。沈建军一件一件地看,看完以后沉默了好一会儿。他对父亲的军旅生涯知道得很少,从小到大,父亲很少提当年的事。他只知道父亲当过兵,在云南,写过一手好字,仅此而已。
“这个钟叔叔,”沈建军指着照片上的钟远征,“后来你们见过吗?”
“没有。”沈远山说,“他走了以后就再没见过。他复员比我早,走得急,没赶上道别。”
“那这些东西——”
“他老伴送来的。”沈远山说,“我们最近在公园碰上了。”
沈建军看着父亲,觉得父亲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特别,是他从没在父亲脸上见过的一种表情。他形容不好,大概是一种很深的平静。
“爸,”沈建军斟酌了一下,“你想不想去找找别的老战友?我记得你说过你们班还有好几个——”
“不用找了。”沈远山摇了摇头,“这辈子能找到老钟的家里人,已经是意外了。不贪多。”
沈建军没有再说什么。他帮着父亲把东西一样一样整理好,收进书柜里。在合上书柜门之前,他拿手机给那张合影拍了张照片。
“我帮您存着。”他说。
沈远山点了点头,在书桌前坐下来,翻开那本《毛泽东选集》,里面夹着那张枫叶书签和一片银杏叶。书签已经褪色了,红墨水染的“宝剑锋从磨砺出”变成了浅棕色。银杏叶也干透了,一碰就碎。他把书合上,放回了书架上。
腊月二十三,农历小年。天气出奇的冷,公园里的人少了很多。跳广场舞的大妈们放假了,下象棋的老头们转移到社区活动室了,遛狗的年轻人干脆不出门了。整个公园冷冷清清的,只有风吹过湖面的时候发出呜呜的声响。
沈远山还是来了。他戴了一顶灰色的毛线帽,围了一条深蓝色的围巾,手缩在袖子里,坐在凉亭的石凳上。石凳冰凉,他垫了一张旧报纸,但还是冷得刺骨。赵国英比他晚到了几分钟,裹着一件厚厚的羽绒服,围巾把半张脸都包住了,只露出两只眼睛。她手里拎着一个保温袋,打开来,里面是一碗热腾腾的汤圆。
“今天小年,吃了汤圆再写。”她把碗端出来,递给他。
沈远山接过碗,汤圆是芝麻馅的,咬开来,黑亮的芝麻馅流出来,甜得恰到好处。他吃了两个,说好吃。赵国英也端着碗,坐在他旁边,一口一口慢慢地吃着。两个人靠得不远不近,刚好能挡一点风。
“过年打算怎么过?”赵国英问。
“儿子回来,在家吃顿饭。”沈远山说,“你呢?”
“也是,儿子媳妇带孩子回来。每年都这样,闹腾一两天,然后他们就走了。”
沈远山吃完汤圆,把碗放回保温袋里。他站起来,从布袋子里拿出笔和碗,准备写字。天太冷了,瓶子里的水兑的墨差点结了冰碴儿,他拧开盖子,把瓶子夹在胳肢窝里捂了一会儿,才倒出来用。
“今天写什么?”赵国英问。
沈远山想了想,然后弯下腰,在凉亭的石板上慢慢地写了八个字——“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这八个字他写得很慢,笔画比平时更稳重,像是每一个字都经过了反复斟酌才落笔。写到“行人”两个字的时候,他的手腕顿了一下,然后收笔,站直了。
赵国英看着这行字,念了一遍,然后轻轻点了点头。
“这是苏东坡的。”她说。
“嗯。”沈远山看着她,“你也知道?”
“远征教过我。他说苏东坡是他最喜欢的诗人,说苏东坡这人经历过的事情最多,但从来不怨天尤人,被贬到哪里就在哪里好好地过日子。远征说他这辈子也想去很多地方,看看长江,看看青山。”赵国英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看着地上的字迹,“可惜他没去成。”
沈远山把笔放下,在石凳上坐下来。他搓了搓冻僵的手指,哈了一口热气。
“等天暖和了,”他说,“我想去看看长江。我写了一辈子‘滚滚长江东逝水’,还没亲眼见过长江什么样。”
赵国英看着他,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亮了一下。
“我陪你去。”她说。
这句话她说得很轻,像是随口一提,但语气里没有试探,没有犹豫,就像是在说一件很自然的事。沈远山看着她,她的目光很平和,没有躲闪。两个人对视了几秒,沈远山点了点头。
“行。”他说。
过完年,春天来得比往年早。三月初,公园里的迎春花就开了,金黄的小花开满了湖边的小坡,远远看去像是谁把一桶金漆泼在了山坡上。沈远山和赵国英买了两张去武汉的火车票,高铁,三个多小时就到了。
武汉的春天比河南更湿润,空气里带着长江水的潮气。他们到了武汉以后,先找了个酒店住下。沈远山带了一个旧旅行包,里面装着换洗的衣服和那支毛笔。赵国英带了一个小行李箱,里面除了衣物,还装了一个相框——是她和钟远征年轻时候的合照,她特意带上的。
第二天一早,两个人坐车去了江边。武汉的长江边修了很长的江滩公园,种着柳树和梧桐,春天一到,柳絮飘得到处都是,白茫茫的像下雪。沈远山站在江滩上,看着面前浩浩荡荡的长江,半天没说话。江水是浑黄色的,裹挟着上游带下来的泥沙,翻着浪花往东流。江面上有货船在航行,汽笛声低沉悠长,被风吹散了,又聚起来。
沈远山拿出了那支毛笔。他在地上找了一片平坦的水泥地面,蹲下去,用随身带的矿泉水兑了一点墨,弯下腰,在水泥地上写了起来。他写的还是那首《临江仙》,但这次不是在公园里练字,而是在长江边上——真正的长江边上。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他写得很慢,一笔一划,像是在完成一个仪式。赵国英站在他旁边,手里拿着那个相框,相框里的钟远征穿着军装,对着镜头微微笑着。她看沈远山写完最后一行,把相框举起来,朝向江面,像是在给相框里的人看这幅写在江边的字。
江风吹过来,水迹蒸发的速度比平时快得多,一个个字飞快地变淡、消失,像是被长江一口一口地喝掉了。沈远山看着最后一笔的痕迹也被江风抹去了,然后把笔收起来,站直了身子,看着长江。
“老钟,”他说,声音不大,被江风一吹就散了,“我带笔来看你了。”
赵国英站在他旁边,把相框抱在怀里,没有说话。她的头发被江风吹得有些散乱,她没有去理。阳光照在江面上,波光粼粼的,像是撒了无数的碎金。
他们在江边待了很久,久到太阳从东边移到了头顶,又从头顶偏向了西边。临走的时候,沈远山在江边捡了一块小石头,灰色的,圆溜溜的,被江水冲刷得很光滑。他把石头放进口袋里。
“带回去放他坟上。”他说。
赵国英点了点头。
从武汉回来以后,日子又恢复了平静。沈远山还是每天早上去公园写字,赵国英还是每天来。他们的关系,在旁人看来,大概是一对黄昏恋的老人,但其实不是。他们之间没有恋人的那种黏腻,也没有夫妻的那种契约感,更像是一种来自同一个源头的支流,被岁月的山峦隔开了大半辈子,终于在入海之前重新汇合在一起。连接他们的不是男女之情,而是一个共同的人、一段共同的记忆。这种关系很难命名,但他们也不在意有没有名字。
四月的一个早晨,沈远山在凉亭旁边写完字,坐下来喝水的时候,赵国英忽然说:“我儿子想见见你。”
沈远山喝水的动作停了一下:“见我?”
“嗯。我跟他说了,在公园碰到了远征当年的战友。他挺感动的,说想当面谢谢你。”
沈远山想了想,说行。
那个周末,赵国英的儿子钟念征来了。他长得像钟远征,尤其是眉眼,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四十多岁,戴眼镜,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他带了一盒茶叶和一束花,见了沈远山,叫了一声“沈叔叔”。这个称呼让沈远山愣了很久——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叫过他叔叔了。
钟念征坐在沈远山对面,两个人都有些拘谨。但聊着聊着就放开了,因为聊的都是钟远征。钟念征讲了很多他父亲的事——父亲是怎么教他写字的,怎么教他做人的,生病的那段时间怎么强撑着笑脸不让他们担心。沈远山听着,有时候点头,有时候笑,有时候沉默。
“沈叔叔,我妈说您要去给我爸上坟。”钟念征说。
“嗯。”沈远山点头,“一直没去过,想去看一眼。”
“我带您去。”
钟远征的墓在城外的一座公墓里,背靠着一座小山丘,前面是一排松树,位置很安静。墓碑是普通的青石墓碑,上面刻着钟远征的名字和生卒年月。碑前的石台打扫得很干净,大概是赵国英经常来扫墓。
沈远山站在墓碑前面,看着碑上刻的那行字——钟远征(1958-1999)。他把从长江边带回来的那块圆溜溜的石头放在墓碑前面,石头在阳光下泛着湿润的光泽。然后他从布袋子里拿出那支笔,放在石头旁边。
“老钟,”他说,“笔带来了。长江也替你看了。你的字我替你写了大半辈子,写得还行,没给你丢脸。”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在江边拍的照片——照片上,赵国英站在江边,手里举着钟远征的相框,背后是浩浩荡荡的长江。他把照片压在石头下面,退后两步,站直了身子。
赵国英站在他旁边,把手里的花放在碑前,没有说话。钟念征站在后面,看着这两个老人并肩站在墓碑前,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从墓地回来以后,沈远山做了一个决定。
他让钟念征帮他录了一段视频。视频的内容很简单——他拿着那支毛笔,在自家楼下的水泥地上写了一幅字,写的是钟远征教他的第一句话:“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写完之后,他直起腰,对着镜头说:“钟远征同志,我是沈远山,我代表边防十三团三营七连二班全体战友,向你报到。你在那边也要继续写字,等我过去的时候,咱们比一比,看谁的进步大。”
这段视频被钟念征发到了网上,配了一小段文字说明了这支笔的故事。钟念征的本意只是想纪念一下父亲,没想到视频发出去以后,被一个退伍老兵的大V账号转发了,然后迅速传播开来,几天之内就有了几百万的播放量。
评论区里,很多人说看哭了。有当过兵的人说,这是真正的战友之情。有年轻人说,被这两个老人的故事击中了心里最柔软的地方。还有人认出了沈远山——有人说这个老人是不是在我们县里写过招牌,他的字我见过。
视频火了以后,有媒体找上门来,想采访沈远山和赵国英。沈远山一开始不愿意,说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后来听说可以借此机会联络到当年边防十三团的老战友,他就同意了。采访播出以后,真的有几个老战友看到了。罗家旺——二班的班长,已经八十岁了,在老家四川看到视频以后,让孙子帮他在网上留了言。还有一个东北的老兵,姓刘,就是那个接替钟远征睡上铺、打呼噜震天响的刘大个子,在辽宁看到了视频,激动得一夜没睡着,第二天就让女儿帮他买了火车票,要来河南见老战友。
沈远山接到刘大个子电话的时候,一开始没听出来是谁。电话那头的声音沙哑粗犷,带着浓重的东北口音:“老沈!你还记不记得我?我睡你上铺,打了三年呼噜那个!”
沈远山握着手机,在客厅里站了很久,然后笑了,笑得眼眶发酸。
“刘大个子,”他说,“你那个呼噜,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刘大个子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就没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了一句:“老沈,想你了。”
挂了电话,沈远山在沙发上坐了很久。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那支笔和那张枫叶书签上。他拿起那支笔,转了转,笔杆上的字已经被磨得看不太清了,但他闭着眼睛也能背出来——1978,戍边留念。
他拿起手机,给赵国英打了个电话。
“明天早上公园见。”他说。
“好。”赵国英说。
第二天早上,沈远山照常去了公园。天气已经很暖和了,银杏树的叶子从嫩芽变成了小扇子,绿油油的,在风里沙沙作响。人工湖里的冰早就化了,野鸭一家子在水面上游来游去,小鸭子跟在母鸭子后面排成一排。
赵国英已经在了。她坐在凉亭的石凳上,膝盖上放着那个织了拆拆了织的灰色毛衣——她又开始织新的了,这次的针脚比上次齐整了不少。看到沈远山来了,她放下毛衣,站起来,从塑料袋里拿出保温杯和两个包子。
“今天写什么?”她问,把保温杯递过去。
沈远山接过保温杯,喝了一口今天的特供——枸杞菊花茶,微甜,很清爽。他拧好盖子,把杯子放在石凳上,从布袋子里拿出笔。
“今天写个新的。”他说。
他弯下腰,在青石地面上写起来。阳光照在青石上,反射出一片温暖的光泽。他蘸了蘸水,笔尖触地,横平竖直,一笔一划。
赵国英站在旁边看着,一个字一个字地念了出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曹操的《龟虽寿》。”她认出来了。
“嗯。”沈远山头也不抬,继续写后面的句子,“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写完之后,他直起腰,退后两步,看着地上那行字。字写得很稳,每一笔都带着沉淀了大半辈子的功力。
赵国英看着那行字,轻轻地念了最后两句:“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养怡之福,可得永年。”
她念完以后,转头看着沈远山,嘴角微微扬起:“你这个‘永年’写得最好。”
沈远山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字,点了点头。阳光照在水迹上,反射出细碎的光点,像是给那行字镀了一层淡淡的金色。字迹的边缘开始慢慢蒸发,但他不急——反正明天还会再写,后天也会,大后天也会。
赵国英重新在石凳上坐下来,拿起毛衣继续织。沈远山收起笔,坐在她旁边,打开保温杯又喝了一口枸杞菊花茶,温度刚好,不烫嘴。
湖面上的野鸭一家子游远了,留下一串细细的波纹,慢慢地扩散,慢慢地消失。银杏叶子在风中轻轻摆动,光影碎了一地。公园里很安静,安静得能听见笔尖触地的沙沙声,能听见毛衣针碰撞的叮叮声,能听见远处小孩奔跑的笑声,和更远处城市隐隐约约的呼吸声。
沈远山看着那片他们在上面写了无数个字、然后又看着它们无数次消失的青色石地,忽然觉得,人生能遇到一个懂你的人,不管是战友还是别的什么人,都算没有白来一趟。哪怕那个懂你的人走了,只要你还在写他教你的字,还在用他送你的笔,他就还没有走远。
他站起来,重新拿起笔,在地上写了一行小字。
赵国英探头看了看,没念出来,但嘴角弯了。
地上写着——“有空再给你写信。此致,敬礼。”
水迹在阳光下闪着光,一个字一个字地,轻轻地,蒸发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