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设施安全隐患不容忽视。近日,河南商丘一起男童从高层通风井坠落受伤的案件宣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名6岁男童在小区9楼等候家人时,不慎从通风井坠落,造成重型颅脑损伤、肢体瘫痪等严重伤情,住院治疗长达88天。事后家属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终审判决物业未尽安全管理义务,承担主要责任并赔偿4.8万余元,为小区公共区域安全履职敲响警钟。
据法院审理查明,事故发生于2025年1月9日下午,年仅6岁的男童跟随母亲归家,在9楼楼道区域等候开门过程中,意外从楼道通风井位置坠落。事发后,孩子被紧急送医救治,经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多处身体损伤,伴随四肢瘫痪症状,前后住院治疗88天,身心遭受严重创伤,家庭也承担了高额的医疗、护理开支。
经现场核查与庭审取证,事发楼层通风井存在明显安全隐患:该通风井防护设施老旧,防护围挡松动、密封性不足,周边未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识,也未配备有效的防护阻拦装置。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区域管理主体,长期未对高层楼道通风井、采光井等高危设施开展常态化排查检修,未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未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维护的法定职责,是本次意外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事发后,涉事物业公司拒不认可自身责任,认为事故属于监护人看护疏忽导致,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高层楼道通风井属于典型高危点位,物业负有首要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长期漠视设施隐患,防护缺失、警示空白、巡查缺位,未能构筑基础安全防线,对事故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同时,孩子监护人存在一定看护疏漏,需承担次要责任。
2026年5月28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物业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法院依法酌定物业公司承担70%的主要过错责任,判令其赔偿伤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相关损失等共计4.8万余元。
本案再次厘清小区安全管理权责:物业公司对楼道、通风井、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设施,负有日常巡查、维修养护、隐患整改、安全警示的完整义务,必须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好动、避险能力弱的特点,针对性完善防护措施。仅靠事后推诿、忽视日常运维,无法规避法律责任。
业内法律人士表示,高层小区通风井、落地窗、设备平台等隐蔽高危点位,是儿童意外事故高发区域。多数同类案件判决均明确,物业不能以“家长看护为主”为由免除自身设施管护责任。此次判决兼具司法惩戒与社会警示意义,督促各大物业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排查整改公共区域安全隐患,筑牢小区安全防线,守护未成年人居家安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