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4日讯(记者 彭瑶)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教育、住房、保险、医疗、就业、救助等多方面,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是人民群众最关切的现实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沈昊婧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颁布,对于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5月13日,在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都U+”乐业空间,求职青年(左)在咨询人才公寓入住手续。新华社图片库刘臻睿 摄
让2.5亿新市民平等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但未落户的群众超过2.5亿人。目前,大约四分之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持居住证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均可享有。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享有政府购买学位的比例提高到97%,更多新市民获得公租房保障、在城市参加社保,异地就医备案服务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在沈昊婧看来,由常住地城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人民至上理念的体现,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是城市内涵式发展的抓手,支持城市存量提质增效;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稳定发展预期。
人民是城市工作的核心。推行常住地城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有助于新市民平等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是新市民在稳定就业、长期居住的城市中获得美好生活的基本保障,是宜居城市的基本表现。
内涵式发展是城市工作的核心主线。常住地城市政府通过挖潜存量学位资源、盘活存量闲置房屋和低效用地等方式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落细“人、钱、地、设施”挂钩政策精准配置资源,盘活城市存量资源,补齐民生设施短板,是激发城市内生动力与活力的关键举措,是现代化人民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通过就业地参保取消户籍限制等措施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政策体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真正“留得住、融得进”,有助于稳定新市民在常住地城市长期生活和发展预期。同时,通过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的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与居住证互通互认,加速了人口、产业等要素在现代化城市体系内的优化配置。
“这种制度性的畅通无阻,有效释放了巨大的内需潜力,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且稳定的动力源。”沈昊婧说。
4月16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的免费托育点,教师通过龙岗特色的“龙宝小剧场”为宝宝表演绘本故事。新华社图片库 新华社记者 毛思倩 摄
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
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形势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仍需拓展、质量还需提升。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今年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将研究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关工作纳入议程。3月发布的“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意见》是国家层面首次围绕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出台的专门文件。沈昊婧表示,《意见》系统性地回答了“为谁提供”“谁来提供”“在哪里提供”“如何提供”这一系列问题,分别对应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中的服务对象、政府主体、空间布局和政策体系。
《意见》聚焦于未落户常住人口,提出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因素,全面覆盖随迁子女、流动儿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残疾人中的困难群体和劳动者、退役军人等群体。
《意见》确立常住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并构建了央地协同、区域协作的多层级供给体系。其中,常住地城市政府承担主要供给责任,要“做好存量学位资源挖潜和整合利用”“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对省级政府,要“鼓励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加强对人口流入地的财力支持”;对中央政府而言,要“统筹中央和地方现有资金渠道”“强化进展监测和评估问效”。同时,《意见》强调区域协作机制,探索在城市群、都市圈范围内先试先行“推广居住证互通互认、常住年限或常住积分转换等经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意见》提出要注重城市存量空间挖潜,按需优化布局,注重社区嵌入和区域一体化的空间适配。通过改造和盘活存量闲置建筑,增加城市存量空间的供给能力;通过对城市常住人口的预测,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通过社区嵌入式服务和区域协作,完善公共服务空间的供给。
《意见》综合多种政策工具,逐步取消与户籍因素的挂钩,落实落细“人、钱、地、设施”挂钩政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如“各地可通过积分制等方式,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以就业、居住等时间因素为主要条件的梯度供给办法”“各地不得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等。
6月2日,外卖骑手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街道外卖骑手驿站休息。新华社图片库 袁福洪 摄
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稳妥推进改革落地见效
《意见》明确,人口流入城市和县城要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力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增量资源优先保障未落户常住人口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其中,超大城市要按照常住人口规模目标,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人口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因城施策积极探索。人口总量稳定或流出的城市和县城要根据实际居住人口的数量和结构,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实现提质增效。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自然资源禀赋和人文环境差异很大。尊重差异性的客观规律,支持地方进行有益的政策探索,因地制宜地谋发展,是我国城市发展的宝贵历史经验。”沈昊婧认为,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要尊重城市人口发展、禀赋发展、文化传承、发展阶段的客观规律。
沈昊婧表示,各地需坚持“一城一策”,结合自身的财政承受能力、资源要素条件,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不搞“一刀切”的强制推行。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支持各地在居住证互通互认、积分转换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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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魏婧 张艳玲 王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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