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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岩

自家的车好好地停在门口,却被掉落的光缆砸中,换作是谁心里都不好受。近日,张某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但他选择的维权方式,却让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了“被告”。

2025年,某传媒公司的光缆被不明车辆刮断,正好掉落在张某家门口停放的轿车上。事故发生后,某传媒公司第一时间派员到现场协商处理,并向交警部门报案。交警也出具了事故证明,明确光缆脱落是交通事故所致,并非某传媒公司的责任。

按理说,事情到这里,张某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主张车辆损失赔偿。但他却选择了另一条路——用车辆安全带绑缚掉落的光缆、直接躺在光缆线上、用石板压覆光缆、将光缆线移到车体下方,千方百计阻碍施工人员抢修。不仅如此,他还在网络平台发布内容,在车辆上张贴“某传媒公司光缆线砸车无人管”等标语,以“网络舆论”要挟索赔12万元。

这一系列操作,直接导致周边居民的电视信号中断,公共通信设施抢修受阻,某传媒公司无奈之下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榆树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受理案件后,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他深知,这起纠纷的根源,还是群众对维权方式的认知偏差。庭审前,承办法官多次与张某谈心,从情、理、法三个角度耐心释法:“你的车被砸了,心疼是肯定的,我们也理解。但维权得合法,躺在光缆上、网上发帖施压,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触犯法律,得不偿失啊。”

面对情绪激动的张某,承办法官没有生硬地讲法条,而是掰开揉碎了讲道理:“法律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但从来没有‘闹得越大、赔得越多’的道理。你车辆的损失,完全可以通过正常诉讼主张,法院一定会给你一个公正的结果。但阻碍公共设施抢修、发布不实言论,这就越过了权力的边界。”

一番推心置腹的沟通,让张某渐渐冷静下来。庭审后,他主动移走了阻碍施工的车辆,不再阻拦抢修。

最终,榆树法院判决张某在其发布内容的网络平台向某传媒公司赔礼道歉,并为其恢复名誉。同时,明确告知维权必须守边界,任何试图以“闹”促解、以“舆”施压的方式,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