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发展公告称,公司于6月3日收到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兴技术支付合同剩余价款1429.01万元,驳回中兴技术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申请费合计12.03万元,亚联发展负担11.5万元。鉴于为一审判决,双方可上诉,结果不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待定。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未达披露标准诉讼涉诉金额约258.03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